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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陽市大法弟子因依法上訪遭非法關押、罰款、勞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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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2月29日】我叫劉丹,家住岳陽市洛王園藝場。於1999年修煉法輪大法,修煉至今,由於江氏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因此我三次進京上訪,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結果被非法關押、罰款、勞教。

師父一再要求大法弟子必須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修成一個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正因師父講的是佛法,才使法輪功在短短的幾年間以人傳人、心傳心的方式傳遍了中國的大街小巷,傳遍了世界各地,使上億人走上了修煉之路,就在此時,邪惡的江氏集團利用宣傳工具造假、誹謗、污衊大法與師父,利用了整個國家的一套邪惡工具(軍、警、特)對大法弟子進行了全面的鎮壓(抓、打、勞教、判……)。作為一名大法弟子,為了維護大法,為了證實大法,為了制止這場毫無人性的迫害,為了讓天下所有的人了解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千千萬萬的大法弟子走上了信訪辦,走上了天安門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卻遭到了江氏集團與追隨江氏集團的邪惡之徒的瘋狂迫害,使一些大法弟子因此而失去生命。

我於1999年12月中旬出於對政府的信任,進京上訪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和大法弟子的心聲,結果被非法關押於岳陽市湖濱收容所1個月,強迫交納600元的生活費。

於2000年正月初八再次進京上訪,又遭到了他們的非法迫害,被送往岳陽市看守所關押1個多月後轉至收容所又關押二三十天。後因絕食絕水才得以釋放回家,並被強迫交納生活費幾百元。在關押期間洛王知青場、派出所、工區的部份人員:宋新階、楊建初、婦女主任小范、鄧隊長等,大概十來多位不法人員來到我家,當時我媽媽和外婆在家,他們要求我媽媽交錢給他們,原因是我進京上訪,因此而要罰,又因我爸爸曾經在他們的壓力下寫下了甚麼所謂的保證我不上京的保證書。他們便以這無理的理由威脅我母親,要我母親給他們六千元錢。我母親向他們作了一些解釋說:「法輪大法是正法,我們沒有做錯甚麼,你們不應該罰款。」由於他們沒拿得到錢,他們就採取了強盜的手段,將我嫂嫂的嫁妝(電視機、音響、工放、冰箱、DVD)等電器從三樓搬至一樓,當時我媽媽囑咐他們別弄壞了這些電器,其中一個人回答說:「弄壞了就弄壞了。」正在這時,一位好心的阿姨看到了,問明此因。她出於為了保留我嫂嫂的嫁妝與對我家所遭受非法迫害的同情,借了三千元錢給我母親,就這樣母親把三千元錢給了楊建初,楊建初寫了一張所謂的收條,是甚麼追逃費罰款三千元。憲法規定每個公民都有上訪的權利,那我為甚麼不可以上訪?究竟是我上訪違法嗎?還是你們這些罰款的人違法?問問自己的良心,我想你們應該明白。

得到這三千元錢後,他們並不知足,最後又要我母親寫下了三千元的欠條,他們才算是「滿載而歸」。沒過幾天,他們又來到我家,要求我母親拿出三千元錢。2000年12月27日我再次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於北京岳陽賓館,在那裏有兩名惡警他們用皮鞋踩我的臉、拳腳一頓亂打,其中洛王的一名惡警說:「看你是個孩子,要不然打得你開花。」

關押幾天後我被送往臨湘縣看守所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半。於2002年10月中旬被釋放。2003年某月我找到洛王工區的楊建初,然後又多次找到宋新階要求他們退還對我的罰款,結果被無理拒絕,宋新階很說罰款不止我一人,有的人的罰款數目比我的還多,又說要我找知青場,等等一些毫無理由的話,拒絕退還我三千元錢。

在這幾年江氏集團對法輪功非法的鎮壓中,每一個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人都扮演著不同的角色,當實踐證明法輪功是正的,大法弟子是無辜的被非法迫害時,有的人遠離了參與迫害法輪功的職位,有的同情,有的麻木不仁,有的為了撈取利益不擇手段對大法弟子進行了毫無人性的迫害。洛王的執法人員,希望你們能正確認識大法。為了自己、為了兒孫後代、為了親朋好友、為了所有的人,用自己的善行彌補過去的罪行!希望所有洛王的人明白法輪大法的真象,心中永記「真、善、忍」、「法輪大法好」,你就將擁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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