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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和崇州市「610」迫害大法弟子的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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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2月25日】四川省成都市「610」、崇州市「610」辦公室惡徒於2003年2月把崇州市散發大法真象資料的部份大法弟子非法抓捕,惡徒們無視憲法和法律,對所抓捕的大法弟子實行慘無人道的人身迫害。它們強迫大法弟子坐在長凳上,並將雙手銬在身體兩側的凳子上,拳打腳踢,幾天幾夜不許睡覺,誰的眼睛只要閉上,邪惡之徒就用一盆涼水潑到頭上。大法弟子完全喪失人身自由,而這些「610」的惡警們卻在旁邊抽煙、喝酒、划拳,滿嘴都是不堪入耳的髒話。它們也知道自己做的都是見不得人的事,所以,就是白天也不敢把窗簾拉開。

在此期間,惡徒們非法長期羈押大法弟子,用各種卑劣的手段折磨大法弟子。大法弟子黃英,由於拒絕邪惡管教帥紅玉(女)的指使,被帥用幾股電線合成的電條抽打,用角鐵毒打,用穿著皮鞋的腳狠踢。致使黃英臉被打腫,渾身多處被打傷,後被惡警送到精神病院去療傷。面對醫生,黃英說:「我不是精神病患者,我是大法修煉者,這一身的傷都是警察打的。」一個月後,醫院給「610」打電話要醫藥費,「610」不接。醫院又找到家屬勒索了一千多元住院費,才把黃英放回家。回家三個多月後,於同年12月份又被非法抓到崇州市「610」在某鎮新建的一個洗腦班裏。

而在崇州市被「610」長期羈押的大法弟子中,有五位弟子被非法判刑:何蒙英,女,50歲,被非法判刑3年6個月;戢惠芬,女,53歲,被非法判刑3年6個月;王惠君,女,59歲,非法判刑4年;龔增雲,男,60歲,非法判刑4年;苟中秀,女,50歲,非法判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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