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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昌邑區公安分局惡人都興澤等對我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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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2月2日】1998年1月份我在美國關島喜得大法。1999年7月22日我同妻子杜洪芳(1999年4月份得法,現在被二次勞教,非法關押在長春黑嘴子勞教所)進京和平請願,沿途經歷了各種非法盤查,到京後感到和前幾次來京完全不一樣的是非常恐怖。

我們在前門去西四馬路的途中看到了小巷內有很多全副武裝的解放軍官兵,正在待命,瞬間我聯想到了六四的場景。1999年10月份第二次進京請願,10月10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三間房派出所和吉林市公安局,在北京非法綁架,被送往吉林市駐京辦事處,非法關押一夜,並強行扒光衣服搜身,被關押的同修共30多人,年歲大的70多歲,年歲小的2、3歲,還有一名孕婦,不讓任何人去廁所。

第二天送回吉林市,一到吉林市車站,就被早已等候的上百名全副武裝的警察強行給每個人戴上手銬,並強行錄像,我想到我不是罪犯,是去北京和平請願的合法公民,我就雙手合十,正義凜然的對著前面圍觀的群眾,錄像機的鏡頭錄下了我這一正義的舉動,令所有在場的邪惡之徒膽寒。有幾個聲音同時大叫起來,把前邊那小子合十的手拉下來,我身邊左右押送我的兩個惡警接到指令就拼命的向下拉我合十的雙手,我拒不配合,使他們這一舉動未能得逞,只好作罷。

當時吉林市電視台和江城日報社配合邪惡的公安部門對我們合法的和平請願進行造謠誣陷。接著我和妻子被吉林市昌邑區公安分局沿江街派出所以「擾亂社會秩序」的藉口非法拘留15天,後放回,我們即刻進京和平請願,那個時候江澤民就有了密令,進京的各路口,被嚴密封鎖(查身份證,我們身份證都被市公安局非法扣留)不准法輪功修煉者進京,我們只好返回吉林市。剛一進家門就被一直在我家蹲坑的昌邑哈達灣街副書記、委主任、和派出所的惡警(三聯合)綁架,非法刑拘在吉林市第一看守所,一個月後,1999年12月中旬被吉林市昌邑區公安分局以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逮捕,關押在吉林市第一看守所,長達四個月之久,讓家人拿押金1500元後,在2000年3月份無罪釋放。

2000年9月26日,我第四次進京和平請願。這時候的信訪辦變成抓捕法輪大法弟子的場所,來一個抓一個。10月1日上午8時許,在北京天安門廣場上我飛快的跑著,打出5米長,75公分寬,黃底紅字的「法輪大法好」的橫幅(一個人打,不跑打不開),很快就衝上來幾十名惡警,把我團團圍住,人性全無的十幾個惡警對我拳打腳踢,還有的從袖口抽出長條型鐵器照準我的頭部猛擊。我滿頭,滿身都是鮮血,身上的衣褲都被鮮血染紅了,廣場上很多同修見狀都奮不顧身的全力援助我。同修們抱著我一次又一次的打開那條5米長的橫幅,堅持了40多分鐘,這時我已昏死過去,後來昏迷中被惡警抬上車,拉到北京站前派出所,當晚為逃脫責任,前門派出所的惡警趁天黑無人看見之時,把一直處昏迷狀態中的我扔到無人看見的地方,後來逃之夭夭。

我醒來無法行走,我想到有師父,有大法,能破除一切,就打坐1個多小時,之後能行走了。很多路人問我這時怎麼啦,我向他(她)們講述了早上天安門的場景,向他(她)們洪法講真象。明白真象的人有的給我買了餃子,有的買來礦泉水,看我光著兩隻腳,一位三十來歲的男士,回家給我拿來一雙雪地鞋。

第三天,由北京同修引薦和加拿大記者在天津相見(在北京外國記者都被監視),我把為甚麼來北京,所見所聞和自身怎樣受迫害的事實,特別是10月1日在天安門廣場發生的一切,告訴給他。

2000年10月28日,因向世人講真象,送資料時,同吉林市昌邑區公安分局的邪惡之首政保科科長都興澤遇上(因他認識我)。在沒有任何理由和證據的情況下,它下令綁架我到吉林市昌邑區文廟派出所。都興澤指示對我嚴刑逼供,把我的左手用手銬銬在暖氣管子上,幾個惡警拽著我的兩個腳脖子,使勁的來回悠,長達20多分鐘。我當時疼的失去了知覺。現在我的左手中指伸縮都非常困難。惡警們還用芥末麵抹在我的眼睛和鼻子上,用過各種酷刑後,半夜把我強行送入拘留所,14天後被非法刑拘,關押在吉林市第三看守所。接著被以「擾亂社會秩序罪」非法勞教一年,關押在吉林市勞教所。在此期間被強行洗腦看誹謗大法的電視錄像等,惡警也用盡了各種各樣的體罰。

後來我被轉到遼源勞教所。勞教所承包了軍用光纜外線工程,參加此工程的勞教人員,幹一天能減期一天到二天,可對我們法輪功修煉者幹到最後一天也不給減期日子。惡警們經常在上班時間飲酒作樂。當時的教育科科長孔慶國就是酒後大打出手,將五名因違心地表過態而又反彈的大法修煉者打得鼻口出血;有一同修制止孔慶國打人,可孔沒有聽;我們悟到師父講「忍無可忍」的那層法理,我就去他辦公室,嚴厲的大聲說到「上班時間不准飲酒作樂你知不知道;打人是違法的,作為一個科長,酒後打人更是違法的」,後來我們全體在遼源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聯名將孔慶國告到省人大,在事實面前,正義的呼聲中,將孔慶國降職去看大門。2001年10月26日,我堂堂正正的走出勞教所的大門。

回家後我堅持修煉,吉林市昌邑區哈達灣派出所惡警張壽濱(副所長)等人在多次抓捕我未果的情況下,幾次同昌邑區公安分局和市公安局到我妻子哥家和妻妹家非法騷擾,接著又對我12歲的兒子進行跟蹤騷擾等,致使我的兒子至今有學不能上,有家不能回,在外流離失所1年多(現在親戚家)。

2003年5月2日中午,我在傳遞真象光盤時,被早已等候在吉林市百貨大樓門前的惡警非法抓捕,當天昌邑區公安局政保科,科長都興澤將我押到重案組;把我強行扣在特製的鐵椅子上後,用繩子把我的頭部綁在椅子後面勒緊,使我的全身任何部位都不能動一點;都興澤奸笑著對我說,這次在你身上不給你留下一點傷痕,說了聲:咱們開始吧。有一惡警對準我的胸口就是幾拳(這叫窩心拳),都興澤說來這個地方的人沒有不說的;又上來一個用腳對準我的胸口就是二腳(這叫窩心腳)。膝蓋上又挨了幾腳;接下來用毛巾將我的嘴堵上,多次將芥末漿往鼻子裏擠,追問大法真象光盤的來源和大法網站怎聯繫等,接著又用塑料袋堵我的嘴,一個不行,二個,三個,四個;又邪惡地蒙上我的眼睛,就這樣,三番五次的不知多長時間,對我嚴刑逼供。我被塑料袋堵的上不來氣,幾乎暈死過去。

不難想到,吉林市有幾名大法弟子在資料點(有電腦)被抓捕後,至今不知下落;可能就是被塑料袋堵死的(郭起元(音),邵會,還有一名侯姓學員),次日晚上11點多鐘強行送入第三看守所,2003年5月22日被昌邑區公安分局非法判勞教三年,劫持到吉林省九台飲馬河勞教所。

由於當時正值「非典」期間,體溫38度以上,勞教所拒收,送三看也被拒收。就把我非法關押在昌邑區沿江街派出所四天(強行給我打針吃藥不起作用),後有市610批條子,簽字,和司法部門簽字,看守所主要領導人簽字,又被非法關押在第三看守所。

2003年6月30日,昌邑區分局又強行送我到勞教所,由於檢查出心臟病,肋骨骨折及多種疾病勞教所又拒收(以上病狀都是被迫害所致,1999年1月份從美國關島回國身體是經過檢查的,一切正常),最後昌邑區分局在用盡各種辦法找熟人,走後門等也未能達到將我送到勞教所迫害的目的,只好於2003年7月2日將我放回家(還找個理由「所外執行」)。

後來哈達灣街道和派出所,安排人進行跟蹤騷擾,昌邑區公安分局,又二次到我妻哥家騷擾,並要帶走妻子的哥哥去分局問話,妻嫂不配合邪惡,就正義凜然的對惡警說:「你們是不受歡迎的,不要有事沒事來騷擾,他們兩口子修煉法輪功都被非法勞教了,孩子還得我撫養,那好你們把孩子給我領走,不然的話趕緊給我滾」,五個惡警像過街老鼠灰溜溜的開車走了。

以上是我被江澤民犯罪集團殘酷迫害的事實,有很多所謂不煉功的保證書就是在這種人性全無殘酷迫害中出爐的。在此正告那些還再繼續迫害法輪大法和大法弟子的惡人們懸崖勒馬,將功補過善待法輪大法弟子,否則必下無生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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