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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國政法大學學生披露在團河勞教所受迫害經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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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2月2日】編註﹕大法弟子龔成喜(男),25歲,原為中國政法大學昌平分院行政管理專業大四學生,原籍新疆烏魯木齊市。在校期間曾擔任班長職務,是正直善良、品學兼優的好學生。在迫害中遭學校除名。

龔成喜於2000年底在北京散發真相傳單被綁架到臭名昭著的北京團河勞教所,曾兩次被送進「集訓隊」迫害,一次被無理延期10個月。在長達兩年的迫害中,惡警使用了各種野蠻手段,比如罰站、罰蹲、電棍電擊、強行灌食、不讓睡覺等種種酷刑妄圖逼迫他背叛信仰。作為所裏的被「攻堅」(重點洗腦)對像,兩年中他飽受了各種精神和肉體的折磨而不動搖,是被北京團河勞教所劫持的最堅定的大法弟子之一。

2002年12月,龔成喜被北京團河勞教所釋放;2003年8月再度被綁架,到現在為止一直下落不明。

希望大法弟子和國際社會關注龔成喜的遭遇,積極揭露迫害、予以營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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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武軍和我絕食期間,北京市勞教局管理處的某處長曾來視察並怒斥我。沒兩天,團河勞教所、調遣處便合夥對我們採用了滅絕人性的填鴨灌食。大概是在6月10日這天,犯人們架著我來到集訓隊一間陰森恐怖的小屋裏,從調遣處專門來了一個姓申的警察帶著一個膀粗腰圓的犯人,屋裏已有包括團河的莊許洪副所長、警察劉金彪、警醫肖政在內的五六名警察和好幾名犯人(李代義等)在床邊圍了一圈。當時幾名犯人將我抬到床上摁住,用繩子死死地捆在床上,由幾個人分別按著我的腿、胳膊和胸部。肖政用聽診器聽聽我的心臟說:「沒事」。然後有人捏住了我的鼻子使我不能呼吸,那個膀粗腰圓的犯人用兩拳猛頂、鑽我的兩腮,逼我張嘴,另有人開始拿鋼勺撬牙,劇痛和幾近窒息中,我感到血腥味充滿了口內,非常的痛苦。牙撬開一點縫,他們立即將鋼勺捅進嘴裏抵住上下牙開始往嘴裏灌流質,並將嘴捂上。由於我掙扎著呼吸,流質馬上憋進氣管,鼻子又被捏住,我當時感覺已快窒息且神智不清,只看見一個個面目猙獰的腦袋湊在眼前……當天下午,劉金彪令犯人將我架到小院又用此獸行對我灌了一次,當時所教育科還來了一名警察用攝像機錄下了灌食全過程。灌完食,我的兩腮被頂得嚴重充血腫脹達一個多月。劉金彪對此解釋說這種灌食方法很科學,新安勞教所灌了幾個老太太都沒事。

在被野蠻灌食前後,我問所長莊許洪為甚麼對於二大隊打人的事不和我談就灌食?為甚麼不讓人煉功?為甚麼用這種殘忍方式灌食?他說,沒甚麼可談的,這是對你的「革命的人道主義」。並強令我寫保證,我不答應。兩三天後的一個白天,被劉金彪派來看著我的普教宋萬軍、徐錚、王爭、黃瀠濤等突然關上門窗,對全身捆綁在床板上的我施暴:他們無故對著我辱罵法輪功,寫辱罵法輪功的紙條往我的身上、臀後塞,羞辱我,刺激我。並由幾個人摁住我被捆的手寫「保證書」,我大聲喊叫著不寫,驚動了一名叫徐建華的集訓隊警察推門進來。我請他以警察的身份制止犯人施暴,而徐看到了施暴場面卻說:我和你又不認識,你衝我嚷甚麼。(事實上,他一直主抓管教工作)說完揚長而去。宋萬軍等普教頓時變本加厲,關嚴門窗,用圓珠筆在我身上腳上寫辱罵法輪功的髒話,並用圓珠筆尖猛杵我的腳心、虎口,將我的手指塗滿只有警察辦公室才有的印泥強摁在侮辱紙條上……折騰了幾個小時。當天或者是第二天晚上,一名叫張建林的普教被調過來值班,他一進門就高聲罵娘、衝過來猛抽我的耳光,說我讓他又值上班了(事實上,普教們十分願意值班,因為值班可加分、提前解除。特別是幹得讓警察滿意的),並瘋了似的用重拳猛擊我的下頦,擰我的腦袋。以後的幾天,他們幾乎天天凌辱、毆打全身捆綁在床板上的我。甚至每次必撕爛我的外褲、內褲流氓侮辱……因天氣炎熱又長期不准我起身洗澡,在他們撕爛內褲施暴後,身上的異味招來群群蒼蠅在我的小便頭上叮爬,他們卻視而不管。在身心極度痛苦的這些天中,我曾問劉金彪為甚麼往我身上貼污辱性紙條、寫辱罵法輪功的髒話,他回答說:這種方式不是集訓隊發明的,別的勞教所早就有。在被連續捆綁的過程中,雖因前段絕食和整日被捆人已虛弱消瘦不堪,但每天卻只許我吃窩頭、鹹菜,不讓正常採買食品和洗漱用品、手紙等;除此之外,還經常剝奪我的睡眠時間,強迫我聽誹謗法輪功的造謠材料。這些,就是團河勞教所的「為你們好」、「革命的人道主義」。

2001年9月4日,是我禁閉10天、集訓三個月的記大過處分(只因絕食抗議不讓法輪功修煉者正常睡眠,毆打、體罰、辱罵法輪功修煉者和要求煉功)到期的日子。當天,劉金彪要我寫一份「集訓總結」,我便寫了:普教宋萬軍等人對我一再實施暴力時所使用的印泥、法輪功創始人畫章等都只有在隊長辦公室甚至教育科才有,不知憑他們的勞教人員身份是如何拿到這些「違禁品」的?劉金彪看後惱羞成怒,立即將「總結」撕了,叫我「滾蛋」,並威脅說:「你要是不想走,延長你的集訓期還不是填張表的事!」

2001年7月底至9月初,我被關押在集訓室的鐵籠子裏,在那裏,我和其他三名法輪功修煉者每天被強迫抱膝坐板(連盤腿坐著都不許),除了吃飯上廁所外,從早晨起床坐到晚上睡覺。每天吃難以下咽的窩頭鹹菜或沒有一點油花的熬菜,喝生水,時常被拉到警察辦公室強迫洗腦、觀看給法輪功造謠的錄像,還要寫認識,經常因拒絕轉化而被警察吼叫怒罵或暴力威脅。壓力巨大。在這期間,家裏給我郵來一封家信。按照中國的《勞動教養試行辦法》第52條的規定,「勞動教養人員的通信,不檢查。會見家屬時,不旁聽」。但是集訓隊警察劉金彪、徐建華、張宜軍不但私拆我的家信,而且揚言要開一個全隊大會,當眾念信。對於有關於法輪功的正面消息,勞教所在上級授意下,不惜踐踏相關法律法規,全面封鎖。如普遍開拆、檢閱法輪功學員的私信,監聽每位法輪功學員同家屬的電話;將法輪功學員手中的法輪功材料,有關於宗教、信仰、預言等方面的書和法輪功學員之間互留的通訊錄、法輪功學員的日記等一律視為「違禁品」,每隔幾天便有護衛隊警察「清監」,一經查出,輕則沒收,重則延長勞教期、送集訓隊迫害。警察在搜身時,好幾次都要求我當眾脫下內褲。

劉金彪、張宜軍等警察常把我單獨找到辦公室給我洗腦施壓,逼我抄污衊法輪功的造謠材料;威脅我說:「電熟了你丫的」。有一次,一名警察手拿電棍逼我們在烈日下長時間一動不動站立,我支持不住暈倒在地,他在一旁嘲笑羞辱法輪功,而普教李代義當著其面惡意將水洒了我一身。警察全然不顧我們的信仰自由和肉體承受,一味施加恐怖的壓力,野蠻踐踏法律和基本人權來逼迫我們放棄,以完成所謂的「轉化任務」,拿到高額獎金。據悉,警察轉化一名法輪功修煉者,不僅會得到千元的專項獎金(幾乎相當於其一個月的薪水),還能得到升遷的政治資本。有一次,我被警察叫到辦公室訓斥,恰好管財務的一名年輕女警察在場,集訓隊的一名男警察問她:「怎麼還不發獎金啊?」她露骨地說:「那你們趕緊轉化(法輪功)啊!」

在團河勞教所,警察利用普教來虐待迫害法輪功修煉者是非常普遍的。如果普教做了警察想做卻礙於身份不大好公開做的事,且達到了警察的目的,那一定會被許諾提前好幾個月解教。反之,若哪個法輪功修煉者煉功、甚至說話,值班的普教就會遭到訓斥,甚至更慘。比如普教李代義,此人因嫖娼被勞教3年。勞教期自1999年7月至2002年7月。從他入所以來,積極參與毒打迫害法輪功修煉者以邀功請賞,用不知從哪兒學來的可謂殘酷至極的「整江姐」的手段迫害了不知多少名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從法輪功班的班長到集訓隊值班大班長,到最後被減期半年釋放,無不是踏著法輪功修煉者的巨大痛苦換來的。據我所知,他用繩子捆綁過不知多少名學員,拿鐵鎖砸法輪功學員楊樹強的頭,打傷法輪功修煉者劉興杜的胸部,用膝蓋撞傷我的肋部,等等暴行,都是在警察的暗中支使下出台的。在勞教所裏這樣無法無天,按規定早該延期一年,可李代義卻在充當邪惡打手中多次獲「勞教所(局)嘉獎」而提前半年釋放。正如一名曾對我施過毒手的普教後來告訴我的那樣:沒有隊長(警察)發話,誰敢打啊?上次對你,隊長對我們說:「幹甚麼吃的,某某某是怎麼轉化的?(在殘酷迫害中被迫轉化的)」。所以我們才打。

2001年7月,幾十名法輪功學員的交勞教所保管的貴重衣物被當時的集訓隊大隊長劉金彪私自賣掉,有幾千元的羊絨大衣等等。其中就有我的一件一百餘元的休閒上衣。2001年10月,部份受害學員曾向副所長莊許洪公開提到此事,莊承諾,一週之內協調解決,結果到2002年12月19日我臨走時,還沒解決。

2001年9月至11月,我在七隊、五隊被不停地洗腦迫害。2001年11月4日,也就是臨近我一年勞教期滿的前一個半月,我被強行送進了團河「攻堅樓」。「攻堅樓」原為舊西樓,在2001年10月底新樓入住後變成了一座空樓,被專門用來強制轉化法輪功修煉者。魏如潭、秦尉和我等6、7人於當天被強行劫持到「攻堅樓」一層(那些一直沒轉化並且快要到期的法輪功修煉者被關在一層迫害)。在陰森森的一層,有6、7間屋子,屋子裏面只有一張放在地上的床板。我們被分別關在屋裏,施以巨大壓力強制洗腦。為了徹底摧毀我們的信念、不讓我們互相見面和製造出徹底剝奪自由的高壓恐怖環境,教育科韋科長和責任警察,將每間屋子門上的玻璃用報紙糊上,不准我們見面、朝外看,連上廁所都得分別去。整天坐在塑料兒童椅上被強迫謊言洗腦,早晚各由一名警察在屋裏監管,不准隨便站立、走動,更禁止出屋,不准有任何私自行動。洗漱上廁所有「包夾」步步緊跟,廁所、水房安有監控器。晚上睡覺每屋都有一名警察和一名犯人看著。由於環境高度封閉,其他勞教人員和外界根本無從知道這裏的實情,來團河勞教所參觀採訪的外來人員是不能進集訓隊和攻堅樓的。洗腦只是手段,勞教所最終的目的是逼迫我們寫出放棄、污衊法輪功的書面材料並錄像,用來欺騙其他法輪功修煉者和國內、國際媒體,粉飾根本不存在的「教育、感化、挽救」的所謂政策,掩蓋暴力鎮壓的內幕。為此,在發現洗腦對我們不起作用時,就開始不讓睡覺、體罰、毆打、電擊。

有一次,一名違心轉化的人偷偷告訴我前幾天晚上好幾個警察拿多根高壓電棍電了魏如潭一宿,並警告他別說出去,魏讓他看了腹、背上全是電傷。當天,魏被迫在難以想像的痛苦下違心地寫了轉化書,並被警察強行作了念轉化書的錄像。同一天,教育科科長姜海權、王婷婷、二隊隊長劉兵(音)進了我的屋,問我感覺怎麼樣。我沉默,姜海權和劉兵便擰著我的胳膊,要往我身上寫侮辱法輪功的髒話,我不從,劉兵便大罵「王八蛋」。

還有一次,警察岳清金無理惡意當面辱罵法輪功,我不接受,他便找藉口衝上來用胳膊死死勒住我的脖子往後拖,使我喘不上氣來,身上被他掐爛了好幾處。
2001年12月16日是法輪功修煉者秦尉被延期半年到期的日子,此前的幾天,秦尉突然毫無蹤影。我心裏十分明白他無法想像的艱難處境,那段時間,樓上在深夜經常傳來令人驚心的拳打腳踢的聲響和叫罵聲。12月14日左右,一名「包夾」告訴我幾個警察讓秦尉在寫東西,秦尉十分痛苦……在勞教所,警察們就是通過這一整套的無法無天的整人手段強姦人的精神信念,迫害人的肉體,達到逼迫法輪功修煉者寫出書面轉化材料、拍攝轉化錄像,哪怕是違心的,用以給更多的人洗腦,欺騙民眾和國際社會。對待法輪功修煉者,中國的法律早已是一紙空文,沒有渠道可以解決因修煉法輪功而慘遭迫害的冤案。那些至今仍在勞教所被關押的修煉者極其悲慘的處境大部份都不為人知。為了避免留下迫害證據,愚弄民眾和輿論以維持對法輪功的殘酷打壓,警察越來越隱蔽地實施迫害,如:他們在電擊修煉者前將他牢牢捆在床板上,並用布蒙住他的眼睛,不讓看到實施電擊的警察;用布堵住他的嘴,不讓他喊出聲,以免讓人知道;絕不許有任何一個勞教人員在場;專門電擊隱蔽部位等。因此,我所能了解到的迫害事實只不過是很少的一點。

2001年12月19日是我被非法勞教期滿的日子,12月16日左右,所裏的兩名警察前來問我的一些情況,我保持沉默,後來警察尹某某問我到底轉不轉化,我說不轉。他便開始故意找碴:剛才進門為甚麼不喊報告?背背《勞教人員守則》。其實我知道,只要我寫了材料並錄像,三天後便會被釋放;如果不寫,那就將被非法延長勞教期,而剛才的問話只不過是在湊延期的「證據」而已。警察尹某某常以「你們信仰有神,就別吃人飯、說人話、拉人屎」的流氓說法迫害法輪功修煉者。而這種不講人權與信仰自由的無賴言論常被團河勞教所的警察作為對修煉者施加仇恨與暴力的荒誕藉口。

當天晚上,警察劉國璽組織了一次集體學習,內容為輪流念給法輪功造謠的書,並要求我參加。事實上,第一,警察知道這種機械的洗腦對我已不起作用。第二,劉國璽不是我的責任隊長,沒必要讓我參加念書,而當時那裏面念書的人都不是來給我洗腦的。第三,開始念時,並未提到法輪功,因此我並未抗議,劉便迫不及待地讓念攻擊性的段落,等著我說不。待我提出反對時,劉竟出奇地平靜,並馬上讓我到別屋。第四,等我去了對面的班,再也沒有聽見裏面繼續「學習」的念書聲,後來在我被延期10個月的通知書上說到此事是抗拒學習教育,反改造。可見當時那只不過是給我挖的一個「陷阱」。而後來我得知在場的念書者均被要求作出關於我不參加學習、抗拒改造的證明。

團河勞教所中所有到期但是不放棄「真、善、忍」的法輪功修煉者都被延期。延期的起因一般都是:堅持法輪功思想、絕食抗議殘酷迫害、拒絕接受洗腦等。一次延期最少是半年。對於普通的勞教人員,這種延期只有在其逃跑或是犯新的大的法定的罪過時,而且要經過嚴格的法定程序才出現的。而對於法輪功修煉者卻可以隨意的施加,不受任何的法律約束。比如,在我12月19日到期前三四天,警察就明確告訴我:寫保證就能回家,不寫就延期。2002年5月底,團河勞教所副所長李愛民在全體勞教人員大會上公開宣稱:「不轉化就別想離開勞教所!」而為打上「依法」的幌子行騙,延期的理由從早期赤裸裸的「不轉化」變成了「抗拒改造」,其實本質並沒有絲毫的改變。

12月16日晚,劉國璽給我組織「集體學習」後的兩三個小時,教育科廖科長拿著手銬和警察劉兵(音)將我又一次送進了集訓隊。當時集訓隊大隊長劉金彪開鐵門時問廖科長集訓多長時間,廖隨口說了一句:「一個月」便走了,根本沒有必需的法定書面集訓材料,可見當時的材料還沒造完。事實上,那一次我被集訓了整整三個月。

12月19日晚,我被5、6個普教架到集訓隊辦公室。五大隊姓張的副大隊長和另一名警察向我宣讀了延期10個月的決定,使我精神上再一次遭到沉重打擊。延期的原因為:1、堅持法輪功。2、2001年5月27日絕食抗議迫害。3、2001年12月16日抗拒讀造謠材料的「學習」。宣布後,警察問我是否簽字,我以沉默拒絕,集訓隊大隊長劉金彪、警察徐建華便唆使普教將我架到禁閉室小號,那裏面的床板上已準備了好幾根捆綁的帶子。劉金彪欲將我捆綁,我質問他:「我一沒有過激的言論,二沒有任何危險行為,憑甚麼捆我?」在一旁的徐建華卻無理要求說:「你寫不寫保證?」劉金彪說:我這是為你安全。這時,普教李代義一腳把我拌倒摁在床板上對劉金彪說:「劉大,你甭管了。」說著便當著劉金彪的面和另外幾名普教把我死死地捆在床板上。就這樣,我再一次被24小時連續捆綁了半個月,不准採買、每天吃窩頭鹹菜,每天一次去廁所時,被普教像死囚或動物一樣用兩條繩子拴住肩,一邊一人牽著,蹲大便時,將兩條繩拴在水管上,嚴重侮辱我的人格尊嚴。而這些,都是集訓隊的警察指使的。

2001年12月23日左右,普教李代義在給我捆綁時,為洩私憤,對著躺在床板上的我用膝蓋猛跪,導致我右腿、右胸痛了近一個月。當晚,勞教所的警醫診斷為「軟組織挫傷」,我問警察徐建華如何處理這個惡性事件,他竟說:你先把你的問題(寫保證書)解決了再說,而且李代義也不會承認是他幹的。後來,我將此事反映給教育科科長姜海權等警察,一直沒有人管。可見,在迫害法輪功的問題上,真是政匪一家,警察在江氏的幕後操縱下,已成為暴力鎮壓的工具,不惜出賣職業道德、執法原則,鼓動犯人對法輪功修煉者犯罪,以逼迫放棄信念。而對法輪功出手狠毒的犯人常常會暗地裏得到警察特殊的獎勵,如減期、給犯人煙抽、打電話、盒飯等。事後,李代義流氓地對我說:「這張死人床,你還要躺兩個月。」那意思是只要他2002年2月提前解除之前,是不會給我鬆綁的。犯人倒可以行使警察都無法通過正常渠道實施的制裁權力,可見集訓隊警匪串通的邪惡程度。此前,多名普教告訴我,李代義居然拿電棍電擊某個勞教人員,並將其拖到小號打得喊「爺爺」。當天值班坐筒的警察卻不聞不問。

另外,在集訓隊,按規定本應當給集訓人員採買日用洗漱品,可那兒的警察卻拿這個起碼的生活必需品作為逼迫法輪功修煉者放棄絕食、放棄修煉的要挾。在那裏,任何私有的物品、權利都可以被警察任意剝奪,原因是堅持法輪功修煉。

大概是在2002年2、3月份左右,我看見攻堅樓的警察劉國璽來集訓隊取電棍,那一定又去電擊某個不轉化的法輪功修煉者了。

在集訓隊被關押了三個月後,我於2002年3月15日被送入了七大隊。七大隊是涉毒隊,勞教所將我放到那裏隔離。剛去七大隊,我便聽一班的勞教人員談起了前幾天的事。趙明(愛爾蘭三聖大學計算機系研究生,2000年5月13日被中國當局非法抓捕後,劫持到團河勞教所判勞教一年,因趙明拒絕放棄修煉法輪功而慘遭酷刑折磨,並於2001年5月12日勞教期滿時被無理延期10個月)在2002年3月12日期滿釋放的前幾天,被逼迫配合當局的官方電視台作一個造謠的節目。當天,趙明同幾名洗腦人員被擱在一班,和一班的幾名普教一同被錄像,內容有:三餐吃得很好,有雞蛋、宮爆雞丁等。(事實上,團河勞教所的伙食根本不怎麼樣,甚至很差。通常早餐是陳年的玉米熬的粥和發酸的饅頭、鹹菜,中午是跟中藥一樣的菜和饅頭,晚上又是饅頭鹹菜粥,而對於不轉化的法輪功修煉者每天只有半生不熟的硬窩頭和鹹菜)對趙明體貼照顧。(事實上,趙明因不轉化常被體罰虐待,電棍電擊,不讓睡覺等等,這些都被當天的作戲掩蓋了)這種對內鎮壓、對外行騙特別是同官方媒體共同欺騙民眾與國際社會的手段在團河勞教所不斷地上演。

2002年4月25日,五大隊大隊長楊保利來七隊時,我向他詢問到底給我做了哪些延期材料和延期的法律依據時,他只說:你自己知道。後來我以絕食請求他履行法定義務,告知我被延期的相關材料時,他才勉強答應晚上給我找來。誰知到了晚上,他帶了兩名警察氣勢洶洶地找到我說:你要絕食隨便。最後甚麼問題也不給解決。

2002年8月27日,我寫了一份遞交給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的訴訟狀,控告團河勞教所二大隊警察蔣文來、倪振雄、王華於2001年3月1日至2001年5月27日對我實施的長期不讓睡覺、縱容唆使其他勞教人員對我打罵、體罰、虐待、侮辱等執法犯法的非法行為。並將此訴訟狀交由七隊警察替我代轉,但一直到今天,仍杳無音信。

2002年9月19日,我在七隊透過窗戶看見三大隊的警察劉國璽等從早上6點開始又在操場上體罰魏如潭等三名法輪功修煉者,劉國璽要求魏等三人連續長時間做蹲起,直到他們站不起來了還不准停;強迫魏等三人趴在他面前無休止地做俯臥撐;還一刻也不准休息地讓他們繞著操場跑個不停;警察劉國璽在迫害無辜的法輪功修煉者時,常發出一陣陣變態的狂笑……一直折騰到中午。回隊的時候,劉國璽發現我和另外一名法輪功修煉者在窗戶裏看他,他怒不可遏地罵:「你他媽找死?」後來又沖到七隊訓斥我。

9月23日,我將警察劉國璽的非法行為整理成一份遞交給團河駐檢的檢舉信,交由七隊警察代轉,幾天後,七隊警察告訴我已將信按程序交給所管理科了。再後來,一直到今天,都沒有來自任何有關部門的任何回覆。2002年9月底10月初的一天,北京市勞教局管理處的一名處長(就是在2001年6月我絕食期間前來視察並怒斥我的勞教局警察)到七大隊找我談話,我向其反映了劉國璽執法犯法的行徑,他卻說上面雖然要求嚴格執法,但基層執行需要過程。為虐待法輪功修煉者、掩蓋警察罪責尋找藉口。後來,我又問他:為甚麼勞教到期不放人?他說:沒轉化的沒改造好,會危害社會。我說:如果單從法律角度而言,怎麼能在主觀認為此人會危害社會而沒有任何事實、行為的證據下就作出到期不放人的處理?而且外面610辦公室辦轉化班(洗腦班),強行剝奪公民的人身自由,有沒有法律依據?他說:實踐證明,辦班是一種有效的轉化方式。照甚麼法律我不知道。我又問他:你也不知道依據甚麼法律?他重申:不知道。後來我又問他姓名,他說不能告訴我。在談話中,他說已經知道了我寫訴狀和檢舉信的事,並明示我不轉化將會被送洗腦班繼續迫害。

在這件事發生的前後某天,教育科科長張福潮找我談話,我向他反映了寫訴訟材料一事,他說:「你這不是給自己延期湊材料嗎?」

2002年12月,在被警察綁架到集訓隊後,我認為自己在被非法關押的兩年來,從毫無法律依據、未經任何審判及質證程序就被北京昌平公安分局無理判勞教一年,到2001年12月19日和2002年10月19日北京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未經任何對我的調查取證、正常審核的程序,任意強加給我兩次非法延期(累計延期長達一年,加上被判勞教的一年,共被非法關押兩年),而延期的理由又非常荒誕,是赤裸裸的對信仰「真善忍」的流氓懲罰,導致我兩年失去了人身自由;從2001年1月23日至3月1日在如同納粹集中營一般的北京市勞動教養人員調遣處,到2001年3月1日至2002年12月19在北京市團河勞教所,我僅僅因為不放棄修煉法輪功,就受盡了高壓洗腦、不讓睡覺、長期隔離捆綁、插管撬牙的野蠻灌食、超時超體力勞動、非法超期關押、人身侮辱、體罰毒打、威脅恐嚇、剝奪基本生活必需等等接連不斷的精神、肉體的嚴重摧殘,使我的身心所受傷害之大,是刻骨銘心、難以想像的。因此,當時我決定再次通過法律手段控訴凶犯們對我的基我權、信仰自由的暴虐踐踏。然而,結果依然是令人絕望。2002年12月16日,我將檢舉北京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北京市勞教人員調遣處、北京市團河勞教所對我實施犯罪行為的三封給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檢舉信按勞教所規定交給了團河勞教所副所長李愛民。而2002年12月19日,我臨解除之前,勞教所警察將我所有檢舉信、訴訟狀的副本和所有私人的訴訟材料,以「勞教所規定」的荒謬藉口,強行沒收了。至今為止,我沒有得到我的任何一份檢舉信或是訴訟狀的任何回覆。事實上,從我自己的親身經歷和我所知道的許多法輪功修煉者的情況都可以證明:在中國大陸當前的環境下,連法律訴訟這樣的基本方式都被禁止用來替法輪功修煉者維護起碼的合法人身自由、信仰自由、不受酷刑虐待等基我權。更令人恐怖的是,當局會以用法律手段維護法輪功修煉者權益的合法行為作為進一步打擊報復當事人的口實。比如:法輪功修煉者李春元於2000年底狀告國家主席江澤民踐踏法律迫害法輪功,2000年12月28日便被非法綁架,以「擾亂社會秩序」的罪名判勞教一年半。在團河勞教所,他又因寫訴訟狀控告警察對他的非法虐待而被關在集訓隊的鐵籠子裏已至少半年,整日被罰一個姿勢坐板,不許出入,說話;每天吃乾硬的窩頭和鹹菜。其檢舉信、訴訟狀同樣沒有得到有關部門的任何回覆。我的許多訴訟材料都在團河勞教所,相信當局會以此為證據,對我實施新一輪的恐怖行動。

2002年10月19日這天,是我延期10個月到期的日子。當天白天,警察告訴我說要放我回家。一直等到天黑,一名警察讓我收拾東西並到隊長辦公室等候。不一會兒,教育科科長張福潮、龔偉,還有護衛隊的幾名警察來到辦公室。護衛隊的兩名警察突然將我摁在椅子上不能起身,這時張福潮對我說:「由於你不轉化,現決定給你延期兩個月,送集訓隊執行。」這使我又一次受到了突如其來的沉重打擊。當時宣布的時候,連延期通知書都沒有,就強行將我往門外拖。我當時呼喊:「你們憑甚麼給我延期?」幾名護衛隊警察怕其他人聽見,便扒下我的眼鏡,找來一塊毛巾,死死地將我的嘴勒住,使我無法說話,並由幾名警察拽著我的頭和四肢往樓下拖,在夜色中一路勒著嘴抬到集訓隊。送到集訓隊後有人立即用胳膊卡住我的脖子將我往小號裏弄,令我幾乎窒息,後將我牢牢捆綁在已準備好床板的禁閉小號裏。整個過程是無法無天、沒有人性的恐怖流氓綁架!而實施者正是一向標榜「教育、感化、挽救」和「象老師對待學生一樣、像父母對待子女一樣、像醫生對待病人一樣對待勞教人員」的團河勞教所幹警。

被強行隔離捆綁到狹小寒冷的小號後,我開始絕食絕水,五天後,被強行插管灌食。我再一次為抗議迫害而遭到了身心的極度痛苦。絕食被捆期間,勞教局副局長戴建海同團河勞教所副所長李愛民來集訓隊視察時走過小號,我呼喊「為甚麼給我非法延期?」他們不作任何回答。另一次,團河勞教所所長張京生來小號,我問他勞教所為甚麼體罰虐待法輪功修煉者,他當面撒謊說:「沒有啊。」而我在東樓七隊的四個月,幾乎天天看見三大隊警察劉國璽、白中銀等、教育科科長楊金鵬、五大隊警察張某某、楊斌等專門殘酷體罰虐待不轉化的法輪功修煉者,比如,強令修煉者繞操場跑圈,一跑整半天不准停,下午或第二天接著又是半天,累得幾人邁不動步,幾乎天天如此。「十一」的幾天是中國大陸的法定節假日。而2002年「十一」放假的幾天,其他隊的勞教人員都停工、休息了,唯獨戶外五大隊的警察楊斌強逼法輪功修煉者王方甫、劉力濤在大雨中不停地跑圈;強制不轉化者「站軍姿」,而且專挑夏天的黃昏在草叢邊上站,故意讓大量蚊蟲叮咬卻不准他們動一下,一站至少一小時;在操場上,還光天化日之下罰幾名修煉者單腿跪在操場上,長時間不讓起來、不准換腿;強迫修煉者背著手一圈一圈地繞操場蹲著走,對他們進行人格侮辱和肉體虐待;無休止地強制修煉者做「蹲起」,一做就成百上千不准停;2002年8月15日早晨出早操時,警察劉國璽在大操場當著勞教所幾百名勞教人員和警察,對一名法輪功修煉者猛搧耳光,並破口大罵將他拳打腳踢踹翻在地上,土匪氣燄極其猖獗,卻沒有一名警察制止。可見對法輪功修煉者群體的迫害政策警察們都心知肚明;這還是有目共睹的公開迫害,回到隊裏,更不知他們這些奉行「真、善、忍」的哥哥、叔叔甚至爺爺們又要被施以怎樣的殘忍折磨。有一次,警察在操場上體罰修煉者時,我看見所長張京生從操場邊路過,他看到了施虐的場面,一句話不說便扭頭走了。對於法輪功學員,他們是根本不講法律的:肆意剝奪正常睡眠甚至連續十多天不讓閤眼是常有的事,我在團河勞教所親眼見到被這樣迫害過的就有許多人;許多學員都曾因不放棄煉法輪功而慘遭高壓電棍電擊,為欺騙外界,封鎖消息,警察一般都將學員拖到沒有人的地方堵住嘴、捆到床板上秘密電擊,而且每次都是好幾根電棍同時電擊。至於說法輪功修煉者的起訴,在當今被標榜為「法治」的中國大陸,特別是在勞教所這樣的「執法單位」,更是得不到半點結果,表面的「幌子」都是做給外界看的。

2002年12月5日,團河勞教所管理科一名警察來集訓隊給我做筆錄時,態度強硬地告訴我說:「不轉化就別想離開『兩勞機關』(指勞教所和勞改所)!」

2002年11月28日,中國政法大學黨辦主任馮世勇等到團河勞教所措辭強硬地以「徹底轉化」作為我勞教期滿後復學的條件。2003年春節左右,學校宣布將我除名。

2002年12月19日,迫於輿論的壓力,團河勞教所將我暫時釋放,但在此之前610辦公室卻通知了我的學校、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我的家人到勞教所共同簽了一份旨在不准我繼續修煉的協議,對我實施嚴密監控。

2003年春節前後,我從家人那裏得知學校已因我不放棄修煉將我除名,戶口被打回原籍,至此,作為已沒有單位作「擔保」、又沒有轉化的法輪功修煉者,我隨時都有可能會遭到當局辦洗腦班等剝奪人身自由以至更嚴重的迫害。而610辦公室對被送洗腦班後仍拒絕轉化的法輪功修煉者的一貫作法就是判處勞動教養。近期我又獲悉:北京公安向當地公安傳達命令,搜集我的材料,掌握我的行蹤,並欲將我抓捕後判刑。因為我親身經歷和了解許多團河勞教所殘酷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的內幕,又沒有轉化,所以就成為重點監控對像。

在2002年12月19日晚被釋放前,610讓我父親簽了一份株連家屬的非法協議。釋放當晚,勞教所管理科任科長和集訓隊的一名警察;學校保衛科、學生處領導;學校所在地警察三方將我和前來勞教所接我的父親在嚴密控制下送進了返回原籍的火車。管理科長授意火車乘警一路監視我。學校所在地警察向我父親詢問並記錄了原籍當地派出所情況及我家電話。回到家後,就有警察往家打電話問我的情況,父母十分恐懼、擔心,因為目前很多地區還有很多一名不聞、一直在家,沒上過北京上訪的,只要還煉法輪功都不同程度的受到關押、毒打、罰款和洗腦,都是在晚上從床上被強行抓走的普通老百姓,因為政府追蹤所有在中國的法輪功修煉者。只因他們堅持法輪功好。躲在家裏修煉法輪功並不能夠保證他們的安全。

對法輪功修煉者的監控鎮壓遍及中國的每一個角落。從中國大陸千千萬萬被迫害的情況看,只要你煉法輪功,江氏集團就要動用國家機器迫害、打壓,不講法律、慘無人道。像我這樣的情況,已經成為重點迫害對像,且情況危急,雖然我目前已脫離勞教所這個中國的集中營,暫時保全了性命,但仍然隨時面臨著會被通緝、隨時會被逮捕、從而再次遭到更嚴酷的迫害,也就是說,在江氏集團根本不講人權、法律的無所顧忌的打壓迫害下,我隨時面臨著可能發生的生命危險。在此我緊急呼籲,請求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請求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請求國際反酷刑組織、請求國際大赦組織、請求國際上一切關注人權、愛好和平的正義組織和一切正義人士對我進行緊急援救!同時也對正在像我這樣正被殘酷迫害、隨時面臨死亡威脅的中國大陸千千萬萬法輪功學員緊急關注和援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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