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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法輪功學員徐淑香被酷刑致死(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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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四年二月二日】法輪大法信息中心1月30日報導- 吉林省消息證實,長春市法輪功女學員徐淑香於2004年1月18日被長春不法警察酷刑折磨致死。

徐淑香
徐淑香

消息來源說,2003年11月26日,48歲的徐淑香在家中被長春市610和長春市公安局及當地派出所警察綁架。收走很多東西和很多現金(數量不詳),其中有退休現金4850元,還有幾條好煙。警察把徐淑香關到一個密室裏,施以各種酷刑,把她全身潑上涼水,用高壓電棍電擊她三個小時,綁坐老虎凳48個小時,把腳腕勒得全都潰爛,直至徐淑香被折磨至生命垂危,任何一個關押所都不肯收她的情況下,警察才不得不在去年12月30日把她送回家。

消息人士說,徐淑香回家時已神志不清,不久於2004年1月18日(陰曆2003年12月27日)去世。

以下是迫害徐淑香的單位及電話:

南街派出所:431-874-3467
長春市610辦公室
長春市公安局
南關公安局
辦公室: 431-295-6508
政治處: 431-295-7708
紀檢組: 431-295-5068
戶籍科: 431-295-6656
政保科: 431-295-5482
行政科: 431-295-6050
內保科: 431-295-8254
法制科: 431-295-4179
經偵隊: 431-295-5794
預審科: 431-295-6634
刑警隊: 431-295-6881
治安隊: 431-295-6837
市場科: 431-295-4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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