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大法弟子李淑花致死的兇手姜偉犯罪記錄


【明慧網2004年2月19日】姜偉是吉林省榆樹市培英街派出所警察,從99年7月20日以來迫害法輪功學員瘋狂至極,他利用跟蹤、放線、偽善、誘騙、挑撥等手段抓捕大法弟子,經常到大法弟子家中翻抄,利用家人不明真相和看重錢的人提供線索或自己憑空捏造事實,以達到他謀取私利的目的,4年來經他所非法抓捕、搜查、勞教、判刑、拘留、送看守所、洗腦班的就有一百多人次,為此他受到邪惡集團的表揚和獎勵。

在姜偉管轄區公開搶劫、撬門、別鎖、賭、嫖的到處可見,大街小巷到處是噴辦假文憑、假證的大黑墨字,壞人、壞事不管,專抓修煉法輪功的好人,今天按手印,明天要照片,後天又填表。

1、99年11月4日,大法弟子李淑花因說一個「煉」字被抓到派出所,一同被抓的就有24人,李淑花的母親一起被抓,還有李淑花的4歲、5歲兩個孩子,惡警並強行把她們送到拘留所,一關就是一個多月。之後,警察經常去李家騷擾。2003年9月末,李淑花正在給孩子做飯,姜偉和另兩人又到李家將她綁架,再沒回來,她的眼睛被榆樹公安局惡人打壞後,給活活迫害致死。

2、姜偉經常去大法弟子B家騷擾,B為了不受干擾,去了農村。姜偉用誘騙的手段讓家人說出了B的去處。他又跑到幾十里外的農村,並且偽善地說:「這是政保科的意思,我只是執行公務。」四年來,大法弟子B被姜偉抓過六次。沒有任何證據就到家抓人,隨便亂翻,不給開門就撬,直到把B勞教、判刑。

3、多次到大法弟子C的家中抄家。晚間家中沒人就撬門進屋,抄走錄音機和煉功帶。C為了躲避迫害,搬到農村。姜偉又兩次跟蹤到農村抓人,C被拘留半個月罰款1500元,姜偉又將C勞教。姜偉因抓捕C立了「大功」,受到了獎勵。他毫無人性地將自己的私利建立在迫害好人之上。

4、大法弟子D走在街上,姜偉上前就搶D的提包,打D的腦袋,抓D的頭髮。將D拘留後罰款兩千多元才放人。

5、姜偉到E家,讓E寫保證書,E被迫寫了之後,姜偉又找藉口說不合格,把E送到洗腦班。同一天送的還有大法弟子F。榆樹市內只有兩人被送洗腦班,都是他轄區內的。2000年,E被拘留後罰款兩千元才放回家。

6、姜偉看到大法弟子G家晚間亮燈,馬上沖入G家亂翻,抄走大法書和法像。2002年又以別人舉報為名,將G抓走判勞教一年,並先後罰款3000多元。

7、經常去大法弟子H家騷擾並抄家,因H說一個「煉」字,將其拘留。後又以別人舉報為名,將H勞教一年。勞教後又被姜偉綁架到監獄,罰款6000多元。

這些年受到姜偉直接迫害的大法弟子就有50多名。這些人有的被非法判刑十年、八年不等,有的被非法勞教一兩次,有的被拘留數月,有的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僅99年11月4日這一天培英街派出所就從家抓走24人並拘留,這些人只是說了一個「煉」字,榆樹市拘留所拘留92名大法弟子,有六十多人是從家裏被抓的,有的正在割地,有的正在上班,有的正在睡覺。在1999年11月份中央電視台直播的新聞發布會上,有一個記者問中國官方人員說「為了健身,在家煉行不行?」官方回答說「那是家裏,私事,政府的人沒干涉過。」可就在吉林省榆樹市的拘留所裏,99年11月份就有60多人是從家裏被抓的。公開欺騙民眾,人權何在?是誰在背後指使的不是一目了然嗎?

2000年2月大法弟子在榆樹拘留所裏,零下二十多度不讓穿棉衣,穿襯衣在雪地裏站著,用十個粗塑料管揍。把大法弟子A打得下不了地,一個多月身上還有大紫包。讓大法弟子B戴40多個重腳鐐在雪地上爬,不爬就打,打人的主要惡警是王飛。八號女間大法弟子因為背師父的經文《洪吟》,就被強迫趴在水泥地上,並翹起大腿。惡警往褲腿裏一盆一盆的灌涼水,有人問焦管教:「牆上不是寫著不懲罰、不打罵嗎?」她說:「上邊對法輪功有特殊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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