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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修煉身心受益 江氏迫害父子慘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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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全福生前與小孫女的照片
【明慧網2004年2月19日】我家住吉林省白山市江源縣三岔子林業局正盆街。我們一家四口人,父親張全福,母親焦永芝,哥哥張啟發,本人張玉蘭,父母都是三岔子林業局森鐵處退休職工,哥哥是水暖站職工,現改名為物業公司。我是膠合板廠職工。我的父親和哥哥因為修煉法輪大法而被迫害致死。

我們全家於1999年1月修煉法輪大法,父親身體有多種疾病:膝關節骨質增生,風濕性腳脖痛,尿頻。修煉法輪大法不到一個月,疾病全無。家庭和睦身心健康。

1999年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後,我家遭受三岔子森林公安局及江源縣派出所分局的殘酷迫害,事實如下:

1999年12月中旬父子倆進京上訪,被當地公安在火車站截回,三林公安局政保科科長姜玉國、科員張風友、遇曉光搜去父子倆一千多元現金,遣返途中,買的臥鋪票不讓睡覺,張啟發和另一名同修被銬在過道暖氣管子上站了一宿,張全福坐鋪上用手銬銬著,惡警還說「照顧你了罰五十元錢」。 姜玉國、張風友、遇曉光用搜來的錢在車上大吃大喝,導致肚子痛,連連上廁所。父子倆被送進三林看守所拘留十五天,伙食費一天十五元,吃的是粗苞米麵窩窩頭,清水蘿蔔湯,裏面還有泥渣。放回時共要去伙食費450元錢,父親當時的退休金是460元錢。

(從99年12月份到2000年全年,每月扣罰200元錢,共計2600元錢,正岔勞保部以父親進京上訪,單位被罰款,扣除一千元匯款。直到父子倆被迫害致死才給)拘留釋放後,張風友以有搜查證為由索要《轉法輪》一本並威脅說:「不給就抄家」。


張啟發生前照片
在父子倆拘留期間, 我單位書記、主任、保安找我談話,叫我寫保證,由於學法不深,我寫了。

2000年1月8日,我和母親進京上訪,在天安門被抓,送到白山駐京辦事處,於13日遣回本地,我被送往林業局看守所,在此期間,惡徒共索要275元錢。母親被送江源縣看守所,一日伙食費20元錢,共計300元錢。拘留後公安人員對我說「以後上哪都要上公安局報告,批准後再走。」單位書記說:因你上京單位先進也評不上了,主任說:罰款單位6000元錢,等你上班按月扣你工資。

2000年2月17日我們全家進京上訪,在天安門被抓,在送往白山駐京辦事處時,江源縣兩名公安人員藉口出去取東西,讓我父親跟著去,我哥要去不讓,因我父親暈車,它們故意繞道多跑路程,父親回來臉色蒼白,迷糊,躺下休息半個多小時才恢復。駐京辦事處白山市公安局孫大力以買車票為由沒收我們600多元錢,當地公安遣返時索要500元買臥鋪票。遣送人員是姜玉國、張風友、遇曉光。

回來父子倆和我刑拘半個月伙食費合計675元,母親連伙食費和沒收的共計是500元刑拘15天。分別被判勞教,父親一年半,母親一年,哥哥兩年,我一年半。父子倆被送入白山市勞教所,我和母親被送入長春黑嘴子勞教所。

2001年末父親因掛念孫女沒人照顧,以所謂的轉化於陰曆正月初九釋放,母親期滿加期35天於2001年3月29日釋放,回去後看了師父的經文,知道錯了,發表了聲明重新修煉大法。回來後三林公安局正盆派出所、江源縣三岔子派出所分局隔三岔五就來家騷擾,結果被父母回絕。

2001年7月份一天,正盆派出所兩名惡警來家正趕上父母煉功,強行搶走煉功帶。之後江源縣三岔子派出所分局兩名公安開車對我母親說我們所長讓你去談一談,我母親說不去,我沒錯,沒甚麼好談的。惡警說就你這態度,就應該把你送拘留所。過了幾天,江源縣派出所分局來了兩輛車,七八個公安上我家騷擾。對我母親說,你下去吧,黑嘴子來人了,領導找你談談。母親說不去,黑嘴子來人了你願去你跟去。之後它們走了。以後的日子裏它們是經常上我家騷擾。同年11月末,張啟發因不屈服,送至長春朝陽溝勞教所迫害,關押兩個多月。

2002年2月19日我哥兩年勞教釋放。父親要去接,姜玉國不讓,還讓我父親拿100元錢做路費。接回後得知哥哥工作被開除。3月初一父子倆上局裏辦公樓找工作,局政法委書記胡玉濤問,還煉不煉了?父子倆回答說煉,過後胡玉濤說:「就這樣還說煉,還來找工作,還得抓起來給他爺倆找個吃飯的地方。」3月6日晚8點多三林公安局正盆派出所來了兩輛車,七八個公安跳杖子進入院裏,當時母親和小姪女都睡覺,父子倆正在廚房看書(當時張啟發剛回家十五天)。惡警喊到:開門、開門,公安局的。連拍窗戶帶拍門,不開就砸,連喊帶叫的,把門拽開,把父子倆強行帶走。它們又像土匪似的,將家裏的錄音機和煉功磁帶拿走。母親說:俺家爺倆昨晚上不是抓走了嗎?他們說俺知道,俺們都是一個系統的。抓捕時沒有任何手續,都是後補的。我家當時住的地方四下沒有人家。拘留十五天,於3月21日放回家,父親上了一趟廁所,哥哥坐了一會,公安說,寫不寫保證不煉了?父子倆不寫,就又將父子倆送進林業看守所刑拘。當天四點多正盆派出所張風友等幾名惡警上我家大肆搜家,東西翻了個遍,搜走了師父的大連講法帶,和書籍等。還說「老太太你說法輪功能平反嗎?等平反了還你。」

2002年4月9日由於我不屈服,被加期7個月零十七天後釋放,在我被非法關押期間父親兩次千里迢迢去看我,惡警不讓看,至此我兩年沒看到父親和哥哥。林業公安將我接回,姜玉國對我說「你的工作被開除了,你以後就歸江源縣派出所管。」它們把我送至江源縣派出所,公安於榮鑫對我進行登記,郭山陪姜玉國喝酒去了。回到家中家裏只剩一老一小無限淒涼。到家後我決定見見父親去,幾經周折看見了父親,有兩名公安在我身邊,我看見了分別兩年的父親,他老人家身體比原來消瘦了許多,鬍子、頭髮都長了,穿著拖鞋,兩手被銬在前面。

江源縣派出所的三岔子分局公安人員於榮鑫、郭山經常來家裏騷擾。由於公安經常來家裏騷擾,十六大期間江源縣三岔子趙局長領著五六個公安像土匪一樣來我家,它們一進屋就開始翻東西,問我還煉不煉了?我沒回答,趙局長說「反了你了呢,帶走。」說著將我往下拽,我不配合,趙局長將我雙手強行擰在後面,我要穿鞋它們也不讓。後來我小姪女給我穿上了一雙布鞋。

來到一個大屋子裏,屋裏坐了30多個警察,一進屋它們就喊,煉法輪功的頭來了。這麼多人好像剛開完會。江源縣政法委書記聶三弦也在場,他找我談話,折騰了半天,我也沒有回答他,他很惱怒,已是凌晨一點多給我送進了江源縣看守所。趙局長威脅我說,不寫保證就把你管進大獄,叫你蹲一輩子大獄。我第一次絕食五天,江源縣公安局一次次提審就是不放人,第二次絕食20天於12月10日釋放。一次次的夫離子別給我和母親帶來了重大精神創傷。那時母親能夠安慰自己的是父親哥哥快要到期了。

2003年1月6日晚勞教所來電話,說父親身體不適了有病,我和母親沒有想到父親會慘死在朝陽溝勞教所,8日凌晨1點半去世,死時65歲。父親的去世給我們帶來了重大精神傷害,支撐這個家的生活來源是我父親每月的退休金。

2003年1月18日喪失人性的朝陽溝勞教所將我哥張啟發折磨的不行了才放回來,他於第二天2003年1月19日中午11點35分去世,年僅38歲。母親發現哥哥全身是傷,皮膚青黑,身上有些部位:臀部至大腿骨肉脫離,死因不明。我找三林公安局正盆派出所問個究竟,三林公安局正盆派出所找江源縣派出所的三岔子分局。下午2點多地方江源縣派出所分局來了八九個公安,法醫拍了照片,我母親問甚麼病?它們沒告訴,還向我母親要錢,被母親拒絕。親戚、同修晚上要上我家商量喪事怎麼辦?江源縣派出所的三岔子分局用車堵住我家小橋門口,誰也進不來。因父親死亡證明忘要,春節剛過,江源縣派出所的三岔子分局於金鑫以給我們辦低保,要死亡證明為由經常上家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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