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輪功學員答群眾問

——向老百姓說真心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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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2月16日】 以下是一位四川法輪功學員向百姓講真象時的問答,僅供參考。

一、 問:煉法輪功對人有哪些好處?

答:修煉法輪功對人的好處很多。簡單的說可以使人達到身心健康。法輪功的全稱是:「法輪修煉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煉功法,其宗旨是:「真善忍」,要求修煉人必須做到。「真」就是要說真話,辦真事; 「善」就是要對人和善,要為別人著想,不要自私自利;「忍」就是要能夠忍受各種苦難,不與人爭鬥。對人要寬容。總之,法輪功首先是提高人的思想品德。煉功後在很短時間內就能夠達到祛病強身的奇效。過去有許多危重病人煉功後都得到了康復。如:1、四川內江威遠縣嚴陵鎮的宋××,原先患胃癌,後煉了法輪功使癌症消失!到現在有七年時間仍然健在。2、原威遠縣電信局職工劉××,因車禍癱瘓在床,他讀了法輪功的書後就想要修煉,不久他就奇蹟般的站起來了,至今約有7年時間,現在行動自如!3、自貢市自來水公司退休女職工王××曾患肺癌,煉法輪功後癌症消失,全身無病,至今約有7-8年時間,仍然健康的活著!

二、 問:電視上說煉了法輪功要追求圓滿升天,還要自焚和殺人,這些是真的嗎?

答:電視上說的全是欺騙群眾的假話。是江澤民為了鎮壓法輪功找藉口,操控有關部門搞的假宣傳。比如:宣傳中說天安門自焚是法輪功的人搞的。但是我們通過多方面的調查發現:自焚的人中沒有一個是煉法輪功的。此事國際教育發展組織(IED)於2001年8月14日聯合國第53屆人權會上已發表聲明:「天安門自焚事件是由中共當局一手導演的」。法輪功的書中明確指出:「煉功人不能殺生」。那怎麼可能自焚和殺人呢?鎮壓之前為甚麼從來沒有這些事情發生呢 ?

三、 問:法輪功是不是有組織?是不是與共產黨搞政治鬥爭,國家才進行鎮壓的?

答:法輪功自身沒有搞組織形式。北京的「研究會」、各省市的總站和分站、練功點,都是按照國家管理全國氣功事業的「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的要求而成立的。現在還有許多群眾認為,法輪功的上層人物在與共產黨搞政治鬥爭,所以國家才鎮壓的。這種認識實際上受了國家新聞的誤導宣傳而產生的。到現在為止鎮壓已快五年時間了,國家也沒有說出法輪功有甚麼政治目的?背地裏究竟搞了甚麼『顛覆活動』,而是利用輿論宣傳引導人們這樣猜想:「法輪功搞的中南海萬人圍攻、數十次圍攻國家新聞單位就是有政治目的地攻擊政府,就是在搞政治鬥爭。」鎮壓者就是利用這些宣傳迷惑群眾,也是用這個「圍攻」、「有政治目的」來做為鎮壓的藉口。然而,真實情況不是這樣。如果國家的新聞單位不登出歪曲事實攻擊法輪功的文章,法輪功的人會到那些部門去找人評理嗎?中南海萬人上訪,也是因為天津一家報刊登出了歪曲法輪功的文章,那裏的煉功人才找他們評理澄清事實,那裏的政府竟調動幾百名防暴警察又抓又打,還關押了45人,在這種知法犯法,野蠻的對待群眾,法輪功才到北京中南海上訪的。難道在不公正的對待下也不允許人說話嗎?況且上訪是《憲法》賦予每一個公民的合法權利,有甚麼不可以呢?鎮壓者就是把這些事件說成是有「政治目的地圍攻」,這純屬是倒打一釘耙。那中國的下崗工人去找政府反映情況是不是也成了有「政治目的地圍攻政府」呢?如果國家把方方面面的事情都處理好了老百姓會找你嗎?!

四、問:是誰在鎮壓法輪功?江澤民為甚麼要鎮壓?

答:鎮壓法輪功是江澤民一手操縱的。它在中央多數領導同志都不贊同的情況下,利用手中的權力強為的,它是在利用黨和政府的名義和力量,實際上是它個人的主張。江澤民看到法輪功的人數超過了共產黨的人數(共產黨7千萬,法輪功1億人)又發現法輪功沒有貪污腐敗現象,講的是「真善忍」,強身祛病有奇效,對群眾的吸引力大,名聲相當好!故而產生了妒忌心和怕心,因此實行鎮壓。

五、 問:聽說法輪功的人被抓去折磨,還整死了很多人,是真的嗎?

答:全都是真的。公安、國安系統在江澤民的控制下、高壓下幹著知法犯法的壞事。它們昧著良心用酷刑整好人。它們最怕群眾知道,從而嚴密封鎖消息。2001年公安部內部統計,已經有1700多人被迫害致死。後來又不知整死了多少人?有的惡警對女學員進行性虐待,如:強姦、輪姦、扒光衣服推進男牢房,用電棍電乳頭、陰部等等駭人聽聞的流氓暴行。四川至少有53人被害死。如樂山的張卓、成都的方顯智、自貢的李新策、內江威遠的湯建平、張從明等。

六、 問:聽說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負責人江澤民等被多國起訴,是真的嗎?

答:是真的。江澤民發動的迫害好人的運動,嚴重的違反了我國《憲法》,同時也違反了「國際人權公約」和多國法律。鎮壓法輪功是對人權、信仰自由的踐踏,因大量採用體罰和酷刑折磨,並且據公安內部消息說害死了至少一千多人,所以其罪名是:「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酷刑罪」。目前起訴江的國家有:美國、德國、西班牙、比利時、韓國等國家。2003年11月已將罪狀送到了曾經審判二戰戰犯的「海牙國際法庭」。另外中央的羅幹、李嵐清、曾慶紅、吳官正、劉淇、周永康等多名高官也被起訴。聯合國已於2003年3月正式接收迫害法輪功的2萬餘名惡人名單(主要參與迫害的政府官員、公安、國安、獄警等)

七、 問:法輪功在國外的處境如何?那裏的政府反對嗎?

答:法輪功在國外的處境越來越好,發展很快。現已遍布世界60多個國家和地區。沒有一個政府反對法輪功,相反卻受到了眾多國家的政府和人民的褒獎一千多個。

八、 問:為甚麼要向老百姓講真相?散發傳單是不是違法的?

答:法輪功的人是在做好人,好人就要為別人著想。而今天的鎮壓是建立在大量的栽贓陷害基礎上的,而且又是用政府的名義搞的,所以就具有很強的迷惑性和欺騙性。我們看到有人被騙後嘴裏像電視上一樣亂說一通;有的心中充滿了仇恨;有的還對煉功人大打出手。我們看到這些人的「中毒」表現後很痛心,所以就把事情的真實情況說出來或印成傳單送到千家萬戶。目的是為了讓老百姓免受欺騙和被利用,這樣做也是幫助大家實現『知情權』。這樣做完全是合法的,因為我國《憲法》明確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信仰的自由」。我們花的是自己的錢,用的是自己的時間,勞的是自己的身體,而且還冒著很大的風險,為的是讓百姓免受欺騙,當然,我們認為值得!因為我們就是要做這樣的好人!

九、 問:對法輪功人員的抓捕、關押、勞教、判刑、送『洗腦班』、酷刑折磨、迫害致死、以及虛假宣傳等等,是不是合法的?

答:以上對待法輪功人員的做法完全是非法的。是嚴重的踐踏我國《憲法》的行為;同時也觸犯了我國《刑法》、《警察法》、「新聞法」,以及「聯合國人權憲章」等多國法律。法輪功人員的信仰、煉功、上訪和向人民揭露酷刑折磨、殺害、誹謗宣傳等等和平抗爭的行為,完全是符合我國《憲法》的。是在行使《憲法》賦予公民的正當權利!而相反,對公民行使合法權利的阻止,剝奪,進而實施迫害則是嚴重的違法行為,對當事人應該追究其法律責任。當然,只有等到世界各國正義的呼聲強大以後,在這場迫害好人的運動結束時,才能夠將犯罪人送上法庭。其實審判已經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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