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遲繼榮,女,44歲。1996年得法,以前她患肝硬化腹水、乳腺炎、牙周炎、腹膜炎。煉功後,多種病不治自好。她時時按「真善忍」宇宙大法要求自己,心性得到了提高,家庭和睦,全家受益。
1999年7月21日,在這種不公的對待下,遲繼榮依法去省政府上訪,被強行綁架到一個體育場。由於她不配合惡人無理要求,遭警察踢打,又轉到一所學校非法關押。半夜12點多又被拉回雙城公安局,後由韓甸鎮長趙洪生把她們接回開會,說:「不准再煉法輪功,上邊有令。」
1999年9月7日遲繼榮依法進京上訪,被綁架。第二天韓甸鎮幹部張佃啟,派出所的於佔軍、顧振龍、隋廣成、李克吉等人把她押回雙城拘留所,在那裏過著地獄般的生活,共被非法關押64天。鎮書記王金柱非法勒索她2500圓、派出所王廣忠向她家勒索500圓、張學義和張立民向她家勒索1000圓,還被勒索570圓伙食費,最後強迫家人拿房照做抵押才把她放回。
1999年12月27日遲繼榮依法到天安門廣場說一句真話:「法輪大法好」,被警察綁架到某監獄。因她不報姓名、地址,還一路不停地喊:「法輪大法好,還我師父清白」等口號,警察發瘋了似的打她,並把5個人綁在了一根扁擔上,嘴上封條,四肢用繃帶纏住。還罰了四個多小時的蹲。就這樣,惡警們使絕了招,她們仍舊堅定不屈。1999年12月29日被釋放,回家後,村幹部天天到家騷擾、蹲坑。
2001年1月春節的前兩天,韓甸鎮孫××和村幹部丁乃玉、郭術雲、張榮祥到遲繼榮家,並讓她簽字,並寫不煉功的保證,而且不煉還得罵師父和大法。因為她寫煉,堅修到底,使他們惱羞成怒,派出所李克吉和村幹部等人來她家毫無理由地把她推上車,拉到公社辦公室(公社值班人有郭立梅、趙洪生、王金柱),並威脅她說:不讓回家過年,到監獄去過。她堅決抵制迫害,不斷地給他們講真象,第二天被家人接回。
2、牟清芝,女,45歲。1996年得法後,身心受益。
1999年7.20牟清芝依法去省政府上訪,遭警察打罵。回家後,被強制參加韓甸鎮洗腦班。洗腦班負責人有張士明、張德標、王金柱、李柱、趙洪生等人。大隊及村幹部丁乃玉、張榮祥、劉佃伍又強迫她去大隊辦轉化班,天天報到。秋天也不讓下地收割,連門都不許出門。1999年9月份她去集市買土豆,事先跟丁乃玉打過招呼,但還是被丁乃玉、張榮祥截回。
3、孫振傑,男,42歲。1996年得法,不但原來身上的疾病不翼而飛,同時粗暴的性格也變了。家庭也和睦了。一次在村外撿到了2800元錢,他耐心地在原地等了好久,直到把錢還給了失主。
1999年7.20孫振傑到哈市依法上訪被非法抓捕。回韓甸鎮後,鎮長劉英文等人連夜給他開會,大罵。他仍然用善念講述在法輪大法中受益的親身體會,使得鎮長啞口無言。
1999年9月7日孫振傑依法進京上訪,被警察劫持到雙城駐京辦事處。韓甸鎮派出所的於佔軍、隋廣成、李克吉、顧振龍等人對他非法搜身,身上僅有的280圓錢被搜去。在1999年9月11日他被劫持到雙城看守所。在看守所他遭受到了各種刑罰:踢腦部、威脅放血、凍刑、睡冷硬板等酷刑,他的臉部、鼻子、眼睛、嘴等經常被打出血,又青又紫,長期不見好轉。惡警指使犯人打他,問他還煉不煉法輪功,他的回答始終是「堅持不懈,堅信到底」,歷經六十五天,被公安局非法勒索3000圓、派出所勒索500圓、鎮政府王金柱勒索2500圓,610辦公室張士躍私自勒索1500圓後,經人擔保才釋放。
2000年6月份,孫振傑依法進京證法,被劫持回雙城看守所,非法關押十天後釋放。在這十天中,他絕食六次表示抗議。在他被放回期間,張士躍再一次勒索他70多歲老父親100圓錢。
2002年,雙城市要上京的名額,孫振傑被非法抓捕到看守所,在管教的唆使下。他遭到拳打、挖眼睛(刑事犯用手指摳眼睛)、強迫罵人等迫害。後被派出所所長勒索1000圓,釋放。
4、劉慶英,女,32歲,1996年得法,身心受益,家庭和睦。
1999年7.20後鎮幹部趙洪生、王金柱給她村煉功人辦洗腦班,污衊大法。1999年10月11日張榮祥、楚換興、劉佃伍讓她去村大隊簽名、報到,並非法收去房照。
2000年6月25日劉慶英進京為法輪功上訪,2000年6月30日被劫持回雙城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勒索120圓後被釋放。還被雙城610王勝利連踢帶打。回家後村幹部張榮祥、丁乃玉多次向她家索要去北京的路費,最後下在了2002年的帳上,家人沒辦法,被迫交了2000圓。
5、王德琴,女,41歲。1996年6月得法,因患十二指腸潰瘍、肝炎病,走入大法修煉的。通過學法明白了師父是來度人的,病也不治自癒。
1999年7.20王德琴依法到省政府上訪,遭到警察的殘暴毆打,有的法輪功學員衣服被撕破,有的鞋被打掉,還沒等穿上就被踢上車。回來後,村幹部丁乃玉讓她到鎮去辦洗腦班,負責人有鎮書記趙洪生、張佃啟。村幹部丁乃玉、劉佃伍、郭術雲還到他家強行把大法資料拿走。
1999年9月6日王德琴進京依法上訪,遭綁架。後韓甸鎮派出所顧振龍、隋廣成、於佔軍、李克吉等人將她劫持回雙城看守所。在看守所裏不讓與外界有任何往來,連基本日用品都不讓買,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被非法關押64天後釋放。在這期間610強迫她的家人用房產做抵押,又被雙城公安局局長張國富、副局長張士耀、610的劉春陽勒索3000圓,張學義勒索100圓,韓甸政法書記王金柱勒索2500圓,派出所王廣忠勒索500圓,還被敲詐伙食費570圓。
2001年村幹部丁乃玉、郭術雲、張榮祥還有鎮孫××到王德琴家,逼迫她寫不進京的保證書,否則就拘留。
6、蘭鳳榮,女,44歲。得法前患肺病,煉功後,得到了一個健康的身體,一顆善良的心。
1999年7.20江澤民鎮壓法輪功,村幹部丁乃玉、楚換興等由於不明白真象,半夜來她家翻書。鎮幹部張士明、張德標、王金柱、李柱、趙洪生強迫蘭鳳榮參加洗腦班,還不讓秋收,且動員不明真象的社員王玉彬、丁文慶、魏義國、齊佃武等人看著她。村幹部丁乃玉強迫用家裏的房照、親人的財產做擔保,如進京上訪就剝奪其財產權。
2000年8月,丁乃玉、劉佃伍利用社員在她家門口非法蹲坑,干擾其正常生活。
2001年5月,蘭鳳榮在花園村煉功,被金城派出所警察干擾,並將錄音機踢倒。丁乃玉、派出所於佔軍、隋廣成到她家翻書,村幹部又雇社員丁文慶、王作先、王老九、丁二對她進行非法監視。
2002年,丁乃玉、張榮祥、郭術雲、派出所人員多次到她家騷擾。
此外,劉遠傑(男,18歲,得法前,他的脾有病,修大法後病好了)、劉慶義(男,46歲,得法前患腎病,修煉後,他的病神奇地好了)、張淑霞(女,43歲,1996修煉法輪大法,之前是小病不斷,煉功後身體健康)等大法弟子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迫害。
大法弟子只想按照「真善忍」的原則做個好人,但在政治流氓江澤民的暴政下,人們想做個好人竟然成了一種罪過,竟然成了一種奢望,竟然需要冒著被抓、被打、被施酷刑、被勞教、被判刑甚至付出生命的危險,這樣下去,能行嗎?老天也不容啊,人不治天治!
責任單位及責任人電話(區號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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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富53115778,金婉智53005826,姜宏偉13936022121,劉善忠13091722617,53169372
雙城市第一看守所所長李忠秀,53124803,53117887
雙城市第一看守所所長劉清禹,53122717,53117978
雙城市韓甸鎮政法委書記孫繼華電話53230081,13936489088,13199527365
雙城市韓甸鎮派出所所長張春華53230407,53115873
雙城市韓甸鎮派出所副所長於佔軍53230286,13104080676
雙城市韓甸鎮派出所隋廣成53230386,13504818048(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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