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溝鎮全體基層幹部,教師,學生,公民及執法人員:你們好。
今天我以真誠的心向自己的親人說一說心裏話,我作為一個大法弟子,希望你們本著對政府,對社會,對自己,對未來接班人負責的態度,認真對待這份材料,當你們明白「法輪功」真相後,會給你們帶來一個幸福美好的未來。我們將這4年來政府對大法和大法學員迫害的一些情況公布於眾,希望引起你們的認真思考。
我是1998年2月份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未得法前,我身患神經衰弱、頭痛及婦科病,使我在人生當中活的又苦又累。由於自己的性格倔強,自私心比較重,在矛盾面前總是找別人的不是,卻從來不找自己的不足,時常為一點小事爭吵,總想別人跟我過不去,憤憤不平的心理時常的伴隨著我。通過學習李老師的《轉法輪》,我才知道了做好人的標準和做好人的道理,認識自己的不足,找到了憤憤不平心理的原因,來源於氣恨和自私。5年來,我時刻以「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在社會做一個好公民,在村裏做一個好村民,在家庭中做一個好成員,在矛盾面前寬宏大度,無論做甚麼都要先替別人考慮,遇到問題首先找自己不足,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修自己,通過這5年來的修煉,道德修養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身體得到了康復,明白了人生活著的真正含義,修煉「法輪大法」使我擁有了一個穩定、溫馨、和睦、幸福的家,擁有一個健康的身體。這對我這個農村婦女來說已經是非常知足了。要想還有甚麼追求的話,那就是在無止境的修煉中做一個好人,做一個更好的人。
金錢、名利、權力是當今社會人人所求的,而對於一個修煉人來說,卻像地上的石頭一樣平淡,我們就是這樣抱著修煉的心態,本著對社會、對自己負責的心態默默的在社會上做一個好人,可是,就這樣的善舉,卻遭到了江××的妒忌,它利用手中的權力,把小人狹隘意識和不可告人的卑鄙陰謀強加於中國政府,強加於政府中的每一個工作人員,甚至是每一個中國人。世界60多個國家都在學,唯獨中國迫害法輪功,江××製造「天安門自焚」欺騙世人;把國家的四分之一的錢用在迫害法輪功上;江××操縱著整部國家機器,對大法學員進行殘酷的迫害,製造了人類歷史上最悲慘的人間冤案。江××不僅僅是對大法學員犯罪,是對中華民族的犯罪,也是對全世界的犯罪,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踐踏。
我們沒有反對政府,不參與政治,我們只是堅持自己的信仰,這也是憲法賦予我們每個人的權利,法輪功確實對國家,對社會,對家庭有百利而無一害。沒想到我們的正義和善良的行為,卻遭到了殘酷的迫害,憲法賦予我們的權利被非法剝奪。
我們鎮的大法學員遭到了政府和派出所的無數次的非法關押,非法翻牆抄家,搶東西,無辜抓人、毆打、重罰款,謊言欺騙大法學員押到派出所關押,時常到大法學員家騷擾,非法扣押的摩托車,電視機等家電至今沒給,非法罰款。
1999年7月19日,我依法進京上訪,被政府信訪辦的丁文君押回鎮政府,第二天政府和派出所又非法抓押大法學員近40餘人,派出所所長姜玉明、農機站站長李蘇亮,還有其他單位的人員輪流看押,讓我們不准睡覺,不准上廁所,如果閤眼就用小條抽,用腳踢,姜玉明逼迫我們蹲馬札,長達一個小時(數次)當時的天氣太熱,我們男女大法學員被關押在一起,給一個便桶,大小便在屋裏,渾身被汗水濕透,關押三天三夜,被逼寫「保證書」才放人。
1999年9月,我依法再次進京上訪,被惡人丁文君從旺城火車站非法押到派出所,第二天派出所的呂永岩狠命的抽打我的臉,穿著皮鞋踢我的後身,抓著我的頭髮往牆上撞,強迫我坐在水泥地上伸直雙腿,雙手夠著腳尖,一旦雙腿伸不直,呂永岩就狠命的踩我的膝蓋。派出所的林付平強行將我口袋裏的近500元錢詐走,說是車費,林付平和呂永岩把我的丈夫強行押到派出所關押了1天1夜,被逼交納了1000元錢才放人,卻不給任何收據。
1999年12月,我再次依法進京上訪,用我修煉法輪功的親身體會,向政府說明中央對「法輪功」所做出的決定是錯誤的,在北京我被警察非法押到青島駐京辦事處,在辦事處被非法搜身後,又被押回鎮政府,在鎮政府我們遭到非人的折磨,政府工作人員潘X用腳狠毒的踢我們,強迫我們整天提著褲子站著,不准上廁所,呂永岩抓著我的頭髮拳打腳踢,並惡狠的對我說:「你還去不去北京上訪」?
在鎮政府由於我不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被市公安局非法拘留15天,拘留期滿後,又被牟春陽押到鎮政府繼續關押,當時是12月的下旬,天氣非常的寒冷,關押在鎮政府的當天晚上八、九點鐘,政府的不法工作人員王永瑞強迫我光著腳蹲在雪地裏,將雪埋到我的腳脖子處,雙手插到雪地裏長達40分鐘,到了半夜12點以後,司法所潘X又強行逼我光著腳蹲在雪地裏,雙手插到雪地裏長達一個多小時,當時手腳凍得失去了知覺,在鎮政府折磨了4、5天後,鎮長李書廷對我說你進京上訪,市政府花費了人力、物力、根據上級的指示,罰款5000元,當時我沒有那麼多的錢,被逼無奈,只好把家裏的摩托車抵押了3000元,壓在鎮政府至今,又借了部份錢才湊齊這5000元錢,並被逼迫寫了「保證書」。
2000年12月8日晚上9點鐘,鎮政府司法助理牟春陽、潘X、任書記等四、五個非法翻牆而入我家,把我強行押到派出所,牟春陽抄了我的家,將我家的電視機、電風扇、棉被(至今沒給)搶走,當晚10點多鐘,在派出所剛剛起床的張發仁(現已遭報應)氣勢洶洶的拿起了椅子腿朝我臉上狠命的打了十多下,當晚我只覺得眼前發黑,視物不清,天旋地旋整個臉變形。第二天又把我押到鎮農機站關押,當天晚上牟春陽和王進功特意將屋外潑上水,強行讓我們光著腳坐在地上,褲子濕透了,當時是臘月的天氣,非常的寒冷,時間不長,腳和腿凍的疼痛難忍,那個滋味實在無法用語言表達,派出所的林付平用電棍電我的臉和身上,電的我滿地滾。我們被打得渾身是傷,又吃不飽飯,身體極度的虛弱,幹活渾身無力,只得吃街上的雪充飢。
一天晚上,牟春陽逼我丈夫於海波回家拿錢,東湊西湊只湊夠1000元,晚上牟春陽、小潘和派出所的宋可林、李堯國、呂永岩、張軍強、交X、孫X等人拿著人民的血汗錢,花天酒地,個個喝得醉醺醺的,他們為了錢,完全失去了人性,兇惡的對我們拳打腳踢,學員的頭髮被他們拽的一撮撮的往下掉,他們將我們個個打倒在地,抓起來再打倒,一直毆打到半夜11點鐘,為了非法罰款達到他們的目的,牟春陽和派出所的人員對大法學員加重了迫害,他們每天輪流打,特別晚上用盡了最毒辣的手段。有我的親眼所見,派出所張軍強用燒紅的煤鉤烙大法學員張金發的前額,烙的肉吱吱的響,冒出了一股肉焦味,烙印很深,當時在場的大法學員心如刀絞,眼淚不停的往下流,隨後張軍強又把他捆起來用煤锨狠毒的打。流氓牟春陽、潘X將女大法學員叫到外屋強行讓她脫下下衣,用燒紅的火鉤觸她的外陰,正好一位行走的大哥看見了大聲吼叫:「你們這是幹甚麼?你們還是人嗎?」在他的正義之下大法學員脫險,由於潘X的卑鄙手段沒得逞,又將這位女大法學員的上衣脫下,狠毒的打她的前胸。張軍強逼我放棄修煉「法輪大法」,被我拒絕後,變本加厲的對我毆打,他用煤锨打我的臉和後身,逼我說不煉「法輪功」了,再次被我拒絕,張軍強惱羞成怒,將我綁在屋外的拖拉機上凍了一個小時,然後將我拉進屋又逼我不煉了,我就是不說,張軍強拿起火鉤朝我的腿打。
各位基層幹部、教師、學生、公民及執法人員,今天我寫出此文目的是讓你們明辨假象與謊言,了解法輪功真相。你們今天的所做所為關係到你們的未來。真心希望你們為了自己的未來,了解法輪功真相,從而作出正確的選擇。
請記住「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
衷心希望你們和你們的家人能夠擁有一個美好的未來!珍惜機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