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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門廣場上見義勇為 反被非法勞教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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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2月11日】2000年10月1日我去北京上訪。約在8點30分在天安門廣場國旗南30米處,一群惡人(便衣警察)毆打一個即將分娩的婦女。我前去制止,說了句:光天化日之下還有王法嗎?隨被一幫武警與便衣毒打,當時被打昏。清醒後一摸頭上全是包,滿臉是血,鼻子嘴巴流血不止。我盤腿坐著,旁邊一個可能是河南籍戰士看著不讓再打了,說再打出人命了。大約9點40分左右惡警把我抬到臨時攔下的公共汽車上,我們車上裝有40多人,都是大法弟子,被送到北京宣武區看守所,下車時衣服上全是血,也都扯破了,鞋也打丟了。每人進行了登記,在訪登記表上,我說出了是來證實大法,並說在天安門廣場見義勇為事情的經過。登記那個警察好像挺明白真象,說了很多有良心的話。

10月2日晚我被接到吉林辦事處,一個不足20平米關了我們40多大法弟子。10月3日吉林市政府組織各區610頭子,警察共計一百多人把我們強行戴上手銬包專廂劫回到吉林市。到江南派出所我被副所長打了20多個耳光。原因是惡警讓我承認是我組織去北京上訪的。派出所敲詐我200元,江南街道書記敲詐我家屬一千元,說是在北京住店的費用,不給收據,這與土匪有甚麼差異呢?

10月4日惡警又給我非法判了治安拘留15天,其罪名是擾亂社會治安。青天白日,朗朗乾坤,見義勇為,卻遭拘留,這就是江氏集團迫害好人的真實本性。10月9日突然改換去看守所。10月28日沒經過任何法律程序就把我直接送到歡喜嶺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

三年勞役迫害,警察管教黑社會打手瘋狂迫害大法弟子。誰迫害大法弟子越兇越殘忍,手段越毒辣,誰就能封官加獎賞。強迫一個大法弟子違心表態,獎勵1-3千元。歡喜嶺勞教所韓晶、劉某都是殘害大法弟子的兇手而封官加爵,九台飲馬河勞教所郭某、鄭某、唐X、李X、楊X、馮X等都是死心塌地為江氏集團賣力賣良心的典範。

由於長期受到摧殘,2003年7月16日我開始大便失禁,脖子以下沒有知覺。7月28日惡警告訴家屬帶錢去長春治療,當時已危險到極點。長春中日友好醫院因不讓陪護人太多,去省第三醫院,確診為脊髓炎。第二天家人付醫藥費2000元;第三天要4天醫藥費4300元,出車費被彭大隊以私車為名索要50元。7月31日回飲馬河。脈搏極弱,在每分鐘24以下,全身無知覺,病情加劇。邪惡的勞教所仍拖著不放我,讓家屬簽「後果自負」的簽字,並以如果再去上訪連家屬一塊抓相威脅,強迫家屬放棄信仰。回家後,這些症狀不治自癒,現基本上康復,在醫院每天一千元不見好,反而加重,回家後天天煉功病好了,法輪大法太神奇了。

由於受江氏集團的壓力,單位市政建設總公司給我單方面開除了,我回來後多次去找他們,他們都相互推脫說不知道,有的說找到文件就恢復。孩子上學,妻子本無工作,我又被開除公職。惡徒們以為這樣就能改變大法弟子的正信嗎?恰恰相反,使我更加認清了邪惡,同時我會一如既往的走好修煉路上的每一步,讓世人知道江氏的惡、邪、毒。江氏集團對大法的迫害誣陷登峰造極,但紙是包不住火的,總有一天真象大白於天下,邪惡將受到天理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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