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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章邱市邪惡大隊楊秉亮、於寶謙的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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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2月26日】山東省章邱市反××大隊(實為迫害好人的邪惡大隊)的大隊長楊秉亮和副大隊長於寶謙,積極迫害法輪功學員。在2002年5月份,濟南市「洗腦班」裏有不到10名法輪功學員,於寶謙、楊秉亮就劫持去了六人。下面是楊秉亮、於寶謙幾年來迫害好人的一些犯罪事實。

1、綁架勒索埠村鎮一家庭主婦

2002年9月份的一天晚上,楊秉亮領人到埠村鎮一村民家搜查,翻出了李老師在廣州講法的光盤,就以此為證據,把這位家庭主婦劫持到埠村鎮派出所,非法拘留了一天一宿,勒索家人交了5000元錢,楊秉亮沒給打任何收據。

2004年十月中旬,棗元鎮一位大法弟子在北鄉散發真象材料時被非法抓捕,現被關押在章邱市看守所,楊秉亮、於寶謙執意要勞教她。

2、迫害埠村鎮駐地一個汽修廠負責人

在埠村鎮駐地有一個汽修廠負責人是法輪功修煉者,由於受楊秉亮的迫害,廠子不久倒閉,致使他流浪在外近半年。2001年三秋大忙之際,該大法弟子被人舉報發真象傳單,被非法關進了章邱市看守所一個月。釋放時,惡徒於寶謙惡狠狠的說:「你的事不算完,在家等著吧,實話告訴你,凡章邱市被勞教的法輪功學員都是我寫的材料。」

11月初的一天早上,於寶謙、楊秉亮叫埠村派出所羈押此大法弟子,並判勞教三年。該大法弟子走脫後,被迫流離失所近一年。因為沒抓到人,於楊非法把這位大法弟子的妻子拘留了半個月。

3、迫害普集鎮一位年近古稀的退休老教師

2002年3月6日(正月二十三)剛剛過完年,楊秉亮帶兩名警察闖進普集鎮一位年近古稀的退休老教師的兒子家裏,逼迫這位老人的兒子簽字,就開始抄家。老人問楊為甚麼?楊不回答,在所有的屋都搜遍了也沒找到他想要的東西後,又說要到老家去搜。惡警把老人劫持上了車,去30多里外的這位老教師的老家,砸西屋門鎖沒砸開,就撬開窗戶跳進去,全翻遍了甚麼也沒找到。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楊秉亮把這位老教師戴上手銬押進了章邱市看守所。

老教師是因病退休的,當時患有嚴重的冠心病、十二指腸潰瘍、神經衰弱等多種疾病,雖經多方治療未見明顯好轉。自96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不長時間多年頑疾奇蹟般的好了。老教師修煉法輪功以來的幾年時間光醫療費就為國家節省2萬多元。

三天後楊秉亮傳訊這位老教師:「你相信科學嗎?」楊說:「科學驗證那封信是你寫的。」寫的甚麼,老人連信的內容都不知道。這位老人這才明白就是因為這封信不知道是誰寫的,才把他劫持關在這裏。

這位老人回到監室,心情難以平靜,夜裏睡不著覺犯了病,胸口憋悶、心絞痛,嗓子腫脹,張著嘴喘不上氣來。監管人員見此情景忙給局裏打電話,意思是請求放人。可楊秉亮回話說:「給他戴上大鐐,不怕他死,死了直接火化。」

然後兩名警察真給這位老人戴上一副三、四十斤重的腳鐐。這就是江××對法輪功學員的密令「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體直接火化。」

這位老教師在看守所關押期間左眼失明之後,他們通知家裏交3000元錢就可以放人。等家裏交了3000元錢之後,這位老教師卻被楊秉亮送到濟南「洗腦轉化班」遭受迫害。

綜上所述,章丘市公安局楊秉亮、於寶謙觸犯了《刑法》第248條第一款的規定,已構成「毆打體罰虐待被監管人罪」;觸犯了《刑法》第245條的規定,已構成「非法搜查罪」。

相關電話:
楊秉亮住宅電話:0531-3310927,手機:1360637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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