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過的正法修煉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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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2月21日】我是1996年得法的。得法後,使我身心得到了昇華,健康達到了最佳狀態。

99年7.20的當天早上5點,我們大家到廣場集體煉功,被當地公安人員包圍,強行留下地址、工作單位。事後,單位領導找我談話,讓我寫個甚麼表態,我說「不寫」,於是就向他們講我修煉前後的變化,原本疾病纏身,煉功後身體的康復,告訴他們大法的神奇,以後單位領導不再找我了。派出所、公安局也先後找我談話,我還是那樣說,當時的心態是無所畏懼。

2000年12月30日早上我們一行4人(其中包括一個6歲的男孩,他母親帶著)走向了北京天安門證實大法。我們來到天安門廣場,掏出準備好的小橫幅「真善忍」「法輪大法好」高高舉起,並高喊:「法輪大法好!」身邊的便衣把我的橫幅一把抓過去,一個掃腿手背在後,壓在地上,又跑來一名便衣氣勢洶洶,接著警車鳴叫著開來,把我們幾個和各地的大法弟子一起推上車,帶到前門派出所。

天空灰濛濛的。一進派出所院子便看到許多大法弟子排成兩排面對著牆高呼:「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我們被押到一小院,這裏早已站滿大法弟子,都靠牆站成兩排,並且共同高呼「法輪大法好!」「還師父清白!」「法輪大法是正法!」氣勢震驚著武警和警察。武警排隊站在一邊,有的警察眼圈紅紅的;有的警察過來抓大法弟子拉到一邊小屋裏毒打。北京城裏的看守所裝不下了,就把我們拉到郊區的延慶的看守所裏關押。

來到看守所後,我們一行4人被分別關押,因為手錶沒有摘下被獄警罵罵咧咧的投到了最兇的牢房。一進門就被牢頭(殺人犯)詢問,叫我說出姓名、地址,不說就用獄中特有的開飛機、蹲馬步等折磨我。這時,門外又一個年齡大的同修(之前聽他說被警察強行掏走了1千多元現金)進來,是從河南來的,60多歲了。犯人C 就轉身過去對他進行折磨,用手左右打他的臉,我看不過去,就挺身而出,對他們說:「要打就打我吧,他年齡大了,別打他了。」我當時根本沒有怕。(後來認識到當時不該承認邪惡的迫害)。犯人C 就對我大打出手,直到他打的手腳生疼又把我推到犯人群中。我被犯人B用肘打頭後,打得我一時不能動了。

過了一會兒,牢頭見我醒來,就說:「你也別怨我們,是外面的警察叫我們打的,如果我們不打你們煉法輪功的,我們都得集體挨打、罰跪、不給飯吃。」晚上,他見我們三個功友(先來一個功友是研究生)都坐在水泥地上打坐,就拿出自己的棉大衣讓我們三個都蓋在腿上。打我最厲害的犯人C 開始肚子疼,沒法入睡,而且心神不寧。我盤腿打坐煉完靜功以後,起來煉動功,五套功法全部煉完。在這裏關押了五天煉功五天,絕食五天。這個不到10平方的監室內關押了27個人。犯人C 第二天問我:「你剛進來時,進門怎麼跟到家了一樣?你把這裏當成了你的家啊?」我說:「我把這裏的人當成親人,走到哪裏碰到的都是有緣人,所以我把這裏也當成了我的家。」他說:「我打你的時候,你為甚麼不還手呢?」我說:「我們李老師說『煉功人要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何況宇宙中有個理叫不失不得,得就得失,你打了我,你屬於得到的一方,你心裏高興所以你得失德。」他聽後嘴裏念叨著說:「我打了人,我失德。」思考著離開了。

用手肘打我頭的犯人B又跟我說,你若還了手,我們這裏的人都動手打你,你就受不了了,還說:「你的表現真是法輪功裏的這個。」他伸出了大拇指。他說:「你是最好的,我跟你煉習法輪功,出去以後一定找法輪功書看!」獄頭A也跟我悄悄的說,他以前在少林寺是俗家弟子,以前不了解法輪功,他說你的言行我信服,這裏每天都有「法輪功」出出進進,都數不清有多少人了。他也表示也要煉法輪功。

先進來的研究生同修(家是東北的)平時一句話都不說,當他看到監室裏的變化,低聲對我說了一句話:「你真慈悲啊!」我知道這是功友對我的鼓勵和鞭策,當時我心頭猛的一振,心想:我在這裏能使惡人轉變好,明白真象,為甚麼不能堂堂正正回家鄉去和家鄉的人講哪。獄醫開始查房,問多少天沒吃飯了,姓甚麼,家是哪裏的。警察審問我時,我開始說姓名、地址。後來悟到不對。師父說:「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當時被邪惡鑽了空子。

過了一天半,家鄉的警察開車把我接出延慶看守所,我的雙手被他們用手銬銬在背後,十分難受。

我又開始對警察講真象,可他們的態度卻是冷冰冰的。天開始下起了雪,從郊外來到天安門廣場,雪已經下的很大了,天也快黑了。得知家鄉有一個同修要和我一塊被押回當地。到晚上,我們二人被關在一起。當時我已開始吃飯,由於要回家鄉講真象,所以我要吃飯,保住身體還要洪法。同修也已絕食十多天,很消瘦(這位女同修是剛從監獄出來不到一個月,就又到北京證實大法的),我對她說:「要保護好自己的身體,回到家還要洪法,要吃飯!」我們在法理上交流,心情特別愉快。在火車上她開始吃飯,下了火車,縣裏的警車早已等在那裏了,警車把我和同修送到縣公安局。

縣公安局管法輪功的郭局長親自審問,並叫我坐在水泥地上兩腿伸直,否則抬起腳來就往腿上跺。他審問我是否是去北京「證法」,我說「是」。我就是要證實大法的神奇和美好。他們組織我的家人用親情來動搖我對大法的堅信,我不為所動。我7歲的孩子、妻子、母親、哥哥、姐姐、姐夫多次勸導我,我也沒有動心,我當時就想:「要我放棄修煉,除非讓我放棄生命,否則決不可能。」要我寫就寫個做好人的保證書,保證在社會上做一個好人,保證不做違法亂紀的事。我的心是純正的,我對法的堅信使邪惡沒有鑽到空子。就這樣,我被關押不到一個月取保候審。

我在被關押期間,每天還是堅持背法、煉功,給監室裏的犯人講真象、洪法,獄頭等人也跟著煉起了動作,並說政府不公平,關押我們犯人是應該的,怎麼現在把做好人的都關到牢獄中來了。後又把我換了一個監室。我繼續講真象,犯人明白了真象後都信服,並開始讓我教煉功動作。

我出來以後,繼續投入到了證實大法的洪流中。我在證實大法中的所有勇氣和智慧都是從大法中得來。以後我要更加勇猛精進,去掉人心,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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