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武漢公安局長楊世洪得惡報(圖)

——迫害大法者皆貪官酷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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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2月20日】據大紀元新聞網報導,原武漢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長楊世洪於2004年12月7日因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犯罪,在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接受審理。

* 巨貪伏法待判決

據報導,7日當天上午8時40分,現年50歲的楊世洪身著黃石第一看守所黃色馬甲,被法警押送至審判庭被告席。審判長宣布開庭後,黃石市人民檢察院公訴人宣讀了6頁長的起訴書。

此前,楊世洪歷任武漢市江岸區區長、區委書記,武漢市委常委、市總工會主席、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市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等職。2004年1月14日,楊因涉嫌受賄犯罪經省檢察院決定逮捕,由省公安廳於次日執行。

檢察機關查明:1994年至1999年間,楊世洪夥同他人共同貪污公款3,689,690.09元人民幣,楊世洪分得1,843,846.90元。1996年至2003年間,楊世洪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2,125,000元人民幣、101,000元美元、10,000元港幣、價值511,080元人民幣的兩套住房。

庭審過程中,楊對涉嫌犯罪事實未表示異議。

* 楊世洪是迫害法輪功小嘍囉

武漢市何灣戒毒中心位於武漢市漢口新華下路附近,1999年7.20以後開始關押武漢附近及市內的法輪功學員,外傳對法輪功學員極盡殘暴,有武漢的「馬三家」之稱。

據明慧網報導,楊世洪官符如火,是因為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及其修煉者的非法行動上不遺餘力。因此,江氏集團看中他,提拔到中共武漢市委常委、市政法委書記、公安局書記、局長,集軍、警、憲、特大權於一身。

此後,楊利用手中的職權,一邊瘋狂迫害法輪功和法輪功修煉者;一邊幹著貪污腐敗的犯罪行為。

2004年以來,僅武漢市中級法院一個部門就有25名工作人員被抓捕。其中,副院長兩名,庭長9名。而且男女關係和經濟上都有嚴重問題。楊世洪就是典型的例子,他一方面瘋狂迫害善良百姓,另一方面利用職權,讓其情婦出面將武漢市一千多畝土地以每畝7.3萬元買進,轉手以每畝50多萬賣出,牟取暴利。

此時,楊世洪黨內的連襟、同案也是罪行累累,利用迫害法輪功大撈了一筆。他們經常出入酒店,尤其是跟楊世洪有關的那幾個酒樓。

明慧網說,楊世洪一夥的財源由幾個方面組成:

一、利用手中權力,從法輪功修煉者家人身上撈。例如那個徐笙級和其幫兇,一方面充當迫害法輪功的急先鋒,討得主子高興,另一方面也從法輪功家屬身上撈錢。從 96年開始就利用收繳法輪功資料為名,找法輪功家屬要錢,包括吃喝、桑拿浴,甚至連它們家裝修都是逼法輪功修煉者家屬給報銷,否則憑當時它的工資根本無法承擔那麼豪華的裝修。

其次,他們長期霸佔非法收繳的法輪功修煉者及其家庭的財物,包括現金、汽車、手機、電腦、各種播放機等。

其三,他們的財源包括了「非法罰款所得」(包括個人私下的罰款)。此外,江氏政治流氓集團的鎮壓撥款也是大宗收入。

報導裏指出,武漢市政法委及其610組織迫害法輪功資金的主要來源,一方面是納稅人的錢,另一方面是非法從法輪功修煉者家屬那收繳的罰款。

如江漢區政法委及其610組織利用洗腦班賺錢,它們以每年40萬的租金用政府的錢從一個私人那租用了一個既偏僻又破舊不堪的房子,裝上鐵絲網後用來迫害法輪功修煉者。而被關來的法輪功修煉者還要每月繳費上千元,有的在被釋放時還要繳費上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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