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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沂水縣李家窪張建偉劣跡斑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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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2月19日訊】張建偉,男28歲,山東省沂水縣李家窪村人,村治保主任。在張建偉17歲那年,他偷拿了家裏的一萬元錢跑到了天津,與地痞流氓為伍。兩年後他在義烏入室盜竊殺人被判刑入獄,從此與黑社會有了聯繫,後來其家人用錢將其買出。回家後張建偉對他那善良的母親非打即罵。有一次他竟把他母親從河的這頭拖到那頭,眾人都敢怒不敢言。

1998年,張建偉的三叔(村委書記)安排他進了村委,後來又入了黨,當上了治保主任(相當於保鏢),從此村裏又多了一霸。在兩個月前的整黨中,張建偉怕被開除黨籍,他偷偷去醫院割掉了手臂上的刺字,但身上前龍後風的刺青卻無法割掉。

1999年7張建偉為了巴結上司,極力的扮演著幫兇的角色。他對修煉法輪大法、提高思想道德,要求自己做好人的大法弟子進行了慘無人道的打擊迫害。他甚至連自己的親生母親也不放過。前不久他又把本村58歲的老年女大法弟子王永美非法綁架,關進看守所33天,罰款5000元,強迫送禮3000元才放他回家,就因為王永美貼了兩張「真善忍好」。

眾所周知,文化大革命時那些無知的盲從的打砸搶分子在後來被秘密槍決。今天,張建偉們應該以史為鑑反思一下了,烏雲遮不住太陽,善惡會有報應的。

曾遭受邪惡迫害的慈悲善良的大法弟子寫此短文,目的是勸善。一是給邪惡曝光,使其無地自容,或許從此棄惡從善,二是讓人們看清江澤民及其爪牙都是甚麼人,三是讓人們了解迫害真相,分清正邪,知道真善忍的美好,為自己和家人留下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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