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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文登縣惡警對我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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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2月10日】我於1997年有幸得到大法。通過學習《轉法輪》等師尊的著作,我懂得了很多道理,解開了以前對人生的迷惑。在師尊的指導下慢慢的我踏上了修煉之路。平時在生活上作風上等各方面都儘量按師父教給我們的以「真善忍」為準則去要求自己。以前我疾病纏身,全身找不到一塊舒服的地方,沒有三天好日子過,家裏從沒斷過藥,不是中藥就是西藥,到處求醫,花了無數冤枉錢,吃了無數苦,但始終未見好轉。就因為修煉法輪大法全身的病不到半年的時間一掃而光。因此我家人都深深體會大法的威力。從此我們家四口都告別了醫藥,節省了很多醫藥費,身心都得到了極大的收益。

然而1999年7月風雲突變,以江××為首的政治流氓集團開始了對宇宙大法「真善忍」及大法弟子的殘酷迫害。下面我簡單的談談我遭受迫害的經過:

1999年7月23日當地派出所的幹事張向日等二人到我家非法逼交法輪功書籍及煉功音樂帶。

2000年11月一晚,我與其他兩位同修到臨村發法輪功真象資料。另兩位同修被村裏巡邏的抓送到派出所。第二天晚上8點多我正在家煉功,三四個派出所的人員到我家敲門,要我到派出所走一趟。我回答:不去。我又沒犯甚麼錯,到那幹甚麼。就這樣他說他的我說我的,不一會兒把我已睡熟的七歲女兒驚醒了,嚇得直哭。這時我說沒甚麼事你們先走吧,有事明天再說,別嚇壞了孩子。他們還是不走。我說我去了孩子怎麼辦?他們說送她奶奶家。我說她奶奶年老有病,別驚著老人。但他們哪裏顧老百姓的安危呢,硬是把我抓到派出所(當時由於自己的悟性比較差,沒能意識到是舊勢力在迫害,魔難來了就認為是自己要過的關,盡自己的能力承受著)。我沒有辦法只好鎖上門把孩子一起帶走。到了派出所他們就問關於真象資料的情況,我覺得我做的沒有錯,就告訴他們我去過幾個村,發了大約多少張傳單。當問到我真象資料從哪來的時,我一個字也沒提。當時他們有兩個人在場,我就找機會向他們講真象。大約晚九點多鐘,一個姓張的警察進來,一聲沒響三步併作兩步到了我跟前,狠狠的用手反來復去打我的臉,我的臉被打麻木了,左邊的臉變成青色,他又揪著頭髮把我摁倒在地,往下揪我的頭髮,頭髮揪得滿地都是,又拳打腳踢,還不停的罵髒話,後來他又揪著我的頭髮從一樓拖到二樓不停的打罵。記得當時他咬著牙翻著白眼說:我今天就把你釘在十字架上,讓文登第二個死的(煉法輪功的)就是你。當時我心中只有師父和大法,其它的甚麼都沒有了。我也真正感受到師父為我承受了很多,不然我一個弱女子是經不住這沉重的折磨的。我上身衣服的扣子被撕的一個也不剩。姓張的警察打累了,問同行幾點了,有人說12點多了,我心裏明白我整整挨了3個多小時的毒打,姓張警察臨走前指使另一位警察把我銬在鐵椅子上凍了一宿,我忍受著疼痛睜著眼坐到天亮。這一晚上我感受到到處充滿了邪惡,連地板磚上都是魔鬼的形像。

第二天早晨姓張的警察外衣都沒顧上穿又來踢了我幾下,問我到底說不說真象資料從何而來,我說難道你就是要致人於死地嗎?!他再也沒說甚麼,等了一會,他逼著另一警察開了拘留證書。就這樣沒有經過任何法律程序,私自把我送到了拘留所。我到拘留所的一天一夜盡是挨打罵。我覺得在人間的道義上我也沒犯甚麼罪,不應該呆在這裏,於是就絕食抗議。

在拘留所,我對凡是能接觸的人都跟他們講真象。他們大多是出車禍的被拘留。我記得當時有一個年輕的小伙子指著我說,「當今××黨壞透了,就這樣的人被弄到這裏,真是不可思議。」他對我說:「大姐看你精神這麼好,幾天不吃還好好的,這裏的飯菜一點油水也沒有,我們吃完不一會肚子就叫。看你整天樂呵呵的一點煩惱也沒有,看我們這些男子漢個個晚上睡不著,思東想西的。」我告訴他,我們學法輪功的都是一樣的,我們的一切一切都是從大法中來,都是慈悲的師父在指導我們如何做人。不妨你們都回去找一本《轉法輪》看一看。

我絕食抗議四天,沒吃沒喝也無人過問,一個星期後家人想辦法把我接回了家。從那時起,當地的派出所數次無理的到我家騷擾,企圖讓我放棄真善忍大法。

2002年6月的一天,縣610還有派出所六七個人又來抓我。當時我不在家,他們找不到我就非法抄家,據說連冰箱、水塔、廁所等到處翻了個遍,把所有的法輪功書籍、煉功音樂帶及師父的講法錄像帶等全部搜走。這都是江氏集團在光天化日之下幹的事。就這樣他們還是不甘心,大約一個禮拜之後他們又來了,說是叫我到派出所走一趟。我說:「你們講不講道理。現在是烏雲遮天,等霧開雲散的時候你們怎麼辦?難道你們只能給別人充當一個打人的棍子嗎?……」他們卻說:「現在還講甚麼理,共產黨給錢就幹……」多麼荒謬的一派胡言,真是強盜邏輯。

他們又一次非法把我抓到派出所,逼我罵尊敬的師父,我說我就不明白當今的××黨怎麼可以做逼人罵人這種不道德的行為?他們看我不從就連拖帶拉把我塞入早已準備好了的車子裏,送到了文登市610辦的洗腦班,整天逼著看誹謗大法誹謗師父的錄像,逼迫寫甚麼悔過書之類的東西,所用的手段是極其卑鄙的。在那裏呆了十幾天真是度日如年。我在邪惡的逼迫下,寫了一個真正的修煉人不該寫不該說的東西,給自己修煉的路上留下了污點。寫完之後,我感到從我記事起心裏都沒有的那麼難受的滋味,我失聲痛哭,就怕師父丟下我。借此機會嚴正聲明:那時不該寫的不該說的全部作廢。堅修大法緊隨師父一修到底!

2003年,有一次派出所二人到我家,從手提包裏掏出一個本子,沒頭沒腦說是給我登甚麼記,說是讓我簽個名就可以了,配合他們的工作。我想這又要耍甚麼花招,我嚴厲的說:「看看你們一次又一次的迫害,我被你們搞的打也挨了,牢也蹲了,我現在還怕甚麼!我明確的告訴你們我死也不會簽那個字。」話音剛落,他們起身就走,嘴裏嘟嚕:「無所謂,無所謂。」

我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公民,擁有憲法給予我的權利和保護。我不應再默默承受無辜迫害和對我人權的侵犯。我要伸張正義,揭露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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