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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爾蘭留學生劉鋒在中國遭受迫害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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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1月8日】我叫劉鋒,於1978年11月9日出生在遼寧省大連市。我於1998年4月28日來到愛爾蘭首都都柏林的AMERICAN COLLEGE學習英語,於同年九月就讀於都柏林的DUN LAOGHAIRE COLLEGE OF FURTHER EDUCATION學習商業課程。

剛到愛爾蘭時,有一次在超市買東西時偶然遇到一位從中國來的在DCU讀書的留學生,那時是1998年的夏天,當時在愛爾蘭的中國留學生還很少,我們簡單的互相問候、聊了一下,在這之後,我們就經常通電話。有一次,她請我到她家做客,飯後閒聊時說起了她的一個朋友的故事,她告訴我說她現在住的就是她那個朋友的房間,因為她那個朋友去參加一個交流會了;我接著又好奇的問是甚麼交流會呀?她也說不清楚,說著,起身找出了一本藍色封皮的書,說:看就是這個。當時,我也沒太留意,就這樣過去了.那天臨走時,我向她借了錄音機好用來學習英語,後來有一次我聽音樂時,才發現卡座裏面已經有一盤錄音帶了,我索性播放了那盤帶子,帶子上的音樂是那麼的不可思議、與眾不同,彷彿把我帶到了另一個世界,是那麼的幽靜,那麼的祥和,當時給我的感覺就是這樣,我聽著入了迷,當音樂停止時,我彷彿是做了一場夢,彷彿從另一個美妙的地方回來似的,還有點緩不過來神兒。

到1998年底時,她已完成了學業,而且,移民去加拿大的手續也都已辦好了,就在她即將去加拿大的前一天晚上,她又邀請了我到她家聚一下,我見到了她的那個朋友戴冬雪,那天晚上臨走時,戴冬雪送給我了一本《轉法輪》,我清楚的記得,那本書是裝在一個大信封裏,而且就是那天收到的,剛剛從中國寄來的,這是我第一次真正的看到了《轉法輪》,當天晚上回到家時已經很晚了,可是書上的內容卻吸引了我,我一下看到了第五講,再後來就看不懂了。就是這天晚上,我解開了那段美妙音樂的謎,原來那就是法輪大法的音樂,也就是這天晚上,我認識了在愛爾蘭的同修戴冬雪,也就是從這天晚上開始,幸運的我開始了我的學法、修煉法輪大法之路。

平時我都忙著學習,所以,只是在週六或週日到MERRION SQUARE去和大家集體煉功、交流,平日裏,只要我一有時間就會看《轉法輪》及李洪志師父的所有的著作,書裏那博大、深奧的法理深深的吸引著我;到了1999年4月時,我又認識了來自中國清華大學的研究生趙明,他就讀於TRINITY COLLEGE DUBLIN.我們兩個很談得來,很快我們成了好朋友,有空時我們就會在一起學法、交流。短短的幾個月的時間裏,我的人生觀、世界觀、身心都有著明顯的變化。我感覺到前所未有的輕鬆、幸福。

記得是在1999年7月20日那時開始,在學校上網時經常能夠在明慧網上看到國內的法輪功學員因為到天安門上訪而受到各種各樣的迫害,當時我還只是剛剛入門,面對這樣的殘酷迫害和鎮壓我不知所措,頭腦裏一片空白。但是,當我翻開《轉法輪》時,裏面的字字句句都是明明白白的教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我心裏想這一定是政府搞錯了,我要通過我的經歷讓國家領導人重新了解法輪功。於是,我就趁1999年聖誕假期回家探親時去了北京,因為我需要在北京轉機才能回到我的家鄉──大連。1999年12月15日我到了北京天安門廣場,這裏所發生的一幕幕使我驚恐萬分,我親眼看到只要是為法輪功來上訪的,只要是在天安門廣場煉功的,只要是在天安門廣場上展開寫有法輪大法好的橫幅,或者,在你被問到是否煉法輪功時只要回答「是」,都會立即被便衣警察流氓式的毆打、瘋狂的抓捕,然後,立即就會有警車帶走,其場景令人十分恐懼。

當我看到這一切時,我心裏想要是直接去天安門、信訪辦那後果就是被抓,可我來的目地是要向國家領導人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於是,我寫了一封信給當時的朱鎔基總理,希望國家領導人能夠重新審視法輪功的問題,可我又擔心這封飽含我心聲的信沒等到朱總理手裏就被那幫流氓毀掉了,於是12月16日上午我叫了出租車直接來到了總理府,當那個出租車司機聽說我是去給總理送信而且是關於法輪功的事時就沒敢把車停到總理府的正門前,而是停到了距總理府正門約不到100米處。

下車後,馬路兩側的人很少,車也很少,只能看到,兩、三個一夥的人在原地窺視著周圍的動靜,氣氛十分恐怖。我向前走著,就在離總理府正門不到20米處,突然一個身穿黑色大衣的中年男子叫住了我,盯著我便問,這邊不讓走,你來這兒幹甚麼?我鎮定的回答道,我有封信要給總理。他又問甚麼信?我答道,是關於法輪功的。這句話彷彿觸動了他,他猛的奪過我手裏的信,這時又有三四個穿便衣的警察不知何時從哪裏竄了上來圍住了我,接著那傢伙說那我給你找個地兒反映情況吧,然後那人用對講機說了些甚麼後,很快就看到從這條馬路的盡頭有一輛警車快速的開來,然後就把我劫持到了一個派出所,車開了沒多會兒就到了,可見這個派出所距總理府不是很遠。

一進到裏面,他們就讓我靠牆站好,然後,強行的搜了身,奪走了我的包和隨身的所有財物,當其中的一名民警要拆開信看時,我說那是給總理寫的信你無權看,而他卻當著我的面看了信,接著他們給我做了筆錄,筆錄中他們看到了我的護照知道我是國外回來的就問,是誰派我來的?到了北京後又是誰接洽的?等等之類的問題,很是荒謬。我說我們沒有組織,沒有人派我來,也沒有人接洽我,我只是想通過我個人的經歷說明一下法輪功的事實,希望國家領導人能重新認識一下法輪功。筆錄過後,他們把我關進了派出所後院的一個籠子裏,(三面是牆,前面是鐵欄杆)和我關在一起的還有一名婦女。當時的北京特別冷,就這樣他們把我從上午十一點左右一直關到了下午四點多,中間沒有任何人給過我任何食物或讓我上廁所。那一天我渾身都凍麻木了。直到那些警察快下班時,他們把我和那名婦女按到一輛警車的後備箱裏,用一副手銬連著我的一隻手和車窗的護欄,用另一副手銬銬著我的另一隻手和那名婦女。
 
大約過了一個小時,派出所的人把我們送到了北京東城區看守所。剛一進看守所,負責檢查的警察就強行的脫光了我所有的衣服,讓我換上監號服,然後把我送到了一個監區。剛一進門,那些在押的犯人就群起虎視眈眈得向我逼來,問我是為甚麼進來的,我說是煉法輪功的,然後,他們就讓我跪下和那個牢頭說話,就當我說不跪時,他們彷彿早有準備似的兇狠的熟練的用拳腳向我的頭部、胸部擊來,我眼前一片眩暈,我被他們重重的打倒在地時他們還不停手,直到聽到監區走廊裏管教警察的聲音問怎麼回事時,他們才停止了這種粗暴野蠻的行為。我想站起來去揭發這幫壞蛋,可是我已無力站起來,而且我的眼睛由於臉部及額頭腫脹的十分厲害,我已經很難睜開眼看到東西了,所以也沒看到那個警察的模樣。當時大約是已經六點多了,而我已經一天沒有進水和食物了,我很冷,即使這樣我還是被兩個犯人在牢頭的指示下拖進了廁所,被強行的洗了冷水澡,我渾身已沒有一點力氣被拖到監室的一個角落裏由兩個犯人看著,就這樣我顫抖的昏睡了過去。

在看守所裏只允許穿單薄的號服,除此以外就連內衣內褲都不允許穿,而且還要開窗保持通風。大概是晚上十二點多的時候,我在昏暈中被叫醒,然後被戴上了手銬帶到了提審室,提審室裏只有一個民警和我,他讓我蹲在牆角裏,看了看我臉上的傷甚麼也沒說,接著問過了幾個在派出所問過的類似的問題,然後,就讓我寫保證書來證明放棄修煉法輪功,我當時就拒絕了。他說:「據我所知現在如果不寫保證書回到地方後都會被判勞教三年。」整個提審過程我都凍得發抖,可那個警察所關心的就是能讓我寫出保證書,最後,他看到了我的態度後說道,那你就等著你們地方的警察把你帶回去勞教好了。

第二天早上起來時,監室裏的犯人讓我跟著他們背監規,我說我沒犯法我不背,我開始默念《洪吟》,當他們聽到後立即把我撲倒,並且讓我閉嘴。早飯時,每個人只給幾塊蘿蔔鹹菜、一個玉米餅和一小碗大米稀飯。接下來就是坐板,每當我盤腿打坐時就會被他們謾罵,然後強行的被按住,然後有其他人把我的腿搬下。就這樣,一天下來重複了幾回,在晚上我開始了絕食,同室的犯人立即報告了管教,可是管教並沒有管,也許當時他已經知道了我很快將會被帶走,就這樣我在北京東城區看守所裏艱難的度過了第二天。

第三天上午,我被大連在北京駐紮的警察帶到了專門為法輪功學員準備的遣送站,是在一個賓館裏,這裏已經非法關押了將近20名從大連來上訪的法輪功學員。我們被非法關押在一個標準間裏,大約十二平方米,我們只能坐在地下,不許說話,不許打坐,否則就會被戴上手銬帶到另一間屋子裏。在這個起著中轉作用的遣送站裏同樣要受到逼迫放棄修煉法輪功的迫害,當我剛被帶進去的時候,就被叫到另一間屋子裏,裏面是兩個穿警裝的女警察,她們先是登記,之後就說:「到現在了你還煉法輪功嗎,如果你現在寫保證書不煉了,回去後會酌情處理。」我回答說:「還煉」,他們又把我送到了另一個房間。我是在當天晚上用火車被不是我所在轄區派出所的二名警察押送回大連的,在火車上,他們怕我走脫,用手銬將我銬在了鋪位上。回到大連後,我所在轄區的聯合路派出所警察非法將我送到了大連市姚家看守所。

派出所片警當天就在姚家看守所裏非法對我進行了提審,然後,要我寫放棄法輪功的保證書,並且這次只要寫了就能被釋放,但是被我又一次拒絕了。這裏的犯人被管教們下了命令監視著我們不許煉功,當時和我關押在一起的還有另外三名法輪功學員,同樣是因為去北京上訪而被抓的。

大概是到了第七天的時候,我被第二次提審,這次提審我意外的見到了我的親人,當時我們都很激動,尤其是我母親見到我臉上尚未癒合的傷勢時,她兩眼淚水橫溢,而我父親也不時的撫摸我臉上的傷,整個提審室裏的氣氛分外的悲痛,我母親心臟不好,由於過度的悲痛,那次提審就在悲泣中結束。他們卻並沒有放棄對我的洗腦轉化,就在第十五天的時候,他們又來威脅我,說這是最後的機會了,如果再不寫就會被判勞教三年,而且,拿出了一個檔案袋,威脅我說:「如果不寫保證書,就在這份被判勞教三年的勞教書上簽字」。我仍然拒絕了寫保證書。他們最後還是把我放回了家。

當我回到了家,家裏人把我之所以能夠被釋放的真實情況告訴我之後,我驚呆了;原來,那些警察對我的家人在經濟上進行了掠奪、敲詐,首先,我從北京被押回來時,我與看押我的兩名警察乘坐的都是火車,而警察到我家要錢時卻聲稱是乘飛機從北京回到大連的,而且最可惡的事是,負責押送我的那兩個警察的往返飛機票也要由我們來承擔,這大概就是5000人民幣;其次,在大連姚家看守所期間(15天)的伙食費為400元人民幣。還有,那些警察為了能從我這樣一個修煉法輪功的人身上掠奪更多的錢,在我這件事上,那些警察利用手裏每一點權力敲詐我家裏人牟取暴利,而為人父母盼兒回家心切也只好又花費了一筆不小的數目才得以讓那幫流氓把我從看守所裏放出來。

而我回到家裏後也並沒有真正獲得自由,而是由街道、居民委、派出所共同監視著我的一舉一動,他們表面上看來都是在關心我,經常到我家看我,為我惋惜,實質上卻是要讓我放棄修煉法輪功,執行上面交給的任務(洗腦轉化)。他們利用的最卑鄙的手段就是用電視裏的那套謊言矇騙我的父母之後,然後,利用我的親人來轉化我,讓我的親人來直接作著最不好的事,而他們卻在一邊裝好人。記得在文革時期就有這種人整人的手段,這次他們又把這種卑鄙的手段用到了對法輪功的迫害上,讓我親生的父母轉化自己的親骨肉最後毀掉的是整個家庭。這是我最不願意回憶的一件事情,不堪回首。只要能夠達到轉化我的目地,在街道、居民委、派出所他們這幫人的眼裏毀掉一個家庭的幸福又算甚麼,他們對於法輪功的迫害是不擇手段的。

在這之後的半年時間裏,我幾乎是在被軟禁的環境下度過的,我的身份證和護照都被聯合路派出所沒收,從此失去了天賦的人權、自由和一個公民的權利,使我完全失去了正常人的生活方式。可是,無論如何,生活還得繼續,我不能讓這種環境再這樣維持下去,我走出了家,因為沒有身份證,如果想找到工作就是一件非常難的事情。我試著找了許多的工作,在當時鋪天蓋地的謊言下,大多數單位都怕擔責任而不敢雇佣煉法輪功的人。不過,後來我還是找到了工作。再後來的一段時間裏,我曾多次到聯合路派出所要我的身份證和護照,但是都被他們以我沒寫保證書為藉口而拒絕了,我知道他們是怕我再一次進京上訪,所以想通過這種方式來控制我,更卑鄙是他們把我的護照竟然當成了搖錢樹,妄想藉此能斂財。他們暗示我可以用金錢來交換,我是絕對不會和他們幹這種勾當的。

街道、居民委、派出所,他們從來沒有放鬆對於我的監控,每逢敏感的日子就讓我到派出所彙報,生怕我又去北京上訪,而且,還想知道我工作的地方好對我實行更加嚴密的監控。由於派出所對於我的監控迫使我失去了工作,在經濟上幾乎是一無所有了,我不得不流離失所。

2002年3月,我從網上知道了原就讀於Trinity College Dublin的趙明被成功營救回到了愛爾蘭,這條消息使我在精神上受到了極大的鼓舞,使我看到了希望。於是我掛失了護照,並且於2002年4月底順利的領到了新護照,這一天我高興極了,因為,我渴望獲得自由,渴望獲得信仰自由的權利,而這一切似乎在中國是不可能的。緊接著,2002年5月底我去北京愛爾蘭大使館申請了簽證。

但是與此同時,派出所、國家安全局卻並沒有放鬆對我的監控,在等簽證期間,2002年6月9日,就在我的家鄉大連當我去商場買東西時聯合路派出所的警察秘密的抓捕了我。那天上午是11點左右,我正在去勝利百貨買東西走到門口的時候,聯合路派出所的劉廣勝、姚軍和一個姓楊的警察穿著便衣衝上來綁架了我,把我帶到了停在商場門口的警車上,我拒絕不上車,他們把我強行推上了車,並銬上了我的雙手。

到了派出所之後,早已在那兒等我多時的沙河口分局保衛科的張克力科長對我進行了審問,張克力對我說:「我們都盯你好幾天了,你們家周圍全都是我們的眼線。」

當時聽說,舉報一個煉法輪功的或者舉報發法輪功真象傳單的都會有3000─5000元人民幣的獎勵。然後開始用數碼照相機和數碼攝像機對我進行拍照和攝像並且取了指紋,看得出來他們是在有意的製造他們所需要的那種恐怖氣氛好為他們的審訊做好鋪墊。而且,張還說:你有甚麼問題最好是能在地方解決的不要到省裏解決,能在省裏解決的不要到國家安全局解決。而以他為主的審訊過程當中,除了用了他們慣用的伎倆嚇、詐、誘、騙等等以外,卻並沒有問我任何實質的問題。只是記錄了一下自然狀況等等。看來他是在執行命令。這之後便拿出早已準備好的拘捕令讓我在上面簽字,我質問道,你們有甚麼理由,有甚麼權力這樣做,他們不理我的抗議,於當天下午將我強制的又一次送到了大連市姚家看守所。

面對這一次的無理拘捕,我的精神又一次的受到了嚴重的挫折,我不明白他們為甚麼這樣做。(釋放以後,有一次我們區的片警劉廣勝在街上碰到我母親說我被抓就是因為給國外打電話了。在我被羈押期間我妻子有一次去分局找負責的,保衛科長張科力說:「他的案子是上邊的命令,找誰都沒用。」)

這次我被劫持到10監區10號監室,與上一次的監區不一樣。後來這裏的在押犯人告訴我這叫刑事監區,凡是來到這裏的不是判刑就是勞教,而上一次我是被羈押在行政監區。看來這一次他們是早有準備的了。

大約是被劫持的第二十天左右我被第一次非法提審,來提審我的兩個警察分別是聯合路派出所的姚軍和沙河口公安分局保衛科的閻光偉,非法提審的內容先是基礎情況的採集,之後他們拿出一些別人寫的指認我發法輪功資料的筆錄,提了一些人名問我認不認識,當我說我要自己看是怎麼寫的誰寫的時候,他們卻不給我看,要我自己交待。我說我沒甚麼可交待的,他們就這樣草草的結束了這次提審,好像是在應付差事似的。我認為他們根本沒有關於我的任何證據,就是在詐我,是非法秘捕秘定判刑在先,然後再找證據。

我被羈押在一個不足30平方米的監室裏,和我被一同羈押的大約有20多人,他們大多都是刑事犯,一進屋門只有一條寬一米,長與屋子寬度同等的過道,兩邊都是離地面高30釐米的床板,我們就是在這樣的屋裏生活、睡覺、吃飯、上廁所等等。這裏只有每天深夜才供給自來水而且不是很多,通常都是消防車從別處運水,然後發送到每個屋裏的水桶裏,而這兩桶水就是我們這20多人的全部生活用水,每天三頓飯,通常每天早上都是稀飯、饅頭和鹹菜,中午,有時是饅頭有時是米飯,菜也基本上都是湯菜,晚上同似中午。在這樣的小屋裏上廁所、喝水、吃飯等等一切行動受到限制,每天唯有的兩項內容就是按要求坐著和背監規。

在這樣一個空盪的環境中,我始終沒有等到任何對於我的結果,每天只能聽到的就是鐵門和腳鏈陰森的聲音,也經常能夠聽到在其他監室被羈押的法輪功學員的消息,不是被判刑就是被勞教,其中有個叫楊傳軍和大副的在被超期羈押將近一年後被判刑三年。我不理解為甚麼這樣無理的羈押我,這裏的警察每天早上都換班,於是我開始問負責我所在監室的姓趙的警察,開始時他說不知道,我們只負責羈押。後來一個和我一起關押的犯人告訴我說:我的案子是國家安全局督辦的,具體原因是因為我給在愛爾蘭的趙明打過電話;聽到這一切我恍然大悟,當時我確是在趙明返回愛爾蘭後打過電話問候過,但僅僅憑藉這個為理由就可以對我進行超期羈押嗎?我想不通,更不明白我哪裏做錯了,難道朋友之間就不能問候了嗎?就是因為我們煉法輪功才被這樣迫害的。

這時我被羈押已有150多天了,那些辦案的警察一方面沒有證據,另一面又不給結果,它們分明就是在用這種野蠻的馴服方式試圖摧毀我的精神,最後好在他們的詐、騙、嚇、誘的卑鄙手段中向他們妥協,以達到他們收集證據將我判刑的目地。這種精神上的摧殘下,我感到那種壓抑感的可怕,那種被羈押的痛苦難以言表,我能感覺到我的人的天性的本能的意志那邊在這種環境下被消磨得越來越少,而整天發生在身邊的暴力意識卻被充斥的越來越多。後來,我清醒的認識到我不能再這樣下去了,於是我開始用絕食的方式強烈抗議對我的這種無理的無期限的超期羈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刑事訴訟法,羈押期限通常為45天,補充延長偵察期為45天,可是對於法輪功的羈押要遠遠超越於任何法律之上,可以無期限的超期羈押),那時我已被超期非法羈押將近200天。

就在我開始以絕食方式抗議對我的超期羈押之前,我已無數次向我所在監室的負責管教和他的上級反映過我的情況,可是他們卻都在「法輪功可以無限期的超期羈押」這種指令的帶動下對我的情況置之不理。在我絕食期間,看守所的一名姓夏的大隊長來到我的監室前給我一張表,是約見檢察官的申請表,他說我們這裏只負責羈押你,你不要給我們找麻煩,我說羈押是你們的工作,但是把超期羈押的情況向有關司法部門和你們的上級以至於你們的上上級反映同樣也是你們的工作,為甚麼這麼長時間了都不向上反映呢?他說你的情況我們也都知道,所有法輪功的案子都比較特殊,該向上通報的也都通報過了,你的情況也很特殊,最後還得是辦案單位負責。

就這樣在我絕食的第四天我見到了來自大連市檢察院的檢察官,他們把我的辦案單位和辦案人的姓名一一作了紀錄,並且立案調查,最後說你先回去吃飯我們會在十天內給你答覆,我說一天不見結果我就會堅持一天,直到有結果為止。出人意料的在第五天早上就有位民警來到我們的監室前悄悄的告訴我說,我的辦案單位來電話說經過研究已經有結果了,是被判教養一年但是院外執行,於是我開始進食了。可是這卻是他們的陰謀詭計,事實是第六天的時候我被判教養兩年,理由是非法聚集,也沒有院外執行。在這個問題上我明白了,整個公檢法機關從上到下對待法輪功的問題都是互相包庇的。

2003年1月24日,我是由聯合路派出所的警察劫持到教養院的,教養院有一個醫務所,凡是送來的犯人都要檢查身體,但是,因為我在絕食,身體可能會有問題,他們怕我有病教養院不收,他們就交不了差了,這幾個辦案民警企圖跳過這一道程序,可是在教養院醫務所的要求下最後他們沒辦法還是按程序辦了,當時診斷我有高血壓,而且大夫還給我開了藥。但我還是被送進了教養院。

來到大連教養院的每一個犯人在被下放到各個大隊之前都要到新收大隊,目地是學習院規,對於法輪功學員只要從開始進入新收大隊開始就會被兩個犯人嚴加看管稱為「包夾」,目地是防止和其他的法輪功學員說話和阻止煉功。

我到新收大隊的第一天開始,就有從八大隊(專管迫害法輪功的大隊)來的幫兇對我進行洗腦,周鳳武和石廣大兩人在八大隊被利用專門作洗腦轉化,他們把我單獨叫到新收大隊的活動室裏,先是說他們的那套邪理,如果我不聽,他們就動手打,說是要給我打出「正念」來,周鳳武在外面放哨,石廣大脫下鞋來打我的頭,我立刻站起來,大聲的喊著:「你憑甚麼這麼做?」之所以他們敢這樣放肆就是因為後面有負責洗腦的警察(八大隊的隊長們)為他們撐腰。

到新收大隊第四天,我被轉到了八大隊。整個八大隊是一個獨立的樓以前沒迫害法輪功時叫做教學樓。在這裏四個樓層,每一個樓層都有不同的用處。一樓關押的是已經在高壓下放棄修煉的人員,環境較舒適,很少勞動,常戶外活動,有電視看。沒轉化的法輪功學員的分別關在二、三樓,環境很惡劣。很多人被關押在一個房間,幹活(撿豆子就是把紅、白、黑、紫等各種花豆分類,這些豆子在市場上是見不到的都是出口的)、吃飯、睡覺都在此房間。我們的一舉一動都在監控之內。這裏的環境髒、潮濕而且是一個月洗一次澡,很多學員身上都起了疥瘡,非常痛苦。四樓是對沒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實行迫害的地方,即進行迫害「轉化」的地方。我認識的幾個學員都曾在這兒遭受迫害。

曲飛,男,我是在看守所認識他的,他年紀不大一張娃娃臉,但我在教養院見到他時他的臉和頭部被打腫了。我們之間是不允許說話的,我聽說他在遭到幾個普教犯人的毒打後仍然沒有放棄對大法的堅信。幾天以後,被洗腦而且死心塌地的做洗腦轉化幾個勞教人員又一次對曲飛進行了迫害。其中勞教人員宋書武用鞋底子不停的抽打曲飛的嘴,洗腦骨幹楊立新用床板瘋狂的毆打曲飛,叫囂:「你死了得了,教養院死幾個又能怎樣。」

當晚曲飛臉、嘴全腫了,渾身沒有一點好地方。他們是軟硬兼施,這之後,又把曲飛帶到一樓,又以「關心」的方式誘導他寫保證書。通常對於從新收大隊剛剛送來的法輪功學員是立即送到四樓嚴管。然後先是由猶大和其他勞教犯進行洗腦和威脅。如還不放棄修煉,猶大和勞教犯就會開始進行迫害。在這裏的惡警實行的是比威逼、利誘更加隱蔽、狡猾的手段,表面上它們不直接參與,背地裏所有猶大幹的事都是由他們指使的,它們是不想讓別人抓到它們的把柄,以便事發曝光後推卸責任。

「洗腦轉化班」的人員,要求每月寫三書,按它們的指示行事,如若不從,則加以威逼;如若聲明重新堅持信仰「真、善、忍」,則立即送入嚴管迫害。秦嶺,23歲,我和他在一樓關押過幾天,就在他聲明所有其當時在迫害下所寫的「轉化書」等全部作廢時,被隊長王化金暴打並指使犯人把秦嶺銬住,拖到四樓迫害。

我們幾個月才允許接見一次;來往信件需隊長過目;所有信息被嚴密封鎖。
在八大隊專門負責洗腦且被評為積極工作者稱號的是中隊長王化金,他專門負責調遣、安排、組織被其利用的那些敗類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殘忍的洗腦。我因為是海外的學生,案子又是上面督辦的,它們很重視,把我和最惡的兩個洗腦轉化的人周鳳武、石廣大分在了一個屋,他們整天對我進行威脅、利誘,用歪理誘使我轉化, 睡覺的時候,他們兩個睡在我左邊一個右邊一個。周鳳武是裏面法輪功學員眾所周知的610特務,給他減期提前釋放他不走,在裏面橫行霸道後來勞教到期了還不走,靠在裏面迫害法輪功學員掙錢。

他們威脅我不轉化就要給我上手銬、送嚴管。他們的嚴管就是把你單獨放到一個屋裏然後找兩個普通犯人看著,吃飯睡覺上廁所都要受到限制,在嚴管期間會不間斷的由那些敗類輪流來洗腦不讓睡覺,即使讓睡也只給三塊床板(那種床通常都是由十二三塊7或8釐米寬的木板組成的床板)。

在拘留所長達八個月的羈押、在拘留期最後被判勞教時的欺詐的沉重打擊下,我已經到了精神崩潰的邊緣,在這種邪惡的持續不斷的扭曲心靈的洗腦壓力下,我已經無力再承受下去了,我違背自己的意願寫了他們要求的所謂悔過書等,我的精神徹徹底底的分裂了,我完全失去了精神,失去了神態,眼睛裏一直到底都充滿了絕望的散光……,那種痛苦無法去形容,我只希望我能被瞬間熔盡以解脫這種痛苦。一段時間內我的精神都處於萎靡、絕望、不理智的狀態,實際上已是精神不正常狀態。在這段時間裏我的精神幾度處於絕望崩潰的邊緣,在沒有了精神的支撐下我每天拖著的麻木的身體煎熬的度過著。

那段時間我一直處於絕望的痛苦中,有一天晚上,當我兩眼無望的望著屋裏的長明燈時,一個我不認識的人把一個床單塞進了我的被窩裏然後轉身就走了,我小心的打開看到裏面是一張印有字的白布,原來是師父在元宵節的講法,我不敢相信同時又特別的激動,我知道師父沒有放棄我,對於這場舊勢力的迫害和轉化我是不應該承認的,後來,我又把這篇難得的經文給了其他人。

轉化和沒被轉化的都要勞動,把很多顏色大小不同的無紡布下腳料,按顏色分出來包裝的,有搓二極管的(就是把剛剛從工廠生產出來的兩段都不直的由兩塊橡皮對著搓直)。

由於沉浸在這種巨大的精神痛苦中,我的身體情況逐漸惡化,2003年5月有一天早上我只覺天昏地暗瞬間就甚麼都不知道了,重重的栽到了地上,後來被送到醫院檢查,診斷結果是神經性高血壓,血壓不穩,醫生的結論是要求住院觀察治療,但勞教所警察把我帶回了勞教所。一個星期後再次檢查,醫生還要求住院觀察,警察又把我帶回了勞教所。

2003年6月12日我被所外就醫。我家人交了5000元押金,包括給大隊2000元,院管理科3000元。

被釋放後,我父母找了醫生在家裏治療,打針、用藥。治療持續了半年左右。在2004年的3月15日被正式解除了教養。後來我身體也一直很弱,七月份我得到消息可以回愛爾蘭。但由於對未來的不確定和安全的擔憂,在辦簽證的過程中,心理壓力也很大,我從大連三次飛到北京辦簽證,從辦簽證開始到到達愛爾蘭,我瘦了很多。雖然我已經回到了愛爾蘭這個真正信仰自由的國家,雖然我已從勞教所出來一年多了,可是我還是沒能完全從那種精神的痛苦中走出來。

我在此感謝愛爾蘭政府和愛爾蘭人民、感謝人權組織、感謝國際特赦、感謝我的學校、感謝愛爾蘭學聯、和我所有親切的同修們及所有一直以來關心支持我的人,我也懇請愛爾蘭政府能夠繼續關注在中國的另一位曾經在愛爾蘭學習的中國留學生的狀況,楊芳,我也希望她能夠和我和趙明一樣早日回到愛爾蘭繼續學業,使她和她的親人早日免於在那環境下的精神迫害。

這場發生在中國大陸的迫害還在繼續,好人不應該遭此浩劫,我願意用我的個人經歷作為證詞,呼籲社會各界群眾以及國際社會人士能關心、關注此事。伸出正義之手,用法律來終止這場對人權的踐踏,使更多無辜的法輪功學員能夠儘快的從被迫害中解救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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