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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頁 > 大陸消息 > 迫害詳情


    雲南被江氏集團迫害致死的部份大法學員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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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網2004年11月7日】1、孔慶黃,男,33歲,彝族,雲南建水人,原是雲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縣臨安鎮副鎮長。2000年4月7日,在臨安鎮人民代表大會結束的當天,孔慶黃主持召開了有四十多名人民代表參加的鎮計生工作會議後,向不明真象的人們洪法,談自己煉功的心得體會:煉功後無病一身輕,人生觀有很大轉變,能自覺抵制走後門、收紅包、謀回扣、吃喝玩樂等社會腐敗的不正之風。

    隨之而來就是不法人員對他的軟禁,強制洗腦,並非法抄家。4月9日孔慶黃被綁架、非法關押在建水縣看守所,不法人員說他企圖煽動人民群眾,並撤消了他的副鎮長職務。5月9日回到單位上班,送報紙,打雜活。

    6月9日,孔慶黃去北京上訪。6月28日,孔慶黃回家後被縣610、國保大隊綁架,再次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孔慶黃被關押後,一直絕食,希望政府能明白,法輪功使人行善,不是×教,要求停止迫害。絕食十多天後,看守所開始強行灌食,以後隔四、五天灌一次食。

    到8月初,看守所不再灌食,而是強行打針輸液,五、六天打一次。8月25日,強迫他入院治療,醫生每天要抽孔慶黃的血一至兩筒化驗,自住院後,孔慶黃身體迅速垮下來,相當虛弱。

    到9月1日,孔慶黃同意吃東西,但9月2日突然出現昏迷,請昆明專家會診,發現他皮膚發黃,不知何故,認為是中毒。9月3日晚9時去世。

    2、黃菊美,女,1954年生,昆明市政公司工人,修煉法輪功前,身患高血壓等20多種疾病,是單位有名的老病號,26歲她就病退了。由於長年受疾病的折磨,變得性情暴躁,婆媳之間長期搞不好關係,家庭關係也很緊張。1997年她自修煉法輪功後,疾病不治自癒,身體越來越好,從此待人和氣,處處事事都為別人著想,婆媳關係,家庭關係越來越和睦。

    99年7.20以後江氏集團開始打壓法輪功,她以自己修煉法輪功後的身心變化向世人講真象,2002年被公安非法綁架,在關押期間受盡折磨,血壓增高至280/120mmHG、心臟病突發,公安將其送入醫院,才通知家人,不久黃菊美不幸去世。

    3、譚再芝,女,原是雲南省昆明市東川區中醫院聘用的中藥房工作人員,修煉法輪功前,她身患“腎炎”等多種疾病,因無錢醫治,病情惡化成“尿毒症”。譚再芝97年修煉法輪功後,病不治而癒,身體一直很健康。2000年2月14日她因為參加東川集體煉功,被非法綁架、關押27天;出來後被中醫院辭退。區610、公安除對她實施住宅監控、經常騷擾外,還責令譚再芝在農行工作的丈夫阻撓其修煉法輪功,否則以停發工資相威脅。其丈夫、兒子被迫毀壞了譚再芝煉功用的錄音機、煉功帶、藏了大法書,迫使譚再芝學不了法,煉不了功,導致其腎炎復發,全身浮腫。其家人和醫生串通好,把她誘騙到醫院後,把她按在病床上,強行給她輸液、灌藥,致使病情急劇惡化,於2001年4月26日半夜含冤去世。

    4、謝宏宇,男,1978年11月生,雲南省思茅地區墨江哈尼族自治縣新撫鄉新塘村人。1991年7月,他從墨江新撫完小畢業,以全鄉第一名的優異成績考入墨江一中讀書,1998年他又以576分的好成績考入安徽中國科技大學。入校不久他就開始修煉法輪功,他按照真、善、忍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成為學校的優秀學生,深受學校老師和同學們的好評。99年7-20以後,法輪功受到打壓和迫害,謝宏宇和其他同修3次到北京上訪,受到校方610和當地公安的迫害,安徽省委領導親自找他“談話”,強迫要其放棄法輪功,由於謝宏宇堅持自己的信仰,1999年12月23日中國科技大學以其堅持修煉法輪功為由,強迫其父親將他帶回雲南家鄉。

    謝宏宇回到雲南家鄉後,受到從省、地區、縣、鄉、村各級610和公安的監控、騷擾,墨江縣和新撫鄉還成立了所謂的“幫教小組”,建立了領導包保責任制,縣委、縣政府、縣政法委、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新撫鄉黨委、鄉政府領導多次找謝宏宇“談話”,施加壓力,採用車輪戰術,圍攻強迫他放棄信仰。2000年5月墨江縣國保大隊非法從謝宏宇家中抄走了《轉法輪》、《法輪大法》、《法輪佛法大圓滿法》等大法書籍和《法輪功》手抄本,講法錄音帶、音樂帶等。2000年12月謝宏宇還被綁架到昆明參加省610辦的“洗腦班”。

    在各級610、公安等不法分子長期以來無休止的迫害下,謝宏宇的精神受到極度摧殘,自從到昆明參加“洗腦班”回墨江後,就說他精神不正常,不法人員以“法輪功導致精神障礙”強制他住院“治療”。在他住院期間,610也不放過對他的迫害,2001年3月,雲南省所謂的“演講團”到思茅地區時,還專門到醫院對他洗腦,強迫他放棄修煉法輪功。

    2001年8月9日謝宏宇出院後,由於繼續受到各種壓力,特別是其親人由於受江氏欺世謊言所矇騙,對謝宏宇堅持修煉法輪功極力反對和阻撓,使他精神再次受到刺激,2001年8月23日被車撞死、含冤而去。

    5、李俊青,男,1947年5月生,雲南省開遠市電業局小龍潭發電廠保衛科職工,由於看到妻子陸薈屹修大法後的身心變化,受其影響讀過《轉法輪》。 2002年7月13日,在其妻子被非法勞教期間,李俊青獨自一人到延吉旅遊,因身上帶有幾份法輪功真象材料,被當地公安非法綁架、勞教,2002年10月,李俊青從長春飲馬河勞教所給妻子陸薈屹打了電話,大概講了三分鐘,意思說2003年春節後他就可以回家了。

    但是,時隔不久,2002年12月17日,長春飲馬河勞教所打電話通知其妻子陸薈屹說:李俊青患“糖尿病”,生病四天,送醫院搶救無效,於2002年12月17日早上4點多鐘去世。

    李俊青身體一直很好,從來沒有“糖尿病”病史,怎麼會死於糖尿病呢?隨後,李俊青的兒子和其兄弟到長春飲馬河勞教所接骨灰,勞教所沒有出示任何證明,到底李俊清死於何種原因,我們相信真象總會有大白於天下的那天。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11/18/546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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