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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五年來在吉林市看守所和長春勞教所遭到的殘酷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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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1月11日】我叫杜洪芳,家住吉林市昌邑區,是1999年4月25日以後有幸得大法的。大法的高深法理使我從迷中、從對個人利益的強大執著中清醒,深深感到我是多麼幸運。雖然學法時間不長,使我身心巨變。我對大法特別堅定。我時刻都按師父教我們的「真善忍」去做,心態平和,遇到問題從內心找自己,一改以前女強人的那種狀態,知道了修煉更深的內涵,真有了悟人生真諦的解脫感。正當我沉浸在得法學法、修煉的幸福中時,1999年7月20日,江氏打壓開始了,江××利用國家政府、踐踏法律的對這麼好的功法進行無理由的血腥鎮壓。我和愛人於1999年7月21日就去了北京,目地就想讓政府清楚大法是甚麼,這麼好的功法對個人、對整個民族都是有好處的。從我個人修煉後的變化看,如果人人都學大法,那不是整個社會都變好了嗎?就這樣我和愛人到了北京,誰也沒找到,於23日我們就回來了。

第二次在1999年10月9日我和愛人又去北京找信訪辦說明法輪功是甚麼,還沒有找到信訪辦我們就被不法人員抓了,警察把我們劫持到吉林駐京辦事處,那裏已經非法關押了20多名法輪功學員,第二天把我們劫持回吉林。在駐京辦的時候,警察把我們的錢財搶劫一空,當時我有700元,愛人400元都被他們搜去了。

警察把我們非法送到了吉林市第一看守所。我們不承認有罪錯,我們寫上告信,要人權,政府不法人員這麼做是違背國家法律的,因為憲法明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每個人都有上訪權,知情權,江氏這樣是不得民心的。上訪信,上告信我們寫了,但不見回音,我就開始絕食,要求無條件釋放,因為我們沒有罪錯,是迫害我們的人錯了,他們在犯法。當我絕食到第八天的時候,警察想讓愛人勸我吃飯,我告訴他說:誰勸也不好使。我不會吃的。就這樣幾天後,我被釋放了。

1999年10月27日我們夫妻第三次去北京護法,火車上到處查法輪功,由於我們沒帶身份證,車到唐山時我和愛人就下車了。我們步行去北京,當接近北京時看到所有通往北京的路口都被封鎖,進不去了,我們只好返回。剛到家,派出所和街道幾個人闖入了我家,把我綁架到洗腦班,我愛人被送到了看守所。

在洗腦班裏,不法人員逼迫我寫所謂的保證書,我告訴他們我不會寫的,這樣沒過幾天我被放回了家。1999年12月我到功友家參加法會,被別人告密又被抓入了第三看守所,在那裏非法關押了36天。到期時也不知是哪來的人把我帶到派出所讓我寫保證書。到中午12點多鐘,哈達灣派出所惡警張壽斌把我提出來,在車上我向他們洪法。張讓我把《轉法輪》書交出來。我不會交的,他們就開車到我家把門砸開(砸門時張的手被鐵錘震出血了,腫得像饅頭一樣)他們進屋就翻東西。我嚴厲的對他們說了幾句話,我的堅定把他們震住了,他們態度馬上變了,說你把身份證給我就行了,我好交差。

2000年3月2日我和幾位同修又去北京護法,這是第四次。要求政府還大法清白,還師父清白。我坐火車半途中被公安查出,把我們送到撫順城車站,把我身上的錢搜去,共計305元錢。然後吉林市哈達派出所惡警張壽斌和我們單位的書記將我從撫順接回,送入拘留所最後送第一看守所裏。我為了證明自己無罪,每天都煉功,十幾個犯人蜂擁而上把我摁倒在地,用鞋底連打帶抽,而且惡警管教邢淑芬體罰我蹲9個多小時,就這樣我還是堅持煉功,惡警邢管教從別的號調犯人打我們,我心中想人在造業,她自己不知道,我就向犯人洪法、背經文。從那以後,再也不打我們了。

2000年3月我被非法勞教一年,送入長春勞教所。在關押迫害我的大隊,我寫多少次覆議書,起訴書,上告信,控告江澤民等等,不見音信。我想到做為一個修煉的人無論走到哪裏,都要煉功證實大法。我本著這樣的想法煉功證實大法。犯人用皮管抽打我,而且把我的手腳用繩子綁上不讓煉功。

有一個功友叫王素芹,50多歲,堅持煉功,被犯人打抽在地上,我們一看人躺在地上,沒人管,犯人洋洋得意而走。我們說人躺在地上叫管教,不一會兒,惡警進來瞧一眼說,不管。我們開始絕食,在絕食中,我們每天從早晨幹活到天黑。我絕食第六天時,中午開飯,我在一邊趴著背經文《苦其心志》:「關關都得闖,處處都是魔。百苦一齊降,看其如何活。」最後王素芹的事解決了。

2000年4月28日我被劫持在四大隊,我繼續煉功,惡警於管教把我叫到管教室,讓我寫保證書。保證不絕食,不煉功,不傳遞經文。我回答:關於法輪功我不會簽一個字的。惡警一聽這麼說,馬上拿起手銬把我吊在床頭,用電棍電我一陣,然後叫我簽字。我回答:我沒有任何罪錯,不簽字。

惡警轉身出去,進來2個犯人,一來就打我幾個耳光,還罵我。我心裏背師父經文《無存》。這時惡警進來說等兩天再收拾你。我開始絕食,惡警給我灌食,我不開口,就用一個鐵器把我嘴撬開,往裏灌食。膠皮管從嘴中插入胃裏,當時嘔吐不止。胃被鹽水刺激得火燒火燎的。

2000年5月1日,四大隊組織大法弟子看電視。這時全體大法弟子都起來煉功。管理科長岳君管教蜂擁而上用電棍電大法弟子。5月13日,被非法關押在四大隊的大法弟子全體絕食要求停止迫害。不法人員把我們絕食的領到勞教所醫院灌食,第一個給我灌食。

惡警把我綁在鐵絲床上,手腳用皮帶繫在床邊。有一名犯人摁我的頭,開始灌食,這時惡警管理科長岳君手拿電棍像失控一樣電我脖子和全身,這時我的身體被電的都彈起來了。電完一陣,把皮帶解開,我下床走幾步靠牆邊,不一會兒,我昏倒在地上。

2000年7月勞教所開始強制洗腦轉化,要求所謂的「百分之百轉化」。這時惡警經常找我談話,讓我決裂,我不決裂。這時聽到管教室傳出一聲聲的慘叫,天天都能聽到。隊長張桂梅把我找到管教室問我決不決裂,我回答不決裂,然後就遭到一陣電棍。

2000年11月1日,惡警張桂梅又把我找到管教室逼我寫決裂書。我不寫,她拿起電棍就電我一陣。問我能不能寫決裂書,我回答:不能寫。她就把我關入了小號,把我的手和鐵門柵欄銬在一起。這時我的手被手銬緊得周圍都是泡,手腫的像個饅頭一樣,已經不能握拳頭了。而且還有很多的老鼠在我身上亂串,當時老鼠幾乎爬遍了我的全身。

在這期間不准我刷牙、洗臉,一天上三次廁所。惡警袁影還是經常的威脅我,逼我寫決裂書。惡警袁影對我說:如果你不寫決裂書,讓你一輩子呆在這裏。當時叛徒猶大也一直勸我寫決裂,我心裏想師父在《轉法輪》中說:「甚麼佛,甚麼道,甚麼神,甚麼魔,都別想動了我的心。」

直到有一天,我悟到了要離開小號了。第二天一大早惡警袁影就用那惡狠狠的聲音把我叫出去。而且惡警對我說:你不決裂每月都給你加期一個月。2001年3月我被分到三小隊。

2001年5月我10歲的兒子,由於一年多沒有見到母親,思母的心切。有一個寫了決裂書的人劉秀珍給勞教所惡警張桂梅打電話,讓我們母子相見。這時惡警張桂梅心中想出用兒子逼我決裂的狠毒方法。惡警張桂梅說:看你兒子的面給你最後一次機會讓你見面,這才讓我接見了自己許久沒有見到的兒子。於是帶著孩子同來的(舅媽和姨)都對我說:她們都不開工資了,都下崗了,照顧不了你家的孩子,讓孩子跟我一起在勞教所裏,她們不管了。我對她們說:我這也是逼不得已,孩子身邊的父母都在勞教所裏。孩子除了你們就再也沒有其他的親人了。如果你們實在不想照顧孩子的話,就把我家中值錢的東西賣了,把孩子送入孤兒院吧!惡警張桂梅一聽我這麼說話,轉身走了。沒多長時間,惡警張桂梅把我叫到管教室就是一陣電!接著惡警殷隊長和關微又電我一陣,逼迫我決裂。我不斷的喊著:你們就是電死我!也不會決裂的。

2001年9月的一天,我正在幹活,同修上廁所時聽到電棍響,對我說:惡警又在電大法弟子劉慶傑。這時又聽說李永軍被關入小號。我想大法弟子整體,今天迫害她,明天迫害我。我開始絕食,我被惡警叫去,剛入管教室,惡警劉志偉動手猛打,問我為甚麼絕食。惡警大隊長關微用電棍電我的頭部,當時就把我電倒在地。惡警一看,這樣給所打電話灌食,我的鼻子被管子插的直流血,插不進去,最後對嘴插管灌。過幾天,惡警找我談話,我說把關押在小號的大法弟子放出來,我就吃飯。惡警說我們放人了,我一看小號沒有人。然後惡警把人領出來讓我看,我就吃飯了。

2001年11月我被加期9個月,在四大隊挑豆子,我和廠家的人在一起挑豆子,我就向廠家的人講真象,我說煉法輪功的人,有的得很重的病,到醫院看不好通過煉功病都好了。可是這麼好的功法國家不讓煉,群眾去北京上訪,把這些好人抓入勞教所,採用流氓手段迫害大法弟子,有的被害死,有的被打殘廢的等等,我說了很多。這時有一名決裂的人姜秀芹哭著說:「誰願意決裂,都是不情願的,自己承受不住,違心寫決裂書的。」這時廠家的人雖然不吱聲,但是他也在聽我們講。在勞教所裏,我們能接觸到的常人就向他們講真象。

由於我不改變自己的信仰,被非法加期迫害300多天(近10個月)。2002年1月22日,我從勞教所裏堂堂正正的走出來。

當我回到家時,由於邪惡的迫害,丈夫流落在外,我與孩子在家生活。而哈達派出所惡警到我家騷擾我正常生活,而且連我的親屬都不得安寧。由於惡警抓不到我丈夫,好心人對我說,惡警到學校抓我11歲的兒子,兩次沒抓著。在這種沒有辦法的情況下,孩子失學。我一看這個家,我實在住不下去了。被迫帶孩子流離失所。

2002年6月18日我騎自行車到功友家去取《轉法輪》。(功友租的房子)剛拿鑰匙打開房門,眼前站著三個人,把我拽入屋裏,其中有一個人說:我們是公安局的。我看到屋子裏已被翻得亂七八糟。

不法人員把我劫持到派出所,非法提審我二個小時,我就是一句話,取《轉法輪》書。這時惡警劉所長對惡警說,別跟她們廢話,然後把我領到別的屋,把我身體呈「十」形綁在椅子上。又過來一個惡警(姓劉,腦門上有一綹白頭髮),提審我,我一言不發,用檯球棍砸我的腳趾蓋,隨後用檯球棍點我的喉嚨,看我還不說,就打我幾個耳光。這時惡警劉所長進屋又問我,看我還是不說,拿起電棍就電我。

我心裏就不停的發正念,過一會兒,惡警劉所長不電了,對我說別人都把你供出來了,你還嘴硬。惡警轉身出去把同修領到跟前,問同修:「你認識她嗎?」同修說:「認識。」然後同修對我說,該說的就說吧(希望這位同修更夠認識自己犯下的出賣同修的大錯,加倍彌補),我一聽沒吱聲。

惡警看我還不說話,把同修領出去了。然後,就問我:「這幾個地方的經文是你送的吧?」我還是不吱聲,惡警轉身出去了,又進來一個外號叫法西斯的惡警提審我,對我說:看來你要吃苦頭了,惡警問我進屋幹甚麼,我還是那句話取《轉法輪》書,惡警拿塑料袋就捂我的頭,捂好長時間才把塑料袋摘掉,還逼我口供,我還是那句話取《轉法輪》書。惡警一聽還是那句話,又對我說再給你加兩個塑料袋在一起,讓你嘗點滋味,然後第二次又捂我的頭。

當時我被惡警捂的都要窒息過去了,眼前發黑,心臟就像要蹦出來一樣,臉憋得很青。惡警一看我不行了,把塑料袋摘掉了。然後繼續逼我口供,我還是那句話,取《轉法輪》書,惡警像發瘋一樣,連續不斷的捂我三次到四次。我心裏想,我是神,能怕惡人嗎?我對惡警發正念,緊接著我講真象。我說大法弟子在救度世人,告訴世人做人要以「真善忍」為準則。可是江××害怕好人多,把大法弟子都抓入勞教所、監獄等等,大打出手,把你們當做他的工具使用,真的把你們給害了。我說你千萬別再迫害大法弟子了,我一直在講真象,下午2點多鐘不法警察把我非法送入第一看守所。

2002年6月24日不法人員又把我非法送入長春勞教所,開始對我洗腦幫教、體罰。

2002年7月,四大隊放天安門自焚錄像,把我也叫去。四小隊都談談自己的認識,我說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自焚事件是國家瞎編的,編好的鏡頭放出來,大法弟子只是把鏡頭放慢了,讓世人看清楚自焚過程中的很多疑點。第二天叛徒猶大孫樹芹等人報惡警劉志偉,隨後把我叫去,惡警劉志偉拿起電棍就電,正在這時惡警大隊長張桂梅逼迫我吃藥。我不吃,惡警張桂梅上去就給我一拳,把我的嘴打出血來。惡警劉志偉逼我決裂,說你就寫一張決裂書就可以,其它的書不用寫。我不寫。叛徒猶大成宿不讓我睡覺,體罰幫教。

我對大法的正信,誰也動不了我的心。叛徒猶大又採用新的辦法,把寫好的決裂書讓我簽字。我不簽,蜂擁而上、七、八個人上來就把我摁倒在地上,有摁頭的,有摁腿的,還有拽著我的手的,把猶大寫好的決裂書讓我摁上手印,我不摁,心中在想讓所有的人都知道邪惡黑窩點迫害我,大聲喊:「救命啊!有人在迫害我。」

這時惡警王晶管教過來就用麻布把我的嘴給勒上,拽著我的手就往決裂書上摁,用強制的辦法對待我,不好使。我馬上站起來說:「你們甚麼也別說,把決裂書給我。」這時我對猶大發正念,然後我心想為了猶大清醒少做惡事。七、八個人把我摁倒在地,其中有一個人叫李志蘭沒動手,猶大都說:大夥都摁杜洪芳,你為甚麼不動手。李志蘭哭著說,我決裂時,你們就用這種方式對待我,我不想用這種方式對待杜洪芳,我看到這一切,我就想起自己決裂的場面。我下不去手。

沒過幾天,我看牆上貼出寫大法不好的標語,我想起師父說的「時刻用正念正視惡人。」(《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等到半夜我就給揭下來撕了。第二天惡警劉志偉給我找去,又是一陣電棍。惡警劉志偉說:從今天開始你每天都寫思想彙報,送到管教室給我。第二天,我把思想彙報送給管教劉志偉。惡警看完後,就是打我幾個耳光,然後拿起電棍電我一陣。一連八、九天都是這樣對待我。最後我不寫了。惡警劉志偉看這招不行,又使出最惡毒的辦法。二小隊全體開會,惡警劉志偉說:只要杜洪芳不決裂,你們誰也別想減期;二小隊36個人,35人決裂,難到一個杜洪芳還「幫教」不過來。我心中發正念誰迫害我,我就對誰發正念。幫教我時都上廁所。

2004年6月18日我兩年期滿,惡警多次找我談話,逼迫我寫保證書,放我回家。我不寫保證書,惡警就要給我加期。我想起師父在《大法堅不可摧》中說:「作為大法弟子,你的一切就是大法所構成的,是最正的,只能去糾正一切不正的,怎麼能向邪惡低頭呢?怎麼能去向邪惡保證甚麼呢?即使不是真心的,也是在向邪惡妥協,這在人中也是不好的行為,神絕對不會幹這種事。在被迫害中哪怕真的脫去這張人皮,等待大法修煉者的同樣是圓滿。」

我回答:沒有任何保證。後來惡警又給我加期30天,這次一共被加期40天。我被非法勞教要到期時,惡警劉志偉找我談話時要求我別給上網揭露勞教所惡警的醜惡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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