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大法弟子勞動仲裁勝訴 單位責任人延擱不辦理


【明慧網2004年10月6日】大法弟子薛保平,因修煉法輪功而被單位非法開除一事,狀告吉林市市政建設總公司到吉林市勞動仲裁委員會。2004年4月25日立案,6月2日和28日開庭,7月13日判決書下達:撤銷開除決定,10日內另行處理,200元仲裁費由被訴方承擔。

大法弟子因信仰「真善忍」而被開除是完全非法的,勞動仲裁已裁決。然而,薛保平去市政府及單位歷時一年多,一百多趟次的討回公道,到今天為止,市政建設總公司主管副書記高林(50歲左右),勞資處長孫洪權(45歲左右)相互推托,相互扯皮,至今沒解決單位應對薛保平負責的問題,嚴重違背一個做企業領導的起碼責任和道德。

不法單位幹部公開說:開除就開除,他不管甚麼國家政策。他們在勞動仲裁庭上製造並公開出示假證,被勞動仲裁法庭識破。非法開除好職工,錯了不糾正(市政總公司貪污犯成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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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市政建設總公司 地址:吉林市光華路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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