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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會理縣64歲高光崇九次被綁架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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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0月27日】從1999年7月20日到2003年11月3日,四川省會理縣果園鄉九榜村64歲的高光崇,九次被江××唆使下的會理縣和攀枝花市公安局非法關押,合計一年半左右。在這期間會理公安局到高光崇家騷擾,非法抄家約30餘次,抄走大法書籍和磁帶若干、小錄音機3個,四次勒索現金共6280元。

高光崇以前患有嚴重的胃病,每咽一口飯要長長的換一口氣才能嚥下去,一頓只能吃二兩飯,需要一個小時才吃得完。此外還患有肺熱,心絞痛,坐骨神經通等多種疾病,折磨得他生不如死。1996年3月有幸修煉法輪功,五、六個月後,多種疾病不治而癒,真是一身輕。

下面是高光崇控訴江××集團及其四川幫兇對他的迫害。

江××出於小人的妒嫉,瘋狂的鎮壓法輪功。我和廣大的大法弟子一樣遭受了殘酷的迫害,被非法關押迫害九次。

第一次是99年7月20日鎮壓剛開始,會理縣公安一科的余明剛、楊紹亮、李永昆、盧建榮等不分青紅皂白從家裏將我綁架到縣拘留所,非法關押我15天。

第三次是1999年10月被綁架到看守所關押21天,在這21天裏,我一直被強制戴腳鐐手銬,之後又被劫持到拘留所,非法關了一個多月。

第五次是2000年9月左右,公安局的余明剛和紅旗派出所的五個人把我從本隊另一個大法弟子家綁架到紅旗派出所,又劫持到看守所關了60天,勒索我女兒交了6000元錢才把我放出來。

第六次是2001年8月底,楊紹亮、李永坤和胡××非法抄我家,抄到190多份真象資料,以此為由,又一次綁架我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了25天,勒索我女兒交了1000元才放我出來。

第七次是2002年4月3日,我正在抄大法書,楊紹坤、李永亮等五人闖入我家,搶走了我的大法書,又綁架了我,在看守所關了我5個月,有一個月給我戴上10斤重的腳鐐,後非法判我勞教兩年。我絕食七天,出現生命危險,他們才把我放回家。但我回家後,他們一個月來我家騷擾3次,又想迫害我。我被迫流離失所。

第八次是2002年10月3日晚10點鐘,在我流離失所暫住的攀枝花市政府家屬房內,被該市公安局東區分局綁架,非法關在該區拘留所一夜,第二天轉關彎腰樹看守所,26天後非法把我送勞教。我在金江火車站走脫,再度流離失所。會理公安局楊紹亮說送我去勞教,叫我兒媳婦交700元的費用,沒送成,退了我家500元,另200元被他們花了。

第九次是2003年7月23日,縣公安局的溫小紅、胡××和另一個派出所的共三人到我家來綁架我,我準備跑,被他們抓住後,不法人員非法把我按在地上用腳踢我,一個星期後我大腿上還有一塊紫黑色的傷。

這次非法綁架我時,圍觀的本村村民有幾十人,圍觀群眾說:你們為甚麼抓他,他是個好人哪?!他們指著村裏一條光亮的水泥路說:這條路是他出資三千元又投工40多個,聯合多人為我們修的。天旱時,他出錢抽水裝滿村中的大水塘,為群眾解決澆菜的水源困難,他為我們村做了許多好事,你們放著壞人不管,為甚麼來抓他這個大好人?

這些警察不顧群眾的反對,溫小紅打電話叫來了幾輛警車,幾十個武警,強行把我綁架到看守所,又轉拘留所非法關押,這次共關押了我三個月零二十天。我絕食抗議他們對我的非法長期關押,他們就給我戴背銬、灌食折磨我,戴上背銬讓我睡不好覺,身都翻不了。野蠻灌食更使我痛不欲生,拘留所所長熊志強指使幾個人按住我的手、腳、頭強行插胃管,我咬住胃管吐出來,他們就從鼻孔往裏插,致使我鮮血直流、劇痛難忍。以後十來天,都是插著胃管,戴著背銬,我痛苦到了極點。直到見我生命垂危,才取掉我的胃管和背銬。他們不僅對我進行這種殘酷的肉體迫害,還打電話要我家屬交付80元錢插胃管的費用。

江××出於小人妒嫉發動的這場對善良民眾的血腥鎮壓,又用謊言欺騙世人以及封鎖消息來掩蓋這場血腥的鎮壓,其行為不僅違背了《憲法》,也觸犯了法律,更是對人類道義、良知的殘忍踐踏。我們奉勸那些為了眼前利益還在跟隨江××流氓集團作惡的人,在日益高漲的公審江澤民的呼聲中,現在懸崖勒馬,呼喚還有善念良知僅僅是被謊言矇騙的世人用你理智去分辨善惡正邪,用你的善念去選擇你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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