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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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0月26日】上路

得法前我幾乎五臟六腑都是疾,連喝稀飯都難受,後又患上嚴重腎病,出院後腎功能指標一直不正常,好長時期沒出過門了,一天丈夫陪我去公園散步,突見煉功者。一介紹我就回憶起報上曾登過的購買法輪功煉功帶的消息。當時就覺得好,現在碰上了,真是天遂人願。於96年5月我和大法結上緣,走上修煉路,不到三個月我好似換了一個人,是師父淨化了我的身心,重新使我感到無病一身輕的幸福。凡是熟悉我的人,無不感歎這奇蹟般的變化。從此我逢人就現身說法,弘揚大法。

走出人來

自修煉開始,每年365天,無論天氣再惡劣,也不論大年三十和初一,學法煉功天天不斷,把盡可能多的時間,用於學法,提高心性。要求自己盡力做到,事事處處對照大法,善待他人,為他人著想。好處讓給別人,吃虧留給自己,遇到問題和矛盾找自己的原因。因此,同修間很融洽,子女,親戚朋友,鄰居間各種關係比以往更和諧了。

就拿買新房來說,我有一套50平米的舊房,單位又修了100平米的新房。按我的條件,只需花3萬多元就可買到100平米的新房。兒子婚後住的是面積小、條件差的公房。又不夠條件買新房,確有困難。如果買了新房,不但我自己住得舒服些,又可解決兒子的困難。要不要買,要不要為兒孫打算呢?師父說:「整個人的修煉過程就是不斷的去人的執著心的過程。」(《轉法輪》)又說:「作為一個修煉人,就得在常人的環境中修煉自己,磨煉自己,逐漸的把執著心、各種慾望去掉。」(《轉法輪》),「圖舒服」這是常人的慾望,人的執著,為兒孫打算這是人的觀念,不應是修煉者所為。對於修煉人來說,人間只不過是暫留之地,我們只不過是匆匆過客。房子夠修煉用就行了。即使兒孫住房今後出現嚴重困難,調換住就可解決。我們根本用不著動買房這個心,那一念。雖然常人說我傻,我還是心甘情願放棄了。

邪風惡浪

99年7.20獨裁者出於權力慾和妒忌,出於對善的恐懼和憎恨,置憲法和法律於不顧,置廣大眾生的利益和願望於不顧,無恥地動員全國的一切輿論工具對大法和師尊喪心病狂的誣蔑和攻擊。動用黨、政、軍各系統和部門,用各種政治流氓手段對大法弟子的血腥迫害。

單位找我談話並夥同派出所,保衛處,乃至家委會,非法逼我表態,交出大法書籍,限制人身自由,非法規定離開本市時必須請假,並騙走了戶口和身份證,謊稱遺失,至今未歸還。出於對師對法的正信,我對他們的無理要求予以抵制,對其違法行徑我多次據理駁斥,例舉以前人大委員長為首調查團、北京醫學界專家組、國家體育總局的調查結論以及我身心受益的例證說明法輪功就是好。從憲法、國務院文件說明煉功合理合法。以及從法輪功給成千上億的人帶來福祉,促進人類道德回升,說明師父對人類作出偉大貢獻。從憲法角度指出:騙收戶口、身份證、限制人身自由是嚴重的違法行徑。我的義正辭嚴,令邪惡勢力很難堪,對邪惡勢力的囂張氣燄起到了抑制作用。

在與邪惡勢力的抗爭中,我感到放下人心,放下生死的大法弟子一身正氣,渾身是膽,理直氣壯,是那樣高大;向邪惡之徒,尤其具體的執行者,多是邪惡的附庸甚至盲從,理不直氣不壯,顯得那麼渺小、可悲。還有一些人是常人中的好人或大法同情者,成了弘法的對像。總之邪就是壓不了正,因為「歷史上一切迫害正信的從來都沒有成功過。《強制改變不了人心》

護法上訪

師父為救度眾生在世間遭惡人誹謗,大法受誣蔑,大法弟子受到血腥的迫害。我想到師尊的教誨:「真修大法,唯此為大。」(《得法》)「自我做起維護大法同樣永遠是大法弟子的責任。」(《法定》)想到大法弟子的一切都是師父和大法給予的。在這一極大不公面前,真修弟子都應挺身護法,擔負起大法弟子的神聖使命,向世人講明真象,還師父、還大法清白。這就是修煉,這就是考驗,這就是大法弟子的「試金石」,我衝破了舊勢力安排的「不上京」的束縛,決定上京護法,為師尊,為大法討回公道。

我先給人大常委會發去一封反映真實情況的信,然後又將自己煉功後的切身感受及要求政府取消迫害,還師父還大法清白等,寫了一封給國務院信訪辦的信。於2000年2月下旬,在全國人大和政協兩會前夕,我踏上了上訪征程。沿途邪惡勢力雖然層層設防,但在師父保護下幾經輾轉安全、順利到達北京。國務院信訪辦接待處,已成了名副其實的第二公安局;人大接待處更戒備森嚴。邪惡勢力堵塞了一切反映情況的渠道和言路。我只好將信投入郵箱,到天安門去表達自己的意願。

天安門廣場已成為大法弟子的迫害場,布滿警察和特務。大法弟子陸續進入廣場。我剛一進廣場就被攔住問是否煉法輪功,剛一回答「煉」,就被非法綁架上警車。

警車開到天安門派出所,我們相繼關入派出所的鐵籠,受到同修們的鼓掌歡迎。同修們興奮的交流證法的感受,籠子裏充滿一片好像打了一場大勝仗後的喜悅氣氛。

鐵窗日子

從北京護法被非法押解回來後,關押在派出所又髒又潮約兩平米的置留室,為了護法我無怨無恨,心裏非常平靜。想起師父講的過去修煉者所吃的苦,想起師父的慈悲苦度我們所吃的苦,我這點算不了甚麼,心裏非常坦然。在這兩天兩夜裏,不斷的背師父的經文或煉功打坐。第三天送拘留所時,要我在拘留15天的表上簽字。我說這是非法關押,拒絕簽,惡警說你簽不簽都要關你15天,就這樣我被關進了拘留所。

拘留所人滿為患,條件十分惡劣,同修都是上京護法被抓來的。大家熱情地交流情況,一起學法、切磋、交流心得。為抗議非法關押,大家齊背論語、洪吟等。我們和世人中的小偷、娼妓、吸毒等社會淪落人混關一起。我們向他們洪法,她們知道了大法的神奇。有的開始信仰大法,敬佩師尊,有的表示要做個好人,也有的表示出去要煉法輪功,還有兩個啞巴比劃著大法好,不再當小偷了。這些日子磨煉了意志,學了法,斷斷續續煉了功,也洪了法。

憾事

非法拘禁的日子快滿時,反覆關過四次的同修說,要寫個保證類的東西才能放回家,否則又要重回拘留所反覆關押。大家切磋認為,牢裏不是大法弟子應呆的地方,商量用玩文字遊戲出去,我也寫了一個模稜兩可的字條應付過去了。

後來讀師父講法,悟到文字遊戲是人的思維,變相配合了邪惡。我明白錯了,給大法抹了黑,給自己修煉的路上留下了污點。於是悔恨地向師父作了懺悔。先口頭向單位和派出所聲明過去我違心所說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後又在明慧網上發了書面嚴正聲明。以後再沒重犯這類錯誤了。

抵制迫害

從拘留所回家後,我遭受了一系列迫害。首先非法進行組織處理;正式行文通告降級降薪,開除出黨,支付非法解押我回川的所有人員的乘機、乘車等差旅費用。進行非法嚴密監控,規定每日上下午到指定地點簽到,離市必須請假。非法派專人監管住宅、行動、監控電話、私拆信函等,在節假日和「5.13」、「7.20」等敏感日,不是登門騷擾就是以非法辦學習班(實為洗腦班)為名進行非法軟禁等等。對他們違法的行徑我多次用常人這層法理,嚴肅指出其知法犯法;另一方面對其無理要求全部予以抵制,正如師尊所說:「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特別是拒絕簽到。在正義面前他們才收斂了迫害程度,並無可奈何到我家表態,求我就在家煉功,他們不再管了。這也是大法弟子正念正行的初步成果。

不辱使命

講清真象救度眾生是大法弟子正法中歷史賦予的神聖使命。由於大陸眾生長期思想封閉、保守,往往把共產黨和官方的言論視為聖旨,把媒體宣傳當成真理。是凡官方和媒體反對的,就心懷恐懼,避而遠之,唯恐受牽連或明哲保身附和攻之。因此,官方和媒體對法輪功散布的大量謊言,欺世惑眾,深深毒害數億眾生,使得講真象一開始就十分艱難。但是再艱難我們也得講,因為師父教誨我們:「今天世上的一切生命都是為法來的。你要想讓他清醒的認識到這一點,你就去講真象。這是一把萬能的鑰匙,是打開眾生封存已久的那件久遠就已等待的事情的鑰匙。」(《在2003年亞特蘭大法會上的講法》)所以師父又說:「當前最大的事情就是講清真象,因為它在直接的普度著眾生,它直接的在挽救著未來的人」(《在美國佛羅里達法會上的講法》)。因此我們發的每一張真象資料,每一封信,講的每一個眾生,都關係著他的生死存亡。所以,我們每次都要心地純淨,正念強大,務使其成功,讓人們明白真象,得到救度。

講真象方面我以寄信以資料為主,有時也自做一些小標語牌在公共場所,人多的地方懸掛。口頭講也特別重視,其做法是「先親後疏」「先近後遠」的原則比如先結親朋好友、鄰居、同學、同事,再至一般遠鄰乃至陌生人,視具體情況交叉安排,有計劃進行,既安全又效果好。

如何對陌生人講真象?我的具體做法是,首先要準確判斷該眾生的身份,以不同階層,不同職業特點,不同文化程度,不同生活和社會背景為依據,從社會熱點、科學發現,或從家常、身邊故事,神話傳說成真等角度入手,以慈悲打開那個結,破除那個阻力即找到共鳴,選準切入點,引出真象來。這往往是講真象成敗的關鍵。還要把握好時機,根據當時對像和當時情況,靈活確定講的長短,要用智慧去講,切不可冒失,引起反感。

把握時機有時也起關鍵作用。如一個陌生人摔跤了,你把他扶起來,有困難了,你幫他一把,遇麻煩了,你幫他解了圍等等。因為你是慈悲以待,這時他心存感激,善的一面往往出來了,視情況或簡或繁地給講真象,沒有不接受的。

要盡力創造講真象的機會。如參加單位、同事、朋友、同學等的集會,多串門等。

總之,講真象要盡力做到師尊所要求的「遍地開花,有人的地方無所不及。」(《放下人心,救度世人》),決不辜負大法賦予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責任和使命。

結束語

現在邪惡尚未除盡。邪惡勢力還在搞內緊外鬆。表面看似乎無動靜,但暗處他們還在派專人監視我家和大法弟子,有的弟子還受到公開監管車跟蹤。帶常派遣轉化的大法叛逆來我家和同修家探底。一旦我們人心浮動,喪失警惕,就會給大法造成損失,給正法造成干擾。讓我們按師尊的教誨「保持正念正行,頭腦清醒,理智的全面救度世人。」(《放下人心 救度世人》)「精進吧,放下人心的執著,神路不算遠了。」(《正法中要正念、不要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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