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延邊自治州公安局酷刑之一(圖)


【明慧網2004年10月21日】下圖是吉林省延邊自治州公安局政保處迫害大法弟子的酷刑之一。

此刑將大法弟子的左腳綁在鐵管子上,動彈不得。將右腳向上劈開,用繩子綁在鐵管子上,和左手用手銬銬在一起,不能動彈。此刑令人痛不欲生。

(請懂繪畫的同修再重新畫一下,以更逼真的體現出受此刑者的極度痛苦程度和此刑的殘酷性。)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21/870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