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井陘縣法輪功學員李春文被迫害致死


【明慧網2004年10月20日】法輪功學員李春文,男,終年61歲,係河北省井陘縣秀林鎮吳家莊村人。因堅修法輪大法而遭到慘無人道的迫害,於2004年6月10日不幸離開人世。

一、得法修煉

李春文在他48歲時,身體一天差似一天,最後導致呼吸困難,走路氣喘,晚上不能躺下入睡,經縣醫院檢查確診為風濕性心臟病;之後到處求醫問藥,經多方治療仍不見半點好轉。就在他看不到一點生的希望之時,95年有人介紹他修煉法輪大法。他本著得病亂求醫的目地開始修煉法輪功。學法煉功沒幾天,身上疾病全沒了,身體一天比一天強,一米八的個頭,一百七八十斤的體重,紅潤的面龐,精神頭十足,人人都說他變了一個人似的。

他也逢人便說:「我要不是修煉法輪功,我這條命早沒了,是法輪功救了我,我可不能忘恩負義。」

於是他時時處處按真善忍要求自己,義務教別人煉功。無論是白天黑夜,無論是路途遠近,哪怕是颳風下雨,只要有人想學煉法輪功,他都毫無怨言的前往。由於他的熱心幫助,好多人都修煉了法輪功而且受益匪淺。別人都說:看人家春文,自修煉法輪功,身心都變好了,法輪功的威力可真大啊!

二、慘遭迫害

99年的7月20日後,法輪功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各地學員為給法輪功說句公道話,依據憲法到國家信訪辦如實反映情況。此時的李春文也試圖到北京為法輪功講句公道話。然而,鋪天蓋地的對法輪功學員的圍、追、堵、截、抓、打、壓,致使春文上北京說句公道話的心願未能實現,就和其他眾多的法輪功學員一道,被非法列入了黑名單而抓了起來。爾後,遭受無休止的非法審訊、威逼、關押,後來每人被非法罰款200元才肯放人。也就在此時,江××團夥慘無人道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便拉開了序幕。

在2000年正月初五,由於李春文等人不願放棄修煉法輪功,再一次被秀林鎮派出所(所長田永峰,副所長竇永生)非法抓走,上了手銬,銬在了派出所的大樹和鐵門上。不法警察強行把李春文的棉衣脫掉,從一大早直到晚上很晚才解下來,緊接著又把他關在禁閉室銬在床頭,這一銬就是九天。數九寒天,刺骨寒風,只穿單衣又無人身自由銬在屋外或冷冰房,大小便不能自由,每次入廁都是申請多次才能答應,故大冷天總是穿著濕褲頭,青鼻涕任它流,又凍成冰柱,結成冰塊。

就是如此的迫害,也沒有使春文放棄修煉法輪功。此時的惡警看春文不轉化而更加瘋狂,手段更加毒辣。到第十天,惡警用車悄悄的把春文拉到了已倒閉無人再用的六陶廠辦公室非常隱蔽的二樓上,開始了更慘無人道的迫害。

暴徒們左邊一人拿警棍打,右邊一人拿電棒電,前後兩人拉繩,逼春文跪著兩人用力在小腿肚上踩(註﹕這叫上繩)。六個小伙子殘害一個手無寸鐵,毫無反抗能力的老人。暴徒用一根細繩拴住老人的雙臂肩胛骨,兩人使足力氣往起拉繩吊人,又兩人踩住小腿肚,這樣上拽下踩,細繩馬上嵌入兩肩胛骨肉中,頓時鮮血直流。第一繩上去只是三、五分鐘,人就汗水直淌,氣喘吁吁,十幾分鐘後人就上氣不接下氣。此時,汗也流乾了,它們看人也不行了,才放下繩,並逼迫春文喝水,不喝水就用警棍打,電棒電。然後上第二繩、第三繩……直到惡警筋疲力盡才肯罷手。

這樣折騰下來,春文身體早已血肉模糊,嘴唇也咬破了,滿嘴是血,腿不能直立。惡警一看人成這樣了,不敢再堅持下去,就把春文扔在了一個滿地是爐灰的屋子裏。一個警察看到了說:「真狠心,×××沒人性。」(他指所長和副所長)。

次日,春文和其他十四、五個同修被銬在了一個會議室內,兩人一副銬,不能睡覺,只能一人站著一人勉強蹲一會兒。吃、喝、拉、撒,男女同在一室,晚上給一個泔水桶當馬桶,白天也只能用小塑料袋解手。

不法警察就這樣一邊折磨、一邊向煉功人勒索錢,多者一萬,少者一千,交錢放人,無錢繼續關禁閉。這樣慘無人道的迫害持續到正月十九。春文等人沒有交錢。惡警們就把他們送到仙台山進行強制洗腦轉化。在仙台山由縣公安局副局長李忠勇主管,由法院、司法局、各鄉鎮派出所一干人監督。每天從早到晚強迫他們參加重體力勞動。說是一天一斤的口糧,可半斤也吃不到,把人餓得頭昏眼花,身軟無力。如此的折磨二十天還嫌不夠,秀林鎮又把他們接回鎮,在鐵籠子裏非法關押20天,鐵籠子平時是關押犯人的地方,裏邊大小便都有,又髒又臭,不給睡覺的地方,照舊是一天忍飢挨餓。不法人員們一邊折磨人,一邊逼迫家人交罰款3000元才放人。這樣的折磨前後51天,身強力壯的春文被折磨得面黃肌瘦,身體虛弱到了極點。

三、走投無路,最終撒手人寰

回家後,本想過幾天平穩日子,可是樹欲靜而風不息。縣公安、鎮政府、派出所,三天兩頭,不管是夜半三更,還是正午時分,都到家騷擾;一到節假日和敏感日更是瘋狂,不問青紅皂白拉人就走,一關就是一月之久。例如2001年4月25日,春文正在地裏幹活,其妻在城關醫院伺候剛生完小孩的女兒,惡警及鎮幹部一干人等到地裏非法抓人,然後又到城關醫院不管大人、小孩的死活,強行把春文妻子非法抓走,將他們非法關在了鎮政府地窖中5天之久。這五天無睡覺的地方,無坐的地方。因為地窖又髒又濕,人全身奇癢難忍。之後又關入會議室一個月並強行罰款1000元。春文萬般無奈,將家中糧食全部賣掉,才湊夠900元。無恥的官員和警察們,900元也不嫌少,交錢後才放人。就這樣抓、打、罰,連續不斷,致使春文及妻子身心受到嚴重傷害。

2001年8月10日,秀林鎮派出所深夜破門而入進行無理糾纏,硬是逼迫上派出所,春文深知這樣的迫害不能再重演了,所以硬是不去。第二天,鎮上二人又到春文家讓去鎮上。春文也沒去。8月12日早上,派出所又二人到春文家騷擾,下午春文夫妻在地裏幹活,五點左右派出所又來人了,這樣三番五次,五次三番的進行騷擾,就是鐵打的漢子也熬不住了。他們夫妻二人乾脆不回家了,躲在山上二晝夜,夜裏很冷又無吃喝,無法生活又回到了家。派出所所長劉永兵帶幹警八、九人到家非法抓人。

慘絕人寰的迫害,使春文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面對歷歷在目的酷刑折磨、抄家、罰款、監視、兒女親戚的被牽連,身心再也難以面對。春文被折磨的瘦弱單薄的身軀好像風一吹就要倒似的,氣喘難耐、隱隱作痛的五臟,他整天不能吃、不能喝、不能睡覺,身軟無力,就這樣持續到2004年6月10日,李春文一個跟頭栽倒就再也沒有醒轉過來。

只為了做一個好人,做一個有道德、有良心的人;只為了說一句真話,一句心裏話;李春文走了,帶著心頭滴血的傷口,帶著對真理致死不渝的追求撒手西去了。面對此情此景,他的妻子兒女,他的親朋好友該是怎樣的肝腸寸斷?!

江澤民置國計民生於不顧,動用國家四分之一的財力對法輪功進行系統性、制度性犯罪。如:在全國設立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機構610,從公安、司法、政府部門到基層單位都有專人負責;在各省、市、地區、縣建立專門關押法輪功的洗腦基地,派專人長期跟蹤監視,電話監聽、網絡過濾等等。江澤民揮霍人民的血汗錢殘害法輪功僅為一己之私,出於小人的妒嫉。逼迫公安、司法、政府部門到基層單位出賣良心抓好人;指使那些泯滅良知的編輯、導演肆意剪接拼湊假新聞,欺騙全國乃至全世界人民聽信它的彌天大謊,背離正義、善良;用金錢做誘餌誤導全社會顛倒是非、混淆善惡。已把中國人民推向災難。全世界都在倡導自由、民主、人權,中華民族將走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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