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湖北應城市公安局惡警對我的迫害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10月18日】99年7月20日後,我因修煉法輪功三次被非法拘留,二次非法勞教,二次抄家,並被勒索5000元,以及被非法解除勞動合同。妻子因這一切的迫害而與我離婚,這一切使我的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下面是我被迫害的經歷。

99年7月底,我正在上班,車間書記找到我要我到保衛科去一趟。我到保衛科後被他們帶到了廠招待所,在那裏東馬坊派出所副所長何建設(惡警,因迫害大法弟子而遷升為國保大隊副隊長)等人強迫我交出大法書籍,並強行非法抄家,搜走了煉功服和坐墊,並威脅我:過幾天還會再來。

9月21日,應城市政保科科長聶麼山、徐國華(原政保科成員,因迫害大法弟子而遷升為東馬坊派出所指導員)逼迫我寫保證書,並說不寫帶人走。我寫了煉功後身心受益的話,他們就問我還煉不煉功,我堅定的說:還煉。他們就把我送入看守所非法關押。

拘留15天後,惡警徐國華、何建設直接從看守所把我帶到東馬坊派出所,繼續逼迫我寫保證書,他們沒達到目地。第二天又把我送入看守所,又非法關押了15天。為了得到「保證書」,他們找來單位領導與我談話,叫來我的親友勸說。我在壓力下違心的寫了不上訪的保證。惡警徐國華和周濤還不放過,又逼迫我的家人交了5000元錢作押金,而且還要我的岳父、妻子和廠保衛科科長譚平在保證書上簽字,說如果我上訪、聚會,就開除他們的工作。

回家後派出所每天要求我到廠保衛科簽到,有事必須經過他們批准。隔三差五的不是廠領導就是鹽業公司領導找我談話,語言中透著的是威脅。我的身份證也被非法沒收,根本沒有一點人身自由。

2000年1月20日,我和幾名學員來到北京準備上訪。在路上我們的心輕鬆多了,一月份的天氣雖然寒冷,但我們的心裏是溫暖的,因為我們終於敢為維護大法、維護宇宙的真理、維護正義和良知而站出來。

在北京因沒有身份證不能住宿,我們就在雪地裏度過了一夜。清晨我們來到天安門廣場,在廣場上武警見人就盤查,我們被帶上了警車,不一會兒警車上裝滿了從全國各地來北京上訪的學員。我們先被送往天安門分局,繼而被送往當地駐京辦事處,後又被當地公安局押回。

在應城市公安局政保科裏,邪惡警察徐國華、何建設把我和另一名學員帶到一個房間裏,對我們大打出手。徐國華左右開弓,一口氣打了我三、四十個耳光,我覺得臉火辣辣的,兩眼金星直冒,腦袋、耳朵嗡嗡著響,後來很長一段時間甚麼也聽不清。隨後他們把我們倆學員分開,何建設用手銬一上一下銬我的雙手(他們叫背寶劍),可是怎麼也銬不上。何建設氣極敗壞的用大頭皮鞋猛踢我的胸部和腿。他們又把我按在地上,拿來一根方木棒放在我的腿上,然後人站在木棒上死勁上下輾,還把我的胳膊用力往上提。頓時渾身骨頭象斷裂似的疼痛直冒汗。隨後何又用一根一尺多長的塑料尺打我的腳踝骨、手指和手背,手背腫得很高。他們把江氏流氓集團的權力當成了法律,把殘酷迫害大法弟子當作了自己升官發財的機會。

2000年5月19日,我被非法送往孝感市勞教所。剛進勞教所,七、八名普犯馬上圍上來對我輪番的拳打腳踢,一個又高又大很兇的普犯郭志勇把我的衣服全扒光,向我索要錢物,我說沒有,於是他讓我「挖角」(「挖角」是犯人自己取的名稱,就是讓腳後跟離地,腳掌墊起,腦袋頂在鐵窗上三角形的角尖上,頭正好頂在兩個三角形的角尖中間,手放在後背,面部朝地,像一堵快倒塌的牆。為了不讓它倒,用一根桿子頂著,此時人就像桿子一樣,全部的重量就在頭接觸的三角形尖上,頭就像裂開似的難受,頭皮被磨破,頭髮也被磨掉,出現兩條很深的槽,深槽連手指都能放進去,深槽磨破的地方流血,時間一長化膿,就這樣反覆此刑,一般刑事犯都怕。

郭志勇他見我不動,把我提起來往鐵窗上撞,犯人姚新華上來對著我的後背用胳膊肘猛撞,我的嘴碰到窗台上頓時裂開一條大口子,鮮血直流。他們為了討好管教幹部,獲得減期、減刑,逼迫我放棄自己的信仰。郭志勇、詹忠、姚新華等犯人每天用方木床襯、用竹棍抽打我的踝骨和腳心,用泡濕的牛皮帶抽打身體,皮帶下來就是一條血印,用燃燒的煙頭把我的手用腳踩著烤手指甲,手指火辣辣的痛。郭志勇威脅說:打死了勞教所有死亡指標。姓柳的一名管教分隊長(28歲左右),經常開會時說,不聽話的(法輪功學員)實行專政。我也明白了為甚麼這些犯人對大法弟子有恃無恐的行兇。他們以打人為樂,因此勞教所幾乎每天都能聽到慘叫聲。勞教所不讓互相說話,不讓睡覺,只能挺直坐在水泥地上,稍一動,一閉眼腳就踢過來了,因此臀部被磨破,渾身青一塊、紫一塊,時間長了呈黑塊,7、8、9月份勞教所為了創收,在外面接連民用高價都不幹的活,搬大石塊,挖變電站基腳、倒混凝土等。每天超重體力勞動任務,完不成回來毒打、罰站軍姿、蹲馬步、「挖角」等。人在工地上曬得一層皮未脫完,又開始脫下一層皮。

2001年10月6日晚,我在家睡覺,東馬坊派出所一夥邪惡的傢伙懷疑我發了真象資料,到我家中抄家抓我,我當時未走脫。10月8日我到孝感火車站乘車,東馬坊派出所徐華平、胡旭忠、周誠(音)、熊××、鄒木生在孝感火車站眾目睽睽之下,把我的頭死勁往地下按,並搜走了我身上的384元錢、手錶,我高喊「法輪大法好」,胡旭忠等人對著我的面部、腹部、腰部拳打腳踢。他們將我綁架到東馬坊雙環賓館,在賓館私設公堂,應城市公安局副局長程俊傑指使,政保科科長聶麼山、惡警周濤、何建設、東馬坊派出所所長徐華平、指導員徐國華(因跟隨江氏而提升重用)參與刑訊逼供。他們逼問我傳單是誰給的?到火車站往哪去?我不配合他們,絕食抗議。周濤、何建設、聶麼山、周誠、胡旭忠及兩名保安等人用狼牙棒抽打我的踝骨、臀部、腿……

何建設、聶麼山還威脅說,這次可不跟上次一樣,判一兩年那麼便宜。他們把我按在地上拳腳相加,四天四夜輪番審問,不讓我閉一下眼皮,用手銬吊在鐵窗上,一閉眼就用鐵衣架抽醒。這次徐國華以到北京抓人為藉口,向我單位勒索5000元到北京遊玩。10月12日我被送入第一看守所,監號的犯人看我滿身是傷很同情,在看守所我繼續絕食抗議非法迫害,湯竹青(所長)就將我換入死刑犯監號,徐威(殺人死刑犯)、熊四元和另一名犯人穿著皮鞋在我腳背、腳大拇指處猛跺,他們對我說:你沒換進來前,所長已經交代過要對進來的人下狠手。

12月12日我又一次被送入沙洋勞教所,勞教所為了轉化大法弟子,專門成立了嚴管隊。在嚴管隊,我被管教科胡××、王班長、獄醫楊××等七、八名警察帶到禁閉室,他們在陰暗的角落裏犯罪,一個個都喝得酒氣熏天,滿臉緋紅,把我按在老虎凳上用兩根高壓電棍電我的腿、手、手背及後背,讓我承認是勞教人員,不准我在勞教所煉功和弘揚法輪功。他們每天讓我從早上跑到中午,不讓停,讓三個包夾(吸毒犯人)看著我,長時間蹲著不讓動、不讓上廁所、不讓睡覺。他們用減刑引誘包夾人員毒打我,並找來邪悟者圍攻,用一套歪理強制的往耳朵裏灌。他們放誣蔑、誹謗師父和大法的錄像,每天逼著我背條例、老三篇等。大隊長張秀明(音)威脅說,不轉化無限加期。堅持修煉的學員整天被站軍姿、軍訓,長時間蹲著,甚至遭受毒打。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