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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陽勞教院強制超負荷勞動、非法創收竊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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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0月10日】九九年臘月二十四,我從鐵嶺教養院,非法送到異地遼陽教養院繼續遭迫害。剛到此地,該院的管教科長鄒政委,看過每個學員的檔案後,針對每個堅定的大法弟子研究進一步迫害對策,對女大法弟子採用高壓電棍電,長期不讓睡覺和一天長達20幾小時的重體力勞動等殘酷的迫害,這樣的日子持續了8個多月,有些學員因嚴重缺覺,在神志不清的情況下,違心的寫了「三書」,以後就可以不出外役了。

對不寫「三書」的學員,白天體力奴役,鋪鐵路基石(碎石),這天隊長孫愛芹領著出工,有的同修因長期缺覺,坐在鐵路上就睡著了,火車刺耳的笛聲都沒能把她喚醒,後來被同修拼命拽下鐵路,才倖免於難,非法奴役賺來的錢都揣入隊長孫愛芹的腰包。

在軋鋼廠要搬折180度鐵板筋,3人一組,每天要完成7-8噸,晚上仍然加班做手工,有時幹到天亮。在這種艱苦的高壓環境下,學員們人人不間斷擠時間背法、煉功。有的學員被惡警發現後就送到「小號」。在小號裏,坐不能坐,站不能站,躺又不能躺,晝夜只能是一個姿勢,一關就是一個月,臀部的肌肉潰爛了,還不給飽飯吃,或吊在小號裏抻成「大」字形,有的長期雙手被銬上,惡警們就是用這樣的酷刑、喪失人性的迫害大法弟子。

一次去火車站和男教養犯一起出工,裝十多年來積攢的垃圾,當時有個大法弟子正趕上來月經,累得臉色蒼白,神志都有些不清了,還被強迫其繼續勞動,有個善良的警察(原在衛生所工作)見此情況後,讓這個學員去打水,被鼓隊長發現後,破口大罵,說她偷懶。這個學員一句話沒說,拿起鐵鍬繼續裝車。由於超負荷的勞動,這個弟子後來月經像白水一樣,臉色一直蒼白。

在卸車的過程中,惡警唆使男犯在火車廂上勞動,女大法弟子在車下往上揚,使得我們的頭上、臉上、脖子裏全是垃圾,長時間的勞動只要稍慢一點,就要挨打挨罵。一次有個扛著錄像機的人過來要錄像,惡警怕被媒體曝光,嚇得把我們弄到最前面和所有外界人隔開。

收工後涼水沖洗,凍得我們直哆嗦。進屋後繼續幹手工活。從那天以後,警察害怕曝光,每次出工不讓我們穿號服了(30元錢買的馬夾);不讓我們和任何人說話,警察也不穿警服,有人問我們是哪的。警察說:「是雇來幹活的」。

有一次去遼化出工,裝沒有完全爛的剩飯菜堆成的大垃圾堆,腳一踩上去,臭水就沒到腳面上邊,很多人當時就熏吐了,惡警跑到幾十米外看著我們幹活。平時我們出工回來都不讓我們洗澡,這次沒等我們上車,就告訴我們回來後直接到廁所沖一下,否則不准進屋。司機讓我們立刻洗車,晚上還得完成給我們定的手工活。

在遼陽教養的8個日日夜夜,我們就是受著這樣的迫害過來的。我們每天只能睡一個多小時的覺,儘管這樣,每天堅持學法、背法、煉功。有的同修看大法書籍《轉法輪》時,書上有時出現一排蓮花;有時出現一排佛;有時出現師父的法身看著我們微笑,我們知道這是恩師在鼓勵我們,我們曾多次激動得哭出了聲。

我們幹的手工活有時是幾個廠的,多種膠味和到一起,氣味刺鼻,毒氣熏得頭部劇烈疼痛,雙眼流淚,手被沾得一層一層的掉皮,警察怕自己中毒,卻遠遠的躲起來。有時來泡沫心,泡沫心紮滿這種小球,大約五、六百個小球,每天要紮十八個心,大拇指被磨的鮮血直滴,疼痛難忍,但還是完不成它們分配的任務。

二零零零年正月初二是探親的日子,鐵嶺來的家屬不讓見面,東西可以留下來,吃的東西如水果上午一人可以吃一個,晚上可以吃一個,直到警察上班,惡警命令我們家人帶來吃的東西全部扔掉。後來三個月不讓我們家人探望,五月份才通知我們家人見面,帶來吃的東西只准許當天吃完,第二天必須扔掉。

二零零零年正月初五開始做手工,直到正月十三那天,來了很多活,每天幹到深夜,回寢室後我們照常學法、煉功,惡警把門鎖上後在門外偷聽,聽到後馬上闖到屋裏,問是誰念的,有個大法弟子為了保住書說:「我給大夥背的」。惡警把她叫到辦公室毒打,打累用電棍電,用針扎,直到惡警們發洩夠了,才把她放回來。

有一次我們正在被迫勞動,有位50多歲男的幹部模樣的人,他似乎知道我們是大法弟子,是修煉真善忍的好人,他說:「你們不要以為社會瞧不起你們,其實你們才是最偉大的。」

回到寢室後我們抓緊學法,有三位學員的寶書被惡警搜走了,她們去找警察要書,結果遭到一群惡警非人的毒打、針扎等。幾天後,報應來到施暴警察的身邊,警察劉××因病住院打點滴,由於血管細,扎了好多針才扎進去;打Ñ63歲老年弟子耳光的惡警隊長,回家後右手嚴重燙傷。這真是善惡有報,老天在懲罰惡人。

最難忘的是惡警為了創收,三伏天讓我們拆水泥袋子,廠主收來的水泥袋子,每捆100條,每人分10捆,幹完活廠主驗收後說我們投機取巧,每捆不足100條,因此不付工錢,警察和廠主大吵起來說:「如果你說別人投機取巧我都相信,唯獨她們法輪功學員,我們100個不相信,你們知道她們是甚麼人嗎?她們在一張紙上寫幾句謊話就可以不在這裏受罪,回家每個月1千多元的收入,科級幹部的都有,她們一句謊話都不會說,在這裏烈日曝曬,飛揚的水泥塵土,嗆得喘不過氣來,沒有口罩手套等勞動保護,咳出來的都是凝固的水泥塊,她們不會幹騙人的事的。」

廠主無言以對,如數付款。這段話雖然出在警察之口,儘管是她們之間的利益爭奪,但也側面反映出我們大法弟子的正念正行所獲得世人的信譽,樹立了大法弟子光輝形像,建立了大法弟子的威德。

一年以後,解教的女法輪功學員,聯名上告到省司法廳,上告的主要內容是:

1、遼陽教養院女隊隊長孫愛芹,嚴重違反勞動法,超負荷勞動,搞非法創收後的收入竊為己有;迫害法輪功學員,執法犯法。

2、亂搞收費。對即將解教的法輪功學員,強迫每人每年交給她360元教養費。所謂的教養費是由政府撥款的,而且我們在此被非法關押期間又被她非法奴役,創收了那麼多錢。貪財不足的孫愛芹還要從我們身上最後再榨取一筆費用,實在是國法難容之事。對不交錢者不放人,非法超期羈押。

司法廳下來人經多方調查核實後,確認反映的情況句句屬實。最後做出決定:解散遼陽教養院女法輪功隊,撤消孫愛芹隊長職務。一些有正義感的警察說:「法輪功真棒,給我們除了一大害,多年沒人敢動的母老虎,今天也掉牙了。」非法剋扣的每人每年360元如數退回,教養院長也被撤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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