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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樂山市大法弟子張卓的遺體檢查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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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0月10日】四川省樂山市農業局大法弟子張卓,男,1969年出生,1991年7月畢業於北京農業大學,分配到樂山市農業局工作,國家公務員。自1999年7.20以來,張卓堅持修煉法輪功,曾多次被迫害拉去「轉化」洗腦。2002年6月7日下午5: 30左右,張卓在樂山市中區嘉州大道與南安路交匯處的廣場草坪上和一位功友聊天時,被樂山市中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至張公橋派出所,晚上7:00左右,他的家被抄。次日9點,其家屬被告知張卓已於凌晨7:00左右死於派出所留置室。警方稱張卓繫自縊而死,不准親屬去看屍體。

張卓死時兒子才滿6歲。直到2002年6月11日上午,張卓家屬10餘人在公安和單位領導陪同下看了張卓遺體,又發現了一些疑點。

1、張卓遺體的口、鼻、耳似乎「處理」得特別乾淨,家屬用棉球在張卓的鼻孔和耳朵裏擦拭,竟沒有發現一點鼻屎和耳屎,但家屬經過仔細察看,卻在張卓的右鼻孔和雙耳中發現了一些血跡。家屬要求現場的公安方面的攝像師對帶血的棉球進行拍照,公安方面竟然予以拒絕。

2、在屍檢報告中稱:張卓雙眼下眼瞼有出血點,但家屬在檢查遺體時卻發現,所謂的出血點像是用針扎出來的,並非從眼內部發出的。

3、張卓的牙關雖然張不開,看不見口腔內的具體情形,但家屬在張卓的牙齒表面和牙縫中發現了明顯血跡。

4、張卓右側脖子上發現有一個1.5x3.0cm 的血印,距離「縊痕」有7─8cm距離,與「縊痕」明顯分離,這痕跡是怎麼產生的?

5、張卓的腰部有青紫的痕跡,兩小腿有出血現象。

6、張卓右手背上有1.5x1.5cm的傷痕,該傷痕邊緣太齊,凹陷較深,不像是擦傷所致。

7、張卓的左側肘關節內側上部有一個1x3.5cm的傷痕,此部位應與自身身體接觸。不可能與肘關節同時擦傷。

8、6月8日上午,市中區公安局毛加新局長反覆打電話催張卓家屬到殯儀館,說要馬上火化張卓遺體,但是6月10日上午,在花湖賓館張卓死亡事件情況報告會上,證明市公安局的屍檢報告和檢察院的屍檢報告分別是6月9日和6月10日上午才作出的。為甚麼在屍檢報告沒有出來之前,就如此急著要火化張卓遺體?是不是某些人心中有鬼?毛加心局長在催家屬要火化遺體時,很多人都在場,而毛加心局長在後來(6月10日)對通知火化一事又極力予以否認,這又是為甚麼?

作為家屬,我們完全有權獲得有關部門對張卓的屍檢報告,然而禾山市市中區公安分局卻拒不給予。張卓年僅32歲,上有年近七旬且體弱多病的老母親,下有6歲小孩,根本不會、也不可能在警察的眼皮底下「自縊」,警方在事隔4天之後才允許家屬看屍體。事實表明,張卓在死之前曾經受到過暴力襲擊,就是因為暴力襲擊而致死。張公橋派出所就在張卓死亡事件中,有嚴重的失職行為,對張卓之死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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