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連市莊河法輪功學員材平,由於不放棄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勞教。2003年3月被關押在馬三家勞教所時,惡警把她關到一樓材料庫裏,庫內裝有化學有毒材料毒豆、化學膠水等,對身體傷害極大。庫房內不給床,住在水泥地上還不准睡覺,每天只給小窩頭吃。因她堅定信仰、不轉化,被惡警用手銬銬在牆上,大小便也不准去廁所,並打罵酷刑,關進小號,坐鐵椅子,手腳都鎖上。出來後,手腳都破了,來例假三四天不准去廁所,惡警去了還連踢帶打。
2、 法輪功學員張貴霞在馬三家勞教所被關小屋,張貴霞絕食抗議七、八個月,獄警下插管強行灌食,而且幾天不給拔管,就那麼一直插著折磨她。長期戴手銬,每天長時間蹲著不准起來,有時整夜不准睡覺。
3、 法輪功學員王芳由於堅定信仰,被非法關押在馬三家期間,被惡警體罰「坐飛機」,盤腳綁上,吊起來。
4、 李光,女,36歲,葫蘆島市南票礦務局包裝製品工人。99年10月14日,因李光進京為法輪大法上訪講真話,被黃甲派出所非法送馬三家勞教2年,因她堅持修煉不改變信仰,又被加期2個月。2002年2月9日,李光剛從馬三家被放回來,只一天的時間,又被黃甲公安處以談話為名誘騙到黃甲派出所,又無理地關押1個月零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