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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晉州市朱振娟遭暴力綁架並被非法判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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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月25日】2002年11月,河北省晉州市公安局政保科長田秋生、惡警王軍清,把總十莊鎮射佛頭村大法弟子朱振娟(女,32歲)非法抓捕,之後關進看守所。

在實施綁架時,惡警王軍清和另外幾個幫兇,把朱振娟家翻了個底朝天,搜出了救度世人的大法真象資料。他們就認為找到了迫害大法弟子的藉口,幾個惡徒同時對朱振娟大打出手,並強行戴上手銬、罰站、不讓睡覺。折磨之後,還強迫朱振娟的丈夫交6000元現金。

在看守所非法拘留期間,惡徒不准家人看望,並殘酷迫害。據說在2003年11月15日左右,惡徒將大法弟子朱振娟偷偷非法判了7年刑。

朱振娟自修煉法輪大法後,得到了一個健康的身體,並事事要求自己,按法輪大法的法理努力做一個好人,這是鄉親們有目共睹的事實。可就是這樣一個好人,並沒有幹一點危害社會的事,就因為按「真善忍」做一個更好的人,卻被晉州市法院非法判刑7年,致使朱振娟家有8歲的兒子及年邁的雙方老人無法照顧,江氏發動的這場迫害使本來幸福美滿的家庭生活在黑暗悲泣之中。

惡人榜:
河北省晉州市公安局政保科:0311-4322750-8037;科長田秋生、惡警王軍清;
河北省晉州市法院,地址:晉州市中興街,傳真:0311-4322216,辦公室:432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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