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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葫蘆島駐京辦事處慘遭毒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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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月24日】98年的陰曆九月初九是我終生難忘的日子,我就是在這一天喜得大法,走上了修煉之路。修煉一段時間之後,我的身體變化很大,多年的頭暈病好了,許多的小毛病也不翼而飛。是法輪大法給了我一個好的身體,好的心情,讓我沐浴在祥和之中。

然而在99年7月20日大法卻遭到了迫害,惡人們用的全是文革那一套:誣陷、誹謗、顛倒是非、捏造,用盡辦法迫害大法。許多大法弟子去北京向政府反映真實情況,然而政府不法之徒反而無理抓人。

我於2000年6月21日去北京上訪,同去的有8位同修,步行9天,到達北京正是7月1日,我們定好要去信訪辦反映情況的。誰知剛到北京前門,就被北京前門派出所抓走,進行審訊、照相,後被關押。估計中午左右,有個警察對我們說:「送你們回家。」於是把我們送往葫蘆島駐京辦事處,和我同坐一車的同修有張桂芝、李素梅、鄧桂芝.我們下車剛到屋,早有4、5個打手等待那裏,一見到我們就兇神惡煞般的一頓毒打。然後讓我們4人身體貼在牆上,他們就用木板子打屁股,打的皮開肉綻,皮膚成黑紫色,致使多日不能坐床,之後他們還把我叫出來單獨迫害。讓我腿叉開,我不順從就踢我的腳脖內側,疼痛難忍,後來一看腳脖全青了。李素梅被打的暈死過去,我上前制止、卻被惡警打兩個嘴巴,還用木板砍我的大腿,被砍處青一塊紫一塊,又下流地砍我的小腹。直到褲子被砍掉才罷手,惡徒又往我的口中塞煙頭,讓我吸煙,折磨完了一個手銬扣兩個人,把我們押到車上,送到綏中派出所進行非法關押。

丈夫去看我時說:「鄉政府向我要了2000元錢,說是找你用,我找你心切,所以只借來1000元交給了他們。」後於2000年8月8日放我回家了,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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