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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興城大法弟子遭酷刑:50盆冰水澆身 遭毒打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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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月23日】家鄉的父老鄉親們:

在這新春佳節之際,我因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避免惡人對我的陰謀迫害,而被迫流離失所,所以只能在異地他鄉給各位父老鄉親們拜年了。

如果你有緣份能夠看到這封信的話,那麼希望你能在百忙之中把它讀完。因為我講的都是真話,所述全是實情,如果看完後你能明白法輪功真象,那麼你就會知道誰是誰非,你就能夠站到正義一邊,這樣你就會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我叫張海民,今年47歲,是興城紅崖子鄉老付馬村人,現住興城橋南二里277號。我於1996年8月喜得法輪大法,明白了人生的真正目的,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去做,與街坊鄰居都很和睦。不料,1999年7月20日,一場比「文革」還恐怖的血腥迫害從天而降,廣播電台、電視台、報紙的造謠宣傳鋪天蓋地。那真是「風雲突變天欲墜 排山搗海翻惡浪」。

我由於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而於1999年8月被興城寧遠派出所綁架進行強迫洗腦7天,企圖逼我放棄修煉。同年9月16日我因向政府說法輪大法好,而被拘留一個月。同年10月18日6點多鐘,我因在外煉功,而被派出所惡警強行綁架,派出所指導員張宏彬對我大打出手,用警棍連續毒打我近兩個小時,把我的左半身打得如同斑馬一樣。最後我被打得不省人事,昏迷了近2個小時。

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從不講甚麼法律,本來信仰與言論自由都是人的最基本權利,因為不公的對待下得允許人說話呀!然而法輪功學員連說真話的權利都被剝奪了。

1999年11月28日,我由於進京上訪被抓至北京昌平看守所,那裏的惡警如同禽獸一樣沒有人性。我們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在看守所院內站兩排,不管男女老少,衣服全被強行扒光,只穿背心、褲頭,在院內凍一個多小時等著檢查。當時正值冬季、寒風刺骨,檢查完把我們分別送進關押犯人的號裏。

在這裏我們遭受到了非人的折磨。頭一天進來,號裏的老大叫我在廁所邊蹲了一宿,不許睡覺。次日「號老大」叫我「洗澡」,就是讓我蹲在廁所裏,犯人用臉盆盛涼水往我頭上澆,總共澆了50盆才住手,那可是寒冬啊,50盆冷水的滋味可想而知。惡警還把我的手腳都銬在一起,不能行走,連吃飯、上廁所都不能自理。我們抗議非法關押,而那裏的史所長卻大聲叫著:「甚麼是法?在這裏我就是法,我說甚麼就是甚麼。」

上訪本來是公民的基本權利,有冤才上訪,無冤誰上訪啊?而法輪功學員的上訪卻變成了「違法」、「有罪」,遭到各種酷刑的折磨。

12月7日,我被寧遠派出所的李宏偉等接回。一進派出所,李宏偉就氣急敗壞、獸性大發,抄起警棍,把我按在床上,一氣打了50多棍才住手。然後把我送進了拘留所。在拘留所裏,我一個星期都疼痛得不能坐著,就連拘留所的管教和犯人都說那個惡警太沒有人性了。

由於我始終不放棄對法輪大法的信仰,不向邪惡妥協。派出所的警察就經常騷擾我。我曾被多次非法綁架與拘留,在2001年的正月十七又對我進行了非法勞教。

到葫蘆島教養後,整天對我進行「洗腦」折磨。入院五個月,我被折磨得臥床不起,經市醫院檢查是患了乙肝傳染病。教養院不敢留了,給我辦了保外就醫。我回家後,經過一週的學法煉功,身體就恢復了。第六天就開始打工上班。一年內一個班都沒耽誤。這就是大法的神奇。

可是,2003年7月16日晚9點多鐘,在「興城610」頭子宋長江的指使下,興城公安局國保大隊的張立軍帶著4─5個警察翻牆入室,像土匪一樣把屋裏屋外翻遍,東西亂扔,翻出一些大法書籍和資料,被他們強行拿走。因為當時我不在家,最後他們把我愛人(大法弟子)帶走,送進興城看守所。11月15日,我又被送往瀋陽馬三家教養院非法勞教。而我被迫流離失所。家中只剩一個13歲的兒子在讀書。

每逢佳節倍思親,我現在被迫害得是妻離子散、有家難回。

家鄉的父老鄉親們:我寫這封信的目的不是向你們求助甚麼,大法弟子不顧個人安危出來講真象、發資料、插播電視等等,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讓你們知道「法輪大法好」,站在正義一邊,識破謊言與欺騙。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我就衷心地祝福你們,你們一定會有一個幸福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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