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修煉大法做好人 反遭拘留和勞教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1月21日】我是湖北省宜昌市大法弟子,自從1999年7月江××公然發動對法輪功鋪天蓋地的邪惡鎮壓以來,只因為我堅持修煉法輪功,拒絕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只為做個好人,就遭受了極大的迫害。我先後被無理拘留4次(累積100天以上),被送進洗腦班進行精神折磨1個月,被非法判勞教1年(實際關押約9個月,因身體原因提前3個月保外就醫)。此外,我被開除黨籍,先後被抄家三次,住宅電話被竊聽,長期受到非法監視。

我是63歲的老年婦女,於1996年6月喜得大法,從此對人生的意義有了明確的認識。我體會到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去做時,不論是日常生活也好,還是一般做事也好,都會使周圍的環境變得祥和而明朗。通過學法,我的心性提高上來了,家庭生活也祥和美好起來了,身上的多種疾病也不翼而飛了。我現在回想起1996年至1999年的那三年日子,真感到那是一生中最幸福、最美好的時光。

1999年7月江××對法輪功開始全面迫害後,我行使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於11月28日去北京信訪辦上訪,講明我修煉大法受益的經歷,卻被警察綁架、上手銬(上下手背反銬1小時)。後來我被宜昌市警察接回,在火車上還戴手銬,上廁所不准關廁所門,還派人看管。回到宜昌西陵派出所後,惡警熊×把我的手給銬在廁所門旁的柱子上,直至深夜12點把我送到拘留所(第一看守所)無理關押15天。

2000年2月,兒子要我幫忙照看一天生意。西陵派出所、公安局、國保等5人就開兩個小車找到我兒子家進行騷擾。我沒有做任何危害他人、危害社會的事情,只是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就被他們以擾亂社會秩序之名要開除我的黨籍。他們問我是要黨籍,還是要法輪功,逼我做出選擇。我說:「法輪功要求我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去做個好人,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碰到矛盾向內找,不說他人的不是,這與共產黨員的宗旨不矛盾。」我有33年的黨齡,他們卻說:「不行,若要法輪功,就不能當黨員。要黨就不能要法輪功。」在這種情況下,我被迫退黨。

2000年4月,西陵派出所副所長陳勇與惡警熊×找到我兒子家騷擾。他們是專管我的,說我很頑固,陳勇曾揚言:不信我就治不了她。他們騙我老伴,說要我隨他們去派出所問一件事,沒有別的。結果我一上車就被送到轉化班關了一個月。所謂的轉化班實為洗腦班,是江××及610辦公室迫害大法弟子的地方,就是逼迫大法弟子寫下放棄修煉法輪功的書面材料,甚至是污衊、辱罵法輪功及其創始人的東西。610辦公室給各層組織下達轉化洗腦指標,並主要以此來衡量其業績,卻從來不敢公布於眾,是見不得人的。他們為了達到目的,哪怕是明知道你是違心地寫這些東西,也要不遺餘力地逼你寫,而根本不考慮其手段是否合法,是否對人性、尊嚴及道德有破壞,是否會對當事人造成精神創傷。當一個月結束時,他們把打印好的「五不」材料拿來,要我們簽名。我不簽,兩個幫教硬是抓住我的右手畫上了我的名字,達到了他們的邪惡目的。當時我的心裏好難受啊!我在車上一直哭著回家,我怕見人,因為我給大法抹了黑,配合了惡人,做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對不起師父。這給我的精神上造成了極其嚴重的創傷。

2000年8月的一天深夜三、四點鐘,陳勇帶領三、四個警察闖入我家,隨手抓起一篇文章說是傳單。我說:「是啥傳單,讓我看看。」陳勇不肯。我叫他念給我聽聽,他還是不肯。最後,我說:「你拿著,我只看一下題目。」他讓我看了文章的題目──《紙是包不住火的,謊言說一千遍還是謊言,真理才是永恆的》,就為這篇文章,他們就毫無理由地拘留了我15天。當時我女兒說:「不准帶走我媽媽,我媽媽沒有犯法,你們還有王法嗎?」就憑這句公道話,第二天他們罰我女兒200元,並揚言要讓她失掉工作、下崗。

2000年10月的一天晚上,陳勇等幾個惡警又闖入我家,說我散發傳單被人看見了,強行把我抓到派出所後。陳勇等兩人對我進行車輪審訊,他們倆輪流睡覺,就是不讓我閤眼。當我太睏了一閤眼,陳勇就拍著桌子惡狠狠大罵:「再轉去20年,我幾嘴巴甩死你!」連喊帶叫地罵我很多污言穢語,不堪入耳,還要對我的筆跡。其實陳勇才20歲,其父還是我老伴要好的同事。直到第二天早晨,他還沒達到目的,就氣急敗壞地派人再去抄我的家,就這樣又非法拘留了我15天。

2001年元月3日深夜,陳勇等惡人又闖入我家騷擾,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說有幾個問題要我去談一下。我說:「深更半夜的,我不去,要談就在這兒談。」陳勇不由分說,強行把我弄上車帶走了。第二天說我上次散發傳單「擾亂社會秩序」,又判我拘留15天,但只過了8天,陳勇又叫熊×送來第二張拘留證,理由和從前一樣。我們不收,並說:「把我們關在這裏,怎麼擾亂社會秩序了?」他往地上一丟,扭頭就走了。以後又照樣開了三張拘留證,直接送到拘留所蔡所長手裏轉交給我們,不與我們見面了。

在那段時間裏,他們經常騷擾我,逼我放棄法輪功,我堅決不配合。他們於3月5日又判我勞教一年。在這之前,他們不通知我,只是讓拘留所辦事人員告訴我快收拾東西。我問到哪兒去,他們說:「不要問,下樓就知道。」下樓後,我又問上哪兒去,一警察說:「上沙洋勞教所。」我又問:「憑甚麼?在這兒關了我兩個半月,為甚麼還要判我勞教?」他們不耐煩地說:「不要問,讓你上哪兒就上哪兒。」後來車開了,在車上他們給判決書看時,我才知道還是以「散發傳單,擾亂社會秩序」這條所謂的理由判我勞教一年。由於我血壓很高(高壓220,低壓110~120)一直不下降,勞教所怕擔責任,提前3個月把我放回來了。回來後,他們仍不放過我,還扣了8個月退休工資,並經常騷擾我,攪得我們全家上下不得安寧。

我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人,健康了身體,提升了道德,自己和家庭都深深受益。可我只是為了堅持這崇高的信仰,卻受到了如此的迫害。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是中華民族的浩劫,是對人性、道德與良知的踐踏。經歷著這場還在進行的迫害,我深感自己的責任,我把自己的親身經歷、遭受迫害的真相告訴世人,揭露邪惡,伸張正義,讓惡人受到應有的懲罰。我相信在真、善、忍的真理之光普照下,人類的未來必定是美好而光明的!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