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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全縣農民被鄉村幹部綁架數次、勒索兩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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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月21日】我是幸運的,因為我是一個法輪大法弟子。我家住河北張家口市萬全縣,1997年開始修煉大法。剛得法不久,惡人就開始了對大法和大法弟子的瘋狂迫害。1999年7月23日早晨5點左右,鄉、村兩級幹部突然闖入我家,進行非法搜查,個別鄉幹部還惡言惡語的罵髒話,鄉政府政法書記封振志逼著讓我寫不煉功的保證,被我嚴正拒絕。他們見我不入圈套,就三番五次的來騷擾我。

1999年農曆臘月二十三,我和其他三名大法弟子去北京證實大法,被河北張家口市萬全縣公安局綁架到公安局刑警隊,在被非法審訊過程中,遭到刑警隊長張存興的毒打,並從我身上搜去600元現金。後被關進看守所折磨了一個月,並且被公安局非法罰款3500元,伙食費收去350元。鄉政府又罰去4300元,收款人封振志。

我回村後,又遭到鄉村兩級人員的長期監控,村治保會僱用的村民黃萬成、金永富經常跟蹤盯梢,村支部書記鄒萬明、治保主任溫允英還經常向鄉里打小報告,造謠誣陷大法弟子。2000年3月,把我們五名大法弟子非法關押到村委會,不准回家,逼著讓我們寫悔過書。由於我們堅信大法,堅信師父,堅決不寫,惡人氣急敗壞。治保主任溫允英恨的咬牙切齒的對我們說:「你們是不見棺材不掉淚。」隨後鄉、村幹部狼狽為奸,在黨委書記崔萬高的幕後操縱下,派遣政法書記封振志、派出所所長史建新等人,把我們四名大法弟子綁架到鄉派出所,罰我們在院裏站了七八個小時,而後進行了非法審訊。審訊時,史建新對我大打出手,左右開弓的打我耳光。並用電棍電我的嘴部。第二天下午,把其他三名法輪功學員每人罰款1000元,我被送進看守所非法拘押半個月,收去伙食費380元。

之後,每到鄉里官員所認為的敏感日,他們就把我綁架到鄉里關押,不給吃飽飯,專叫幹重體力活。關押時間少7天,多則半個月。不到一年我就被鄉里綁架了五六次。

由於江澤民的妒忌,不斷的誹謗大法和我師父,2000年12月28日,我再次去北京證實大法,12月30日被北京惡警綁架,送進朝陽區看守所,受到了百般折磨。惡警指使刑事犯把我的衣服剝光,逼著我面壁下蹲。晚上睡在冰冷的水泥地上,甚麼鋪蓋都不給。還用酷刑「飛」來折磨。並從我身上強行搜去100元現金,搶走手錶一塊。

2001年1月10日深夜1點,我和本鄉的三名大法弟子被強行押回鄉政府。當時鄉里正辦洗腦班,我剛一進屋,就被民政助理黃佔彪一腳踢得跪在地上,並夥同糧食助理張萬軍毒打了我們一頓。整整罰我站了一夜,第二天把我送到縣看守所。

我被押回鄉政府後才知道家裏已被非法抄查,從家裏拉走一大卡車生活用具、家用電器,價值7000多元。更惡劣的是派出所副所長武永貴從我家搶走3500元的存款摺,未經戶主同意,強行從信用站非法取走。簡直就是一群土匪強盜。這次幾乎把家裏搶劫一空。電話被鄉武裝部長龔喜漢給切斷拿走,還指責我丈夫說:「這次你要負完全責任。」這次負責搶劫抄家的主要負責人就是縣法院副院長李佔清,幕後指使人鄉黨委書記崔萬高,參與人政法書記封振志、鄉長杜天寶、派出所副所長武永貴,還有村幹部。

2001年農曆八月十八,本地不法人員和高陽勞教所互相勾結,我再次被綁架到高陽勞教所。惡警先把我銬在死人床上,銬了兩天。放開後,我幾乎全身不能動彈,據高陽勞教所內部透漏,江澤民規定,轉化一個大法弟子,惡警得獎金5000元。他們為了爭著得到這不義之財,喪盡天良,失去理性,絞盡腦汁地用各種酷刑來摧殘大法弟子。尤其是胡大隊長、楊大隊長、岳隊長(女)、馬隊長(女)、王大隊長(女)、李教導、潘主任、劉隊長(女)更為邪惡,很多大法弟子都被他們折磨的九死一生。他們每到夜深人靜時,就像鬼一樣,把大法弟子拉到野外吊銬或活埋。我們都是一個人被關一間房,我為了抗議他們的非法綁架和殘酷迫害,絕食抗議94天闖出了魔窟。在我丈夫接我回家時,他們見迫害不到我,就敲詐勒索我丈夫700元現金。

四年來在惡人對大法弟子的殘酷迫害中,我僅經濟方面就被非法勒索走24,750元,給家庭生活造成極大的困難。江澤民以及各地迫害大法弟子的惡人罪責難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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