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錢的兩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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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月15日】第一件事是我出門乘火車,在車上和幾個人講真象,效果不錯。臨下車前,我又坐到一位20多歲小伙子的跟前和他講真象(我和別人講真象他也在旁邊聽)。這小伙子很樸實,他當時向我提出一個問題,他說:「你們法輪功是不是有人發給你們錢?」我說:「沒有。」他說,大約去年春節以後,我們住宅樓內有時出現信封裏裝著一份法輪功真象,另外還裝著錢,有時50元,有時10元不等。裏邊有個條說,誰得到這些錢,請把真象材料抄十遍發出去。他又說,拿錢的人根本就沒抄,把錢拿走了。

第二件事是我在異地(和第一件事不在一個省份),碰到一位同修,她對我說,他們這邊有同修在公交車上用幾毛錢包著真象資料扔在地上。這位同修只是隨便說說,她也沒談對這件事有甚麼看法。

一個月內聽到兩件這樣的事,覺得應該寫出來,但較忙,一直沒有寫。春節快到了,可能同修在發真象資料上用一些心,希望利用新年多救度一些眾生,我覺得有必要把這兩件事寫出來,共同切磋,使我們講真象效果更佳。

我認為,這樣做的同修本意是好的,想引起人們的注意,讓他們看到真象,並幫助講真象。但是,採取此種方式我認為是不妥的。首先,我們大法弟子講真象、救世人的心念要純正,是用事實、善心叫世人明白真象,而不應該用錢買;其次,過去邪惡給我們造了一些謠,甚麼「斂財」、「有人發工資」等等,講了幾年真象可能還有一些邪惡的謊言在欺騙著人們,如果我們在講真象上方法有漏,可能就會被邪惡鑽空子,從而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損失。其三,這樣做還可能勾起一些世人的求財之心──得到大法真象材料的同時,還希望得到錢,如果材料中沒有錢呢?是不是在他心目中就有些失望,從而影響看真象材料的效果?最後一點,幾年來,江氏小集團採取「經濟上截斷」的邪惡政策,大多數大法弟子經濟上都不是很寬裕,但為了救度世人講真象,節衣縮食、省吃儉用,擠出有限的資金製作真象材料。如果這樣做的同修將這10元、50元錢用於製成真象材料,那在救度世人中能起多大作用?所以,我們講真象就是依靠大法弟子的正念正行。

個人體悟,如有不妥請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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