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勞教局長貪污受賄被判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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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月14日】原江蘇省勞教局局長張文華2001年6月因貪污、受賄等四種罪名被逮捕,被判處十六年徒刑。張文華在任江蘇省勞教局局長期間,江蘇省許多勞教所,監獄,教養院,對大法弟子進行非法關押,殘酷迫害,犯下罪行累累。

1999年7月法輪功開始遭受江集團迫害,江蘇省勞教局局長張文華為不影響自己的官職,以離婚相逼,要妻子放棄修煉法輪功。不久將在警察衛生院當院長的妻子(北京上訪被抓回後)關入南京隨家倉精神病院。每天強行注入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和強制睡眠13小時,致使人站坐不住,目光無法凝視。其他被公安局惡警非法劫持進精神病院的法輪功學員還被四肢綁在床上。此事在2000年2月明慧網曝光後,國外記者到精神病院調查人權迫害情況。張匆忙將妻子轉移到徐州老家精神病院繼續關押,共關押四個半月。在人已無法煉功的情況下放出,並繼續找專人每天寸步不離看守。同年8月下旬,張文華在北京開司法會議期間,給妻子電話哭述:「你要還想煉法輪功,我們真要離婚了!我的壓力太大了……,老江給的壓力太大了……。」之後,張利用便利機會讓自己妻子接受洗腦,迫使其「轉化」。

2000年至2001年初,約七、八百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進勞教所,在勞教局長授權下,惡人對法輪功學員實行體罰和酷刑。許多法輪功學員被逼不讓睡覺,罰站十多天。這種從外表看不出傷害的體罰最終使一些學員下身完全僵硬、失去知覺,兩腿無法挪步。在被上刑時,一次性常有百餘人之多。在惡警使用電警棍上刑時,無論男女學員,四根警棍同時電擊,一根電警棍專電敏感部位。

江蘇省勞教局教育科長唐國防,為追求所謂「轉化率」,大力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精神迫害。幾年中奔跑於江蘇省各看守所、勞教所之間。他虛假地掩飾說「家裏人信佛」,以此偽善地來混淆人心,進行誘騙。

無論任何人,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都會給自己造下如山如天的罪業,而這些罪業被償還時必將化為災難降臨,丟官免職、天災人禍,一切報應都事出有因。正告為江氏強權賣命、踐踏人類道德的人,趕快停止惡行,停止迫害法輪功,償還你們給自己造成的損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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