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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多巴勞教所馬汝強等惡人對我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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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月11日】江澤民打壓法輪功,我在這四年多遭受到青海省610恐怖組織的迫害:三次拘留累積75天;三次勞教累積共784天;二次抄家。青海省610恐怖組織的警察多次到我的親友家和工作單位騷擾,親人遭受巨大的打擊和精神壓力,導致我的母親病危,我父親的頭髮完全變白,我妻子無法正常上班,我的孩子無法得到父愛,……,這一切都是由於江氏違背民意、違反憲法、刻意禁止我們為了自己的身心健康修煉法輪功所造成的。

下面將這幾年以來我與廣大法輪功學員的親身經歷公布天下,孰是孰非,聞者見者自有公斷。

公安第一次抄家

98年5月,我喜得大法,按師尊的教導修心做好人,身心受益很大:尊老愛幼、家庭和睦;敬崗愛業、尊重他人、受到了同事和領導的好評,1998年獲得水電部四局教育中心頒發的「先進個人」獎和1999年青海省西寧市科教論文獎,並晉升為中教一級教師職稱。我精神飽滿,走路生風。妻子更是喜笑顏開:「煉法輪功你脾氣確實變好了。」她看過《轉法輪》,感到確實不錯,有時還能用《轉法輪》中所講的法理提醒我。

99年7月22日,和往日一樣我到煉功點煉功。我們剛開始煉功,就被一些公安警察圍住帶走了。當天,公安抄了家,抄走了大法書籍等東西。公安蠻橫的惡行嚇醒了我那正在睡覺的五歲半孩子,他帶著哭腔說:「爸爸,他們怎麼了?」

第二次抄家

2000年3月初,公安和單位領導七、八人來到學校,圍著我讓我簽字放棄煉法輪功,我被逼了一個下午直到學生放學,我拒絕簽字,他們就又去我家抄走了我新請的大法書籍。

第一次拘留15天

公安第二次抄家,我不讓他們拿走大法書,他們強行拿走,我就和他們一起去派出所要書,公安叫單位領導來把我帶走,我說:「不還書,我就不走」。於是他們蠻橫地拘留我15天,沒有任何法律手續,我也沒有看到拘留證。

第二次拘留一個月

看到公安無理抄家、抓人、非法拘留,甚至把去青海省省委反映情況的法輪功學員都抓起來了。我看青海省整個政府部門不講法律、無處申述,決定去北京上訪,向中央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法輪功教人向善,教人重德,教人做好人,法輪大法好。

2000年4月8日我來到天安門廣場,問一個警察,信訪辦該怎麼走,沒想到他竟叫來一輛警車讓我上車,拉到廣場派出所,在沒有任何法律手續下,將我關押了12個小時。在那裏,我看到了警察打法輪功學員,當天晚上我被帶到青海省駐京辦事處,在辦事處被非法關押6天後,我被一位單位領導和一個我們地區的公安帶回了青海,在返回的列車上,從他們的談話中,我得知他們是乘飛機去北京的,這些錢是我們單位被迫出的五千元。

到達青海的當天,我被關進了西寧市二十里鋪第二看守所。在看守所的第二天由於發現我煉功,我被警察指使的其他被關押人員折磨了一天。如:用鞋底打臉;把頭強摁到兩腿之間,背部靠牆,再把兩條胳臂從後面抬起,使兩手幾乎靠牆,這種姿勢痛苦難當,胳膊和手很快就發抖,他們把這種酷刑叫「飛」。

第三天,為了要回被搶去的法輪章,幾經交涉無果,警察給我戴上了腳鐐和手銬,腳鐐和手銬一共連續戴了20多天,警察有意向上提拉我被背銬的手銬,拽拉腳鐐,並教唆在押人員也這樣做,我的手腕、肩骨及腳腕的疼痛直入骨髓,腳上的皮肉都爛了並且化了膿。

第一次勞教一年,並且無理加期八個月

2000年5月17日,我被綁架到多巴勞教所勞教。在那裏,勞教所的警察們強迫我們法輪功學員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逼寫所謂的「三書」,強迫我們高強度走操、高強度勞動,罰站罰蹲等。

趙予傑被強迫做牧場的圍欄,堅硬的鐵絲難以彎曲,趙予傑常常被鐵絲扎破手掌,因承受不了超強度的勞動他被迫寫了「三書」,即所謂的「轉化」。在不正常的環境誘導和壓力下,他幫助警察對男隊其他的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造成極壞的影響。

勞教所還經常利用男隊已背叛真善忍信仰的人,與女隊的法輪功學員進行誤導式的「交流」,誘導法輪功學員跟著他們的思路往內心與行為分離上想,由於我們自己的偏執,在不清醒的情況下,被熟諳洗腦手段的專業警察誘入了他們的圈套,不知不覺中,充當了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工具,給女隊的法輪功學員造成了很大的困擾和壓力,那時除法輪功女學員范麗紅等幾個學員堅貞不屈外,在勞教所女隊裏的學員大都被迫寫了所謂「轉化」的思想彙報。

因此,幾乎所有的壓力都積聚到了范麗紅身上,勞教所為了攻克她,向她施加了巨大的迫害,范麗紅的男友趙予傑被洗腦後也積極參與對她的迫害,使得她的精神日趨恍惚,最終范麗紅於2002年1月被迫害致死(部份詳情已在明慧網公布)。

趙予傑二十幾歲,東北某大學畢業,為林業局的業務骨幹,解教後,在正常的環境中經過冷靜認真的思考,趙予傑認識到了他的自欺欺人,他明白了。後來,他在青海省海北州講真相時被捕,現被關押在海北州浩門監獄,被非法判刑六年。

由於勞教所副所長馬汝強洗腦的伎倆突出,2000年底該惡警在北京受到江氏集團的嘉獎。在北京,馬汝強與馬三家勞教所所長交流回來後,馬汝強愈加有恃無恐、肆無忌憚、不擇手段地迫害法輪功學員,最初警察們只是指使勞教人員毆打折磨法輪功學員,2000年底以後,警察們親自使用電棍電擊、關禁閉、背銬、加包嚴管、延長勞教期加期等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並且更加明目張膽地教唆其他勞教人員迫害法輪功學員。

在強大的邪惡壓力下,由於我們的軟弱和自身的不足,使勞教所的洗腦謊言和肢解的偏見乘虛而入,自欺欺人導致我們理智不清,走向了反面,竟在2001年初合著給邪惡的勞教所送了一面所謂的「錦旗」,並被錄了像。

違背「真善忍」,背棄自己的良知,但是,我們慈悲的師尊並沒有放棄我們這些不肖之徒,而是耐心地點化我、提醒我走錯了路。送「錦旗」後,我感到揪心地疼。清醒之下,我決定不順從邪惡的「轉化」了。我原來所信仰的「真善忍」沒有錯,我不能違心地說假話做沒有良知的事,無論以後遭到多大的魔難,我都不能違逆自己的良心,我是一名教師,不能做到「真善忍」,我何以處世為人!

勞教所為了作輿論宣傳,多次叫報社和電視台的記者來「採訪錄像」,2001年3月,在一次記者採訪的「會場」上,我首先說:我想好了,就是記者不來,我也要找你們警察說明白,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我不會被你們的洗腦而「轉化」。

當時整個人群鴉雀無聲。

稍刻,馬汝強吃驚地說:「你以前所寫的作廢了?」正不知道該如何表達才能更清楚地說明我的心意,聽到此話,我一下明白了。

我底氣十足地說:「對,都作廢!」

那次記者沒到達目的,勞教所也沒有達到目的。我被加期八個月,並嚴管在五大隊的嚴管班裏,所謂嚴管班有許多的「規矩」和許多定時的體罰迫害,當時身上出了很多的疥瘡非常刺癢,但我不後悔。

第三次拘留一個月

自2000年5月到2001年12月,我被非法勞教一年八個月後,2001年12月16日我被青海省西寧市城東區公安分局樂家灣派出所和單位領導從勞教所帶回了家。12月17日我去單位,要求上班,但是,單位領導百般刁難,推脫到第二年新學期即2002年3月再上班。但12月22日單位通知我下崗。12月28日晚10點,不知甚麼原因來了幾個警察把我綁架到樂家灣派出所,我被拳打腳踢,幾個小時後我被關進了看守所。

我沒有錯,卻被無理關押,警察要我在甚麼紙上簽字,我拒絕了。為了抵制迫害,在看守所裏我絕食了六天。第五天我被戴上了腳鐐,第六天我被野蠻灌食,並受到惡警施以背銬酷刑折磨。腳鐐戴了二十多天,我給獄警王鐵說:「我要向有關部門反映你們的違法行為」,他不在乎地說:「你告去吧」。

第二次勞教

2002年1月25日,我被關押到多巴勞教所的嚴管五大隊。

我艱難地、一點一點地又是堅定地做到了不配合勞教所所謂的「專政手段」,我不背「獄規」,不喊「報告」,不穿「囚服」,因為我沒有罪,我不應該把自己當作犯人。

在這個過程中,我被背銬著關了15天的禁閉;嚴管班裏28人包夾我一個人,兩小時一換,每次二人;多次被電棍電擊,有時惡警們扭曲著臉用兩個電棍一起電,惡警們變態地想聽我的慘叫,儘管我的脖子被電棍大面積灼傷,襯衣也被電擊時灼了很多洞孔,可我就是一聲不吭,他們失望了!

有一次包夾我的三個人把我按到牆上「面壁」,我不配合他們,其中一人踹我的腳,他反而大喊他的腳疼。

惡警們電擊時也有奇蹟出現,如有一次,在操場上,當著操場上和站在窗前的所有人,他們中三個人把我按到操場的牆上,其他惡警在背後拳打腳踢,並用手摸到脊椎骨最敏感部位,把電棍杵上放電,此時我思想上盡可能放鬆,非常平靜,他們電擊時我感到一股暖流從頸椎下來,非常舒服 -- 是師父在幫我!警察看到我始終微笑,驚訝萬分,我坦然面對惡警,直視他們,他們不敢看我,不敢靠近我,最終不得不放開我。當我面帶微笑走進樓道,包夾我的十幾個勞教人員都站起來給我讓座,顯出敬佩之意。

1、在勞教所內的迫害黑幕

通常惡警在勞教所內現場指使、縱容包夾人員對我動手施暴。如五大隊大隊長陳××,整個五大隊包括警察都怕惡人大隊長陳××的殘暴,在他的淫威下,包夾人員能不下黑手嗎!

又如一次,一個惡警對包夾人員吼:「今天白給你藥了!」其中一個包夾人員就對我動手。從他們的談話中,我知道了警察帶他到醫務室開了藥,平時他們有病很難得到藥。

勞教所的迫害伎倆之一是用不讓上廁所來企圖迫使我服從他們,有時警察指使值班的勞教人員盯住我,有時惡警們親自上陣,大約四天後,看這樣不起作用,我又能自由上廁所了,但包夾人員時刻不離我,上廁所也跟著,晚上電燈長明,他們又像前面那樣每兩人一班,分班倒盯著我。

一次,五大隊的幹事馮(音)××叫我到他的辦公室,因我是敲門而不是喊「報告」,被他戴上手銬罰站三小時,期間,他把勞教所的魯昕(科長)等惡警叫來,誹謗法輪功,魯昕還說以後一有空就來以整治我取樂。馮××以各種藉口迫害我,用電棍電我好幾次。

有一次,他將我的兩手背銬後,把我的襯衣解開,用手摸準部位,把電棍杵上電擊,還把電棍往我的嘴裏塞,塞進後放電,電棍沒電了,他又邊充電邊電我,他邪惡地說:「我沒有打你,是電棍打你,電棍打你是合法的」,充份表現出江氏集團及其迫害法輪功組織的流氓無賴的醜惡嘴臉。

惡人馮××電我達兩個小時半之久,造成我的脖子大面積灼傷,連襯衣也在放電時被燒了幾個小洞。馮××見沒有達到目的,以病態的施虐者的口吻說:「今天就玩到這,明天接著再玩」,把著電棍電著我的臉,非叫我學說他的這句話不可,我鄙視他不說,正在此時,進來一個警察叫他出去有事,馮××給這個警察看我臉部被電時肌肉痙攣抽筋的痛苦相,這個警察沒理他走了,馮××感到無趣,臨走前又不甘心地說:「以後面壁多長時間就電多長時間」。在後來的幾天裏,惡警們強迫我每天面壁三次,每次半小時並且長時間電擊我。

勞教所五大隊特選了一些特會整治人的勞教人員作為迫害的工具,他們利用這些人對新入所的勞教人員進行高強度的操練,而法輪功學員更是被他們利用來進行所謂的操練─長期的變相體罰,如罰蹲、罰站、罰跑等。罰站是單腿站立,另一條腿必須抬起45°保持直線且不能動,罰站時間隨他們的興趣。連那些50多歲的法輪功學員也不例外,常常在青藏高原強烈的陽光下曝曬,在凜冽的西伯利亞寒風中固定一個姿勢冷凍。

2002年4月初,我被關押在一大隊時,以絕食抵制迫害,後被轉到三大隊關押。除繼續絕食抗議外,我下決心天天背法學法煉功。勞教所派了12個人專門包夾我,他們不讓我煉功,並且與勞教所的醫務人員對我進行殘酷的野蠻灌食和打針。在明慧網揭露的野蠻灌食中,有些法輪功學員的氣管被捅破、肺部被灌入水,甚至被迫害致死。而他們卻反而稱是為法輪功學員好,其實他們是通過這種隱蔽卻殘酷的手段摧毀法輪功學員的意志,接受他們的迫害和洗腦。

灌食時,六個人壓著我,他們分別壓著我的頭、兩腿、兩臂和身體,天天如此。在絕食中,我的身體一天比一天瘦,可我的精神飽滿,精力充沛,他們很奇怪。灌食壓我時,因我反抗,他們渾身出汗,為省事,他們把我的兩腿捆在一起,把兩臂捆到背後,我被面朝上放到床上,一胖子坐到我的腿上,一人按住身體,一人抓住我的頭,強行灌食和打針。有幾天我的胳膊腫得打上點滴卻不流水,一個醫務人員說:「你們不要再綁了,胳膊腫得針都扎不上了」。

2、勞教所的奸詐和粉飾「春風化雨」的圈套

勞教所把我的親友都叫來,試圖讓他們來說服我進食,馬汝強他們帶著我的父母等親人參觀勞教所的食堂,還安排了免費住房,以便隨時可以進出勞教所用親情勸說我停止絕食,親人們住了六天,當親人看到我被灌食和打針的場景時,無法承受,不忍看下去流著淚走了,我能夠體會親人們所受到的心靈折磨和痛苦,但我不能前功盡棄,不能讓江氏集團的迫害合理合法化。

記得第一次被勞教時,有次「五一」長假,馬汝強和魯昕開車帶著他們的妻子兒女到我岳父家,把我妻子接到勞教所來看我,在路上,他們一起採購各種過節物品,特意談起我們從前家庭的溫馨,我妻子看到他們的歡聲笑語,鉤起對往事的回憶,似乎也看到了他們對法輪功學員的關心,但妻子很難了解到勞教所內的黑幕,很難看到馬汝強的詭詐目的:給法輪功學員的親人施加這種無形的思想壓力,製造「春風化雨」的假象,並且有步驟地設下布局,先表現並散布出所謂「誰都可以下崗,唯獨煉法輪功的不能下崗」的迷霧,同時極力掩蓋他們對法輪功學員的肉體迫害;由於社會上的人們法律意識還不夠強,對精神洗腦心靈絞殺破壞人權認識模糊,他們針對人們不了解這方面的情況,精心設套使法輪功學員的親人從心理和情感上疏遠法輪功學員,並讓這些親人參與洗腦施壓,充當他們的迫害工具;最後以他們已經「仁至義盡」了為藉口進行瘋狂的迫害,即便是親人們知道一點迫害真相,他們也自認為在時間空間上掌握了先機,打垮分化了法輪功學員,取得了輿論上的優勢,為更加殘酷的迫害鋪平了道路。

其實不論他們使用甚麼花招,他們的目的就是要消滅法輪功,強迫法輪功學員背棄自己的信仰,導致法輪功學員做出違背自己良知的言行,破壞修煉者在修煉中凝聚起的強大的身心力量,使得修煉者的心身分裂,變得混亂,他們才好控制,才能達到他們不可告人的目的。

所以江氏集團不惜花費大量的資金粉飾門面,偷梁換柱用吸毒勞教人員混雜在一些被迫「轉化」的學員中,向社會各界人士散布謊言,刻意醜化誣蔑法輪功。馬汝強他們將我單位的領導請到勞教所參觀,設計場景蠱惑人心、混淆是非、顛倒黑白,造成單位領導與法輪功的對立,從而使被謊言矇蔽的單位領導給我施壓。

3、馬汝強們的邪惡

為了達到洗腦的目的,馬汝強們不惜破壞社會的道德底線,摧毀人們心中的善良,殘害人們對美好事物的追求,馬汝強們的所作所為是真正的假、惡、暴。

法輪功學員所受到的苦難太大了!在封閉的環境中,馬汝強們一方面用高強度的身體折磨打擊法輪功學員的自尊自信,用無止無休的恐怖畫面及謊言覆蓋法輪功學員的神經;另一方面誘騙法輪功學員與他們安排的人交流,甚至表現出並不要求你放棄修煉的假象,但卻在這之中埋下了一系列的陷阱。

偶爾,一些法輪功學員頂不住壓力,馬汝強們就見縫插針,誘騙這些學員自己欺騙自己,心裏想著做好人修煉,應付眼前的事,出去後再做好人,或者不尊敬自己的師父,稱自己師父的名字,或者誘導學員要「悟得更高」,所謂悟得更高就是接受馬汝強們的安排並且要放棄對法輪功對師父的信任,要罵人打人等等。所以,勞教所往往以是否罵人打人了作為學員「真轉化假轉化」的衡量標準。一旦有學員符合馬汝強們,他們就要求學員在文字上有所憑據。

自欺欺人者一旦背棄了法輪功的「真善忍」,雖然表面說還做好人,其實內心中人格已經分裂,精神已經扭曲,這些人內心極其虛弱,為了證明自己的正確,會積極地充當馬汝強們的走卒,賣力地討好馬汝強們,幫助馬汝強們迫害其他法輪功學員,以擴大猶大們的隊伍,個別的猶大往往是馬汝強們的邪惡打手,折磨毆打謾罵法輪功學員表現得很是突出。

有個別學員如果不能排解壓力,不能辨別理清馬汝強們和猶大的狂轟亂炸,在困惑彷徨中,就難於承受精神、人格上的分裂所造成的痛苦。

但謊言裝潢粉飾得再華麗也是與善良人心靈中的真善忍格格不入的,許多法輪功學員很快便識破了那些猶大們自欺欺人的謊言,紛紛發表嚴正聲明,聲明以前違背法輪功的言行作廢,表示決不放棄自己對真善忍的信仰。

在各種利益的驅使下,親人和單位領導在馬汝強們的蠱惑下,敵視法輪功,幫助他們從各個方面向我施壓,單位領導讓我下崗,父母不尊重我的意願,撕毀了大法書籍,妻子怨恨我煉法輪功,忘了她以前誇讚法輪功的話,忘了我修煉法輪功後家庭受益的事實,馬汝強們將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的因果顛倒、混淆是非,將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所造成的家庭苦難、單位的麻煩歸罪於處在危難中的法輪功學員,欺騙矇蔽人們竟然對自己的親朋落井下石,這是江澤民分裂民眾、破壞國家法律、損害社會良知,迫害法輪功的真實寫照。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所帶來的危害已經遠遠深入到人類社會、中華民族的各個層面,給整個中國社會、經濟、精神、思想、教育、哲學、人權、法律、道德……埋下了一系列的隱患。

絕食期間,我堅持早晨4:30煉功,包夾人員在警察的指使下,極力阻止我,或捆綁我的腿,或捆綁我的胳膊,用毛毯裹住我的身體在再用繩子綁上,將我放在地上一整夜。這樣迫害了四個晚上,我的胳膊被他們天天捆到後背,我煉功時雖然手形沒法做,可我天天盤腿,不用手搬腿也能盤上。開始時腿也被綁著,到後來他們就不綁腿了。我一有機會就煉功、背法,我一天背幾十遍《論語》,背五六遍《洪吟》及背當時記住的經文。

一天一個醫務人員在灌食時喊著我的名字,說「我佩服死你了!」從她的眼神中能感到這是發自心底的聲音。其實包夾人員和大夫們都佩服我,從他們的談話中我也能感到他們對我的一種尊敬。包夾人員說:馬汝強怕進這個門,繞開走。

我在勞教所遭受的迫害,我的親人和單位領導可能蒙在鼓裏不知道詳情,我給司法廳、省人大和省勞教局分別寫了信反映我被迫害的情況。我也給勞教所寫了被警察和包夾人員迫害的實情。

在我寫信時,一個包夾人員的領頭班長看到我寫的信後,當時就把信撕毀了,並罵道:「還告我們」,他們害怕了。

我沒有灰心,又寫信,我想你撕了我還要寫,這次寫得更詳細,寫好後放在顯眼的地方,目的就是讓他們看到。我盤腿打坐學法,果然,那個班長拿起我寫好的信,認真地看,看完後他急急忙忙把我被捆綁到後背的胳膊鬆綁,顯得格外的客氣和尊敬:「老師,你看我這個人怎麼樣?」

實際上他們後來都支持我寫信。在我離開勞教所的前幾天,魯昕找我談話兩次。

第一次魯昕把我叫到他的辦公室,說服我進食,我說只要我在勞教所裏呆一天,我就一天不進食,也給他說了我被他們打的情況。

第二次魯昕來找我時看到我在煉功,他叫包夾人員把我的胳膊綁在背後,用繩子把我的腿捆住。他親自抓著繩子的一頭使狠勁拽,並且對我拳打腳踢,狠勁掐我的脖子。

寫信後不久,勞教所的一位領導來和我談話,要求我進食,我說把我的一切情況都寫給你們了,他表示一定要看,而我的要求是:「必須要放我。」說完後,和往常一樣,我盤腿打坐,他驚呼:「你太清醒了!」便離去了。

第二天,在我絕食九十六天後,勞教所放了我。

第三次勞教

2002年7月19日,即勞教所放我的第四天,以到了敏感日(7月20日)為由,魯昕帶著警察闖到我岳父家,將我綁架到勞教所,我不得不絕食抵制迫害,六天後,7月25日,勞教所放了我。

我不得已離開了家

馬汝強、魯昕等惡警多次到我的親友家企圖綁架我,經常騷擾我的父母家甚至半夜破門而入。面對法輪功學員的親友,惡警們撕毀了當初的偽善面目,肆無忌憚地對我的親友施加壓力,我的親人遭受到巨大的壓力,母親病危,父親的頭髮全白了,妻子無法正常上班,孩子得不到父愛。

惡警們又流竄到我的單位企圖綁架我,單位領導不但讓我下崗,而且還欺騙我的親人,說單位給了我5000元錢。事實上他們連我該得的正常工資都沒有發給我。單位領導還配合惡警把我被綁架到勞教所時強行拍的損害我形像的照片貼在單位家屬院的大門旁的門衛室。

在江氏集團及其爪牙的迫害下,2002年8月,我不得已離開了家,被迫流離失所。

我所在的工作單位:中國水電部四局西寧八一路樂家灣學校
校長辦公室:電話0971-8017739
教導處:電話0971-8011796
迫害單位:
1.中國水電部四局;
2.中國青海省西寧市樂家灣派出所;
3.中國青海省西寧市二十里鋪看守所;
4.中國青海省多巴勞教所。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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