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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治癒我的病 我堅修到底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4年1月1日】我原來患有高血壓、酒精肝、肝大二指、心動過速等病,通過煉法輪功都好了。十多年前因膠合板被風刮起打到臉部,眼皮被打兩半了,造成眼睛外傷。經省醫大二院、省眼病防治所檢查確診眼底發生改變,兩眼視力分別為0.3、0.4,在修煉後,兩眼恢復視力都是1.5。

因為修大法,我才有這樣健康的身體。2002年我因為講清大法真象,被迫害送綏化勞教所勞教一年。

一年的勞教迫害,沒有動搖我堅定修煉大法的信念。臨回家前,勞教所大隊長問我:“回去以後有甚麼打算?”我說:“我接著煉法輪功,我的工作單位也黃了,一分錢也不開,我要沒有一個好身體蹬不了車,有病也治不起呀。法輪功教人做好人,身體健康,道德高尚,我堅修到底。”監所科長和大隊長交換一下眼色說:“就這樣吧。”於是我堂堂正正的走出了勞教所。

成文:2003年12月30日  發稿:2004年01月01日  更新:2004年01月01日 14: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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