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唐山市大法弟子趙英奇被迫害致死的更多證據(圖)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3年9月2日】趙英奇,男,59歲,家住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區南范各莊礦84樓2樓3號、77樓15樓20號。大法弟子趙英奇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自2002年11月20日被非法關押在唐山市荷花坑勞教所勞教,至12月30日被酷刑折磨致死。荷花坑勞教所惡警對外欺騙說是「正常死亡」。但是,大家看到趙英奇死時的狀態:頭部塌陷,右肋缺一塊肉,臀部兩邊各一塊黑紫一直延伸到後背、脖子。死時睜著雙眼,手和指甲青紫色,2002年12月30日他腹腔特別瘦,後又打水,人才顯得略「胖」。



以前,趙英奇因工負傷,醫療事故造成左腿短缺五公分,被定為四級傷殘。他沒修煉前患有20多年的鼻竇炎、痔瘡,修煉後完全消失,從拄雙拐、坐輪椅到自己騎自行車、三輪車。他雖然60歲,年輕小伙子身體都不如他,他的身體特別健康,這是有目共睹的。然而他的死亡證明上卻給寫上高血壓腦出血,他從來就沒有血壓高過。另外,如果他真的血壓高加上他四級傷殘,勞教所按法律規定是不應該收的。

趙英奇在2002年12月30日送去醫院當天已經死亡,大夫兩次通知送太平間,因家屬意見不統一沒送,結果死亡通知書上卻寫2003年1月2日晚8點零二分死亡。趙英奇被迫害致死的消息在明慧網上發表後,勞教所所長王勇敬帶一干惡警找到其家人進行威逼、恐嚇,真是打死人還不許說,置國法於不顧。

天理昭昭,法網恢恢,江XX及其幫兇的罪惡已經世人盡知,審判的序幕已經拉開。2002年10月,法輪功學員在美國芝加哥聯邦法院把江澤民告上美國法庭。罪名包括:「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反人類罪」等等。美國聯邦法院正在受理法輪功的訴狀。39位國會議員聯名簽署了陳述書,支持美國法院審江。除江澤民以外,另有8名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被告上海外法庭,其中幾名已經被法庭判定有罪。那些還在賣力跟隨江氏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打手快快停止作惡吧,作惡者被推上歷史審判台的日子已經不遠了。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