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說真話及不能洩露天機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3年9月19日】剛得法時,通過學法,我明白了做為一個好人應該說真話,所以不管是在學員之間的交流或日常的工作生活中,我都要求自己說真話,只要是我知道的事情,別人問了我,我都如實地毫無保留地回答。修煉一段時間以後,我發覺在跟常人洪法時,如果我把自己通過修煉悟到的法理都告訴給常人,常人理解不了,不僅起不到洪法的效果,還會把人嚇住,可能因此使有緣人錯過了得法的機緣。所以在洪法時我只跟常人說師父講法的字面上的意思、如何做一個好人及煉功後在祛病健身方面的效果。我也因此明白了在做好事(洪法)的時候,說真話不等於無話不說,應該根據人的接受能力有針對性地說,不能隨便地把我悟到的法理(天機)都告訴給別人。

1999年7月20日以後,由於無法坐視江氏流氓集團對法輪功及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千千萬萬的大法弟子走出來證實法,我也是其中的一員。在證實法、向世人講真象的過程中,我認識了很多不同地區的學員,互相之間建立了聯繫。在被抓之前我就想,我要是被公安抓了,肯定會受盡酷刑,因為我知道很多學員的情況,我把這些學員的情況都當成是天機,我不能洩露天機,打死我也不能說出來。我認為我們大法弟子做的證實法,講真象救度世人的事情都是按照師父的旨意去做的,師父的旨意就是天意。如果我把其他學員的情況都說出來,造成其他學員被抓,無法更好地助師世間行,那就是洩露天機。我被公安綁架後,我就想:我絕對不能把那些跟我有聯繫的學員的情況及給我提供信息資料的好心的常人情況說出來,我不能洩露天機。有了這一念,我發覺好像是打開了智慧之門,我用智慧去給那些「審問」我的公安及做我「轉化」工作的警察講真象(說真話),而我不想說的話(天機)我就不說。這幾年的監獄生活,雖然吃了很多苦。各種各樣的「審問」加起來不下幾百次,警察不僅沒有問出任何涉及到其他學員安全的情況,而且沒有哪個警察敢打我或用髒話罵我的。最近我在學法後從另一個角度悟到了其中的理。

師父說:「有壞思想的人,想不正確的東西的時候,在你場的強烈作用下,也能改變他的思想,他可能當時不想壞事了。可能有人想罵人,突然間改變思想,不想罵了。只有正法修煉的能量場,才能起到這樣一種作用。所以在過去佛教中有這樣一句話,叫做「佛光普照,禮義圓明」,就是這個意思。」(《轉法輪》)

我悟到的是:當我把自己當作一名大法弟子、溶於法中的時候,在我們正法的能量場的作用下,那些警察不要說打我了,他們連罵我的話都想不起來。所以在「審問」的時候,要麼那些警察跟我談得很融洽,被我的善念及語言所感動。要麼「審問」出現一些意外的變故,草草收場,不了了之。也就是邪惡的東西在正法的能量場的作用下,要麼被同化了,要麼趕緊逃離。

在監獄時我曾遇到一位同修,他因為做真象資料被抓。警察拷打他,逼問其他同修的及資料點的情況,同修很堅定,甚麼都不說。後來同修和我被關在一起,我們有機會在一起交流體會。同修雖然本能地知道不能把其他同修及資料點的情況說出來,但他卻不知道怎樣從法理上去清楚地認識這件事情。警察在審問他時跟他說:「你們不是修真善忍嗎?那你就要說真話,我們問甚麼你都要如實回答。如果你不說真話,就沒有做到真善忍。」同修不知道該怎麼回答,因此警察反過來說他不講理,才打了他。我和同修交流了我的經歷:我以前在被警察「審問」時,那些警察也常對我說這句話,我很平靜地回答說:「我是否做到了真善忍,不是由你們認定的,你們說了不算。你們將我非法綁架進派出所,搶走了我身上的私人物品,你們的所做所為與強盜和流氓無異,你們也只不過是披著警服的流氓,一群流氓有甚麼資格來跟我談真善忍?!怎樣說真話應該由我來教你們才對!」那些警察被我說得臉都紅了,他們自己都覺得理虧。審問只能草草收場。

從另一個角度講,如果我們把其他同修的情況說出來,讓警察去抓了其他同修,破壞了資料點,那這些警察等於是破壞正法,阻撓大法弟子救度眾生,是做最壞的事,它們將來下地獄都永遠償還不了這些罪。我們為了不讓那些無知的警察犯下這麼大的罪,為了使他們免於被淘汰,也不能隨便地把天機洩露給那些警察,這也是對警察的善。不僅如此,我們還要跟他們講真象(說真話),告訴他們法輪大法好,告訴他們善惡有報的天理。

通過我們互相交流心得和對法的理解,同修以後再被警察審問時,就沒有出現被警察折磨的事情了。

最近在網上經常看到有些學員的家裏被惡警蹲坑,或被抓後守不住心性說了不該說的話,由此引發了一系列問題,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損失,因此才想到要寫這篇心得體會跟其他同修交流。一個修煉好的大法弟子絕對不會讓警察在自己家裏蹲坑,可以有很多辦法讓那些警察離開我們的家,或者可以設法通知其他同修不要來自己家。只要我們能在關鍵的時候首先為其他同修的安全著想,就會用智慧去處理問題,就能把損失減少到最低。關鍵就是有的學員自己有怕心,正念不足才被邪惡利用了。也就是他的空間場還不正不純,讓邪惡能夠駐留,甚至進一步迫害其他同修。

以上個人領悟,不對之處請慈悲指正。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