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8日
致:總統喬治.布什(George W. Bush),國務卿科林.鮑威爾(Colin L. Powell),美國國會,美國駐華大使克拉克.雷德(Clark T. Randt)。
我們,美國各級政府的官員極為關注我們的美國同胞,加州門羅帕克居民查爾斯-李醫生在中國已被關押6個多月這一事件。
李醫生於2003年1月22日在廣州機場一下飛機即遭逮捕。之後他被迅速送入一場擺樣子審判並被判刑3年,罪名是他「試圖」揭露在中國的法輪功學員所遭受的人權侵犯。
越來越多的證據顯示李醫生受到精神和身體上的虐待,並且迫害還在加劇。
除了李醫生,數十名美國公民的家屬和親人僅僅因為是法輪功學員此刻也在勞教所面臨酷刑折磨。
我們迫切要求您盡可能採取最有力的行動營救李醫生並呼籲釋放美國法輪功學員的家人。我們必須維護我們的立國之本:人人享有自由和正義。
誠摯的,
新州州議員厄普恩卓-奇伍庫拉(Upendra J. Chivukula)
抄送: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
抄送:中國駐美大使楊潔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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