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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8月19日】波士頓──8月16日,“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下簡:追查國際)下屬“天安門自焚事件調查委員會”近日通過對中國大陸官方媒體關於“自焚疑案”公開報導的分析和追蹤,取得進一步重要發現,特別公布“自焚疑案”的調查報告(二)。全文請見(http://www.upholdjustice.org/)。報告揭示出在大陸官方媒體在“自焚事件”的報導中,至少存在14處相互矛盾、有重大出入及公開造假之處,而“自焚案”的主要人員“王進東”、“薛紅軍”等則在被採訪中明顯提供偽證。 對中國大陸所有關於2001年1月23日的“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的媒體報導進行調查發現,大陸的所有報導全部來自於主要的官方“媒體”,包括“新華網”、“人民網”、“中央電視台及其焦點訪談節目”和“光明(日報)網”。而其他大陸媒體報導則採用全文轉載上述“媒體”報導的方式。 然而通過這4家“媒體”的關於“自焚事件”報導的研究發現,在“自焚事件”的基本事實和主要“自焚人員”的基本情況上,這些報導相互矛盾,出入很大,不具備真實性。這其中包括“王進東”及“家人”開始練功的時間從1996年到1997年再到1999年至少有四種說法,從“一家三口”同時修煉到“王進東妻子”“何海華”在“王進東練功”“兩年後”才開始,以及“薛紅軍”稱“練功一年多了”等說法不一。“王進東”更不懂法輪功的基本術語,將法輪功打坐的“雙盤”稱為“大盤”等。 另外,對“自焚事件”過程的描述中,“王進東”甚麼時候喊的口號?從新華社報導“王進東” “站起來”喊到中央電視台錄像“王進東”坐在地上喊,以及新華社第二篇報導在“烈燄”中喊,新華社不僅自己的報導前後矛盾,與中央電視台的錄像也互相矛盾,在“自焚事件”的報導中明顯存在編造和造假。其他如, “王進東”的頭髮“自焚”時有無燒掉?“王進東”身上有沒有“烈燄”?“王進東”身上的汽油是怎麼澆上去的?“王進東”兩腿中的飲料瓶從何而來?“王進東”喊的是甚麼口號?“王進東”他們“自焚”那天上午在幹甚麼?等等問題上也是漏洞百出,編造成分很大。 這些互相矛盾、漏洞百出的報導嚴重違反了媒體報導基本準則和職業操守。新華社第一篇關於“自焚”事件過程的詳盡報導的文章《……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始末》,不僅不具記者名,而且描述了“自焚”過程中的大量具體細節,但這些細節卻並非通過採訪現場目擊人而得到,令人十分質疑新華社記者當時是否在現場,還是只是在編造報導。不管這兩種情況之一的哪一種成立,都證明了報導有造假成分,因為中國官方聲稱“自焚”發生時只有外國媒體在事件現場。更蹊蹺的是,新華社的官方網站已刪除所有有關“自焚事件”最原始報導和原本可供觀看的“自焚”錄像,追查國際只能從其他媒體中得到新華社文章的轉載。 在此調查基礎上,追查國際特別擬定第二批“天安門自焚疑案”取證名單,將重點針對上述9篇報導的記者及4家“媒體”負責人進行調查取證。 追查國際曾於5月16日公布了首次《“天安門自焚疑案”調查報告》(http://upholdjustice.org/Lastest_News/self_immolation_report.htm),調查包括採用先進的語音識別技術對在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節目中前後出現過三次的“王進東”進行語音識別,得出“自焚”的“王進東”與“勞教所中”的“王進東”不是同一人的結論;另從對“自焚”人員進行治療的積水潭醫院進行直接取證也找出重大疑點和破綻。通過調查,追查國際認為“自焚案”是一齣性質嚴重的重大陰謀案,並涉及惡性謀殺和栽贓陷害。此次關於大陸媒體對“自焚事件” 報導的調查不僅進一步確認了“自焚案”存在著明顯的謊言和偽證,而且深入地揭露了中國大陸官方媒體在對“自焚事件”和“法輪功”問題的報導上存在的造假和違反起碼新聞報導準則的行為,即媒體報導需具有真實性、客觀性、不能編造、以及不能使用批判式的惡毒攻擊語言進行煽動仇恨等。這些都表明了,新華社以及其他三家媒體在可信度和職業操守方面,都存在著嚴重問題。與其稱之為媒體,不如稱其為中共的“喉舌”,和為實現江氏迫害“法輪功”的工具。 正如資深記者以及“新聞媒介”責任主編丹尼﹒斯蓋特 (Danny Schechter)在有關“天安門自焚事件”的文章《北京的這把火是自焚還是騙局?》中最後指出,“對於這個如此明顯地粉墨登場“集體自殺”的新聞報導,我們如果現在能全面調查究竟在中國發生著甚麼,我們是否被欺騙了,為甚麼會被欺騙,可能還不算太晚。”(http://www.mediachannel.org/views/dissector/falungong2.shtml)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9/5/39928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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