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血腥屠殺發生了十年之後,於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北京當局在違反憲法和沒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宣布全面鎮壓法輪功,在這三年多以來,國內法輪功學員遭到酷刑虐殺的消息不斷傳出。為了揭露中共對法輪功的誣陷和懲戒作惡者,去年十月,海外法輪功學員以「群體滅絕罪」在美國聯邦法庭起訴負責血腥鎮壓的前國家主席江澤民。這是在中國有史以來第一次出現國家主席級人物被告案件。對此,香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吳國光道出了他對訴江案的看法,認為這是正義和強權的較量。
曾任中共中央政治體制改革研究室研究員的吳國光,於一九八九年六月四日天安門事件爆發前,曾擔任中共前總書記趙紫陽的重要政治幕僚。他於當年二月獲美國哈佛大學「尼門獎學金」,到美國遊學,「六四」之後,他曾一度遭北京當局拒絕進入大陸。他現旅居香港,在中文大學從事學術研究工作。
領導人非全同意鎮壓法輪功
吳國光首先向記者指出,中國政治內部對於鎮壓法輪功,意見並不一致,他說:「但是看各種各樣的媒體,好像香港的媒體透露也好,看中國領導人講話的一些蛛絲馬跡也好,並不是領導層都同意鎮壓。那麼江澤民一意獨行,認為法輪功對中國共產黨形成這麼一個挑戰,就像一九八九年鎮壓學生這個思路差不多。」
他認為,人民應該享有信仰自由,政府不應該干預,更不應該用暴力手段來箝制信仰自由。他說:「在我看來,法輪功是一個修煉。你有批評的權利,人家有修煉的權利,那麼訟裁者不應該是政府,你可以信基督教、佛教、道教,法輪功(學員)說他不是宗教,有人說他是宗教,這是每個人精神領域的事情。就像現在中國你可以相信『三個代表』,可以不相信『三個代表』,這個我想不應該用政府的手段來解決,更不應該用暴力的手段。」
法治健全國家告江是個嘗試
諷刺的是,法輪功不但沒有因為受到鎮壓而被壓倒,反而廣傳到世界六十多個國家去。吳國光認為,就是因為這種「國際連繫」使得法輪功可以通過法治途徑去把問題解決。他說:「政府作為一個暴力機器來迫害與自己想法不一樣的人,與鎮壓『六四』如出一轍。因為『六四事件』中的學生也好,市民也好,沒有廣泛的國際連繫,大多數支持學生的人都生活在中國,那些失去孩子的媽媽,天安門母親,她們都生活在中國裏面,她們很難有一個廣泛的國際背景,來通過國際上的這樣一個法律,來解決這個問題。法輪功看來具有廣泛的國際信用的運動,在這樣的情況下,有些支持或同情法輪功的人士在其他國家,法治比較健全的國家,通過法治手段來解決,我想可以是個嘗試。」
對於能夠通過法律途徑去解決法輪功被鎮壓的問題,吳國光指出,不僅可以伸張正義,懲治罪惡,還可以教育其他的人。他說:「我想,通過法律的手段來解決這個問題會比較好。」「法律選擇可以伸張正義,可以懲治罪惡,還可以在伸張正義和懲治罪惡中教育其他的人:『不僅是江澤民這樣做是不對的,其他的人這樣做也是不對的,不應該通過國家的力量來迫害(老百姓)。』在西方的歷史上,幾百年前在這方面已經做出了很多很多的進步。今天基本上西方民主國家是不會發生這種事情的,很遺憾中國還在發生這種事情,那麼既然有國際的法院能夠受理這件事情,我覺得是一個好嘗試。」
『強權就是公理』干擾裁決公正
至於起訴江澤民案件對中國的政治局勢是否會造成影響,吳國光表示,是正義和強權的一個較量。
公理就是公理 按公理來辦事
雖然吳國光相信在現實中公理可能敵不過強權,但他認為,南斯拉夫領導人米洛捨維奇在國際法庭受懲罰,是國際政治在本世紀以來發展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指標性事件。他說:「最近幾十年,特別是冷戰結束以後十幾年後,這樣一個國際政治發展當中,整個國際法律化的程度是愈來愈增加,過去每一個主權國家都認為自己是至高無上的,所以一個主權政府無論你是民主的還是不民主的,也不可以說『這個國家的人是我的,死了也是我的』;『所以你外國人不要進來指手劃腳』,這個已經不能在當今(國際)社會被人接受。」
他續說:「米洛捨維奇被審判進一步表明,國際法在這個領域,對一些主權國家的領導人利用國家機器的權力來對一些本國的公民也好或是要脫離他的公民也好進行迫害、種族的侵蝕和殘殺,這些都可以行使國際法的權利。政治和法律在較量的時候,法律的地位就愈來愈提升,『強權就是公理』放在一百年前沒有任何疑問,現在問題就多了很多;那再過十年二十年,大家就會說這是個很荒唐的事,公理就是公理,都要按公理來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