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在迫害法輪功的整個過程中從來就沒講過法律


【明慧網2003年6月4日】江××在公開場合把對法輪功的迫害說成是「依法打擊」,江××所說的「法」到底是「法律」的「法」,還是「法西斯」的「法」?

一、法輪功根本不存在違法問題

法輪功(也稱法輪大法)的一切都是公開的,李洪志老師的所有著作都是正式出版發行的(原來在中國大陸也是如此),同時刊登在明慧網上供讀者免費下載(www.minghui.ca),法輪功的一切都是合法的,根本不涉及政治法律問題。

法輪大法是修煉,大法要求修煉者按照真善忍從做好人開始一步步提高自己,同時身體得到淨化,實踐已證明了法輪大法對淨化人身心的巨大作用,所以全世界才會有越來越多的人修煉法輪大法,法輪功才會在全世界得到八百多項褒獎和支持提案。除在中國大陸法輪功被江××迫害之外,在全世界所有的國家和地區(包括香港)都是合法的,目前在全世界60多個國家和地區都可以看到集體煉法輪功的場面。就是在中國大陸江賊一夥對大法近四年的迫害中,大法弟子除了堅持修煉和用和平方式向政府和世人講清真象外,沒有一人有任何違法行為。「知道你們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成為被利用來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大部份工作人員的一句口頭禪,在事實面前,怎能掩蓋得了迫害好人的實質。

二、對法輪功的誣蔑定性完全是無恥的陷害

全世界都知道江××對法輪功的誹謗,完全是出於迫害並欲鏟除法輪功的需要。1999年10月,江××在國外訪問時對法輪功進行誹謗,然後由人大制定了所謂的「X教法」(簡稱),然而邪教法中規定的邪教六個特徵與法輪功毫無關係,反而是對××黨的最恰當的描述。同年10月底,人民日報一篇特邀評論員文章,此文章凌駕於法律之上,不顧事實編造謊言,完全是文革批鬥。所以這種定性沒有事實根據更沒有經過法律審定,是無效的。其實給法輪功的所有定性和指責都是不符合事實的,也都是違反法律的,更談不上依法。江××若尊重法律,就不會有迫害法輪功這場浩劫發生了。

三、610不是執法機關,其所為都是違法的

江澤民為了迫害法輪功,專門成立了610辦公室。不僅中央有,各省、市、區、縣層層都設立了610,各系統也有相應的610,真是縱橫交錯。610凌駕於政府和法律之上,尤其是凌駕於憲法之上,在江××的控制下,專門負責策劃、布置、指揮迫害法輪功,壞事幹盡,罪惡累累,很像中國大陸文化大革命中的文革領導小組,不過610更邪惡。610的所為都是違法的,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

四、控制媒體造假 為迫害法輪功鋪路

法輪功怎樣,煉法輪功的都是些甚麼人,江××非常清楚。在中國大陸煉法輪功的人迅速增多早就受到關注,全國人大做過全面調查,得出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結論,公安部也不只一次地對法輪功做過調查研究,知道法輪功不參與政治,不存在政治問題。國家體委在1998年派出的調查法輪功的人員中不僅有領導幹部,也有專家學者,並且在調查中做了大量的錄音、錄像和各種數據的統計等,完全了解法輪功在客觀上對於精神文明和祛病健身所起的良好作用。每個調查結果必然上報國家最高層,江××不可能不知道。大法弟子在4.25和平上訪所表現出的高素質江××也全知道。事實上法輪功好、法輪功受歡迎恰恰是心胸狹窄的當權小人江××要迫害法輪功的真正原因。

當然這真正的原因是不能讓世人知道的,為此江××及其同伙精心準備,用威逼、利用等各種卑鄙的手段收買和封住當事人的嘴(已陸續有一些當事人站出來澄清事實,如袁玉閣等人因此都受到殘酷迫害),或編造謊言或移花接木或歪曲事實,並利用現代化的技術方法製作出來。到1999年7月22日把報紙、廣播、電視等一切媒體全部利用起來,鋪天蓋地、轟炸式地反反復復大搞欺騙宣傳,攻擊污衊陷害法輪功及其創始人李洪志老師。而且以後每隔一段時間就故伎重演利用媒體推出一個所謂的「新罪證」,甚至導演出「天安門自焚」、「自殺、殺人圓滿」等悲劇鬧劇醜劇不斷地播放,矇蔽煽動不明真象的人仇恨法輪功,使許多人上當受騙,謊言也欺騙了全世界善良的人們和各國政府。一些人被搞亂了思想,更多的人顧慮利益的得失而不能站出來維護正義,從而使江××迫害法輪功的陰謀得逞。

江××對法輪功的打擊迫害就是建立在造假、控制媒體製造輿論基礎上的,哪裏是甚麼依法。

五、大搞信息封鎖 不讓世人了解真象

謊言和假象最怕被揭穿,江××做賊心虛,所以在控制媒體大搞欺騙宣傳的同時大搞信息封鎖。

江××下大力氣大量撥款,抽調一批計算機等方面的人,讓他們「研究」的「課題」是封鎖住法輪大法網站、還有江××認為不利於他統治的一切信息,而且這種研究還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地不斷進行。為了封鎖需要,他還用納稅人的血汗錢購買世界最先進的有關設備,採取各種措施,例如設立網絡警察監控互聯網信息,攔截法輪功的明慧網等和國外其它一些網站,同時對國內網吧和個人上網嚴密監控,還有種種禁令和相應的信息干擾等,使中國大陸的民眾無法登陸明慧網等國外網站,也接收不到國外的一些廣播和電視……除了受江××控制的媒體宣傳外,聽不到看不到其它不同的信息,江××妄圖以此來控制人的思想達到任憑他擺布的目的。

為禁止大法弟子上明慧網、正見網、新生網等大法網站,禁止向外發送被迫害的消息和製作發放大法真象資料,江××用現代化的設備和各種特務手段監視大法弟子,並用金錢收買人舉報,對他們認為可疑的人強行綁架,對可疑的住宅調用公安警察和防暴部隊砸門、撬鎖、鑿窗戶,非法闖入民宅抓人拿物。這樣被抓捕的大法弟子很多,他們被強加上種種罪名進行迫害和重判。在人類信息共享的今天,江××這樣千方百計地封鎖外面的一切消息,阻止人們傳遞交流信息,尤其懼怕明慧網,這也充份暴露了他所幹的一切見不得人,怕曝光。害怕中國和世界人民知道法輪功真象及法輪功被迫害的真象,也害怕中國大陸的人民知道全世界都在揭露和譴責他的惡行。

六、江××在中國大陸對法輪功迫害情況簡述

這場發生在中國大陸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由於封鎖和虛假宣傳,絕大多數老百姓是不知詳情的。江××對法輪功近四年的迫害中,所犯下的滔天罪行罄竹難書,在此只將迫害的基本情況簡述如下:

1、1999年7月22日後,對原煉法輪功的人集中軟禁起來辦所謂的洗腦班(農村是由公社負責,城市是各系統、單位和街道辦事處負責)和反覆找談話等方式,強迫放棄煉法輪功交出大法書籍和資料,還要寫出保證書。法輪功的負責人(其實就是為大家做一些服務工作的煉功人)都被抓起來拘留(或隔離)審查,時間長短不一,在這期間他們的家被抄,他們本人被要求交代法輪功所謂的組織和活動情況等。後來一部份人按照上面的要求對法輪功「揭批」並保證不煉被放回家(一般還得交一定數量的保釋金,若發現還煉不僅沒收保釋金還要重新處罰)有一部份人被判刑,3~18年不等,投入監獄。在相當長一段時間裏電視台在天天播放攻擊污衊大法內容的同時反覆播放他們洗腦班的所謂成效,強迫原煉功的老百姓按照他們的要求來發言表態。強迫人放棄修煉法輪功並收繳個人的大法書籍等。這本身違反了憲法中規定的公民有信仰自由和公民私有財產受法律保護的規定。而且各地在強迫大法弟子放棄修煉中,尤其是對堅修者謾罵毆打並不少見,甚至有被打死的。還有的大法弟子被像文化大革命一樣遊街示眾(如黑龍江省依蘭縣的呂桂文等),有的幹部和工作人員向大法弟子家屬乘機勒索錢財……是依法還是違法顯而易見。

2、捏造事實和栽贓陷害等手法編製的謊言可以欺騙那些對法輪功不了解的人,壓力可以使一些了解法輪功的人沉默,可是對於已經在大法中修煉並深受益處的煉功人只能是適得其反,使他們更加堅定修煉。同時他們本著對人民、對國家、也對大法和自己負責的精神,依照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實事求是,以自己修煉大法的親身經歷用書面或口頭向各級政府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希望早日糾正錯誤做法,得到的回答是「這是上面精神,是江××的命令,我們無能為力」。在這種情況下,大法弟子只好克服種種困難,進京上訪。然而國家信訪局歷來被宣傳為聯結群眾的紐帶和橋樑,及時聽取群眾意見和呼聲的地方,此時卻層層設攔、不讓法輪功學員進去。到信訪局上訪的大法弟子不僅被拒之門外,而且還要被等在那裏的公安和便衣抓起來送交北京或上訪人當地的公安部門受處罰。在無人聽我們反映情況,連上訪信也不接收,一切良好的願望統統成為「罪證」的情況下,無奈大法弟子後來就直接到天安門證實大法。有的靜靜煉功,有的直接告訴世人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結果一樣都被抓捕。北京從火車站到大街小巷和公共場所,尤其是天安門都增加了更多的警力和便衣抓捕大法弟子。幾年來在天安門被抓捕的大法弟子無數,天安門也成了江××迫害大法弟子的見證。

被抓的大法弟子先被送到天安門公安分局,在那裏查出所在地的一般交給所在地住京辦事處押回本地進行迫害,其他大法弟子被分送到北京和周邊地區的派出所、拘留所,也有被直接投入勞教和判刑的。因為有610的邪惡命令,大法弟子在此期間一般都被迫害得相當嚴重。例如不讓睡覺晝夜審問,他們首先查問你從哪來,大法弟子為了阻止惡人株連無辜的親人和地方的有關領導,一般不報姓名和住址,不配合就被施以暴力,拳打腳踢、電棍電、煙頭燙、用棍棒打,把人綁在鐵籠子裏,放在露天裏幾天幾夜,夏日白天烈日曬,晚上蚊蟲咬,冬天凍,或往身上澆涼水……等等等等無所不用。很多大法弟子被折磨得死去活來,又有多少大法弟子被活活折磨致死,只有天知道。

大法弟子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公民,到天安門表達一下自己的意見願望,這是行使公民的正當權利,卻被這樣對待,憲法所規定的信仰和言論自由成了一紙空文。

3、各地區被抓的大法弟子都被要求「悔過、保證與法輪功決裂」、不再上訪、不再講真象……這一切顯然無法使修真善忍的大法弟子接受,那麼就被拘留,一般是以「擾亂社會秩序」的名義拘留15天或30天,但甚麼時候放出來那得看你是否按照他們的要求「轉化」,至少是得寫保證書,或在他們寫好的保證書上簽字。根據上面的要求,辦案人調動一切因素:單位領導、同事、家屬、親屬來勸說,加之恐嚇、威脅、毒打等,總之目的一個就是要你轉化或保證……按要求做了就放人,否則無限期關押,多少天不等,一個月、二個月、三個月、五個月甚至更長時間。我所知有拘留一年的,如哈爾濱的朱純榮等被關在哈爾濱公安七處所管的哈爾濱第一拘留所(開始在二所了,俗稱鴨子圈的地方)。朱純榮等只是準備進京上訪,在火車上被抓回,大約是1999年的9月底,關到2000年9月底。朱純榮又在2001年春進京上訪被抓,2001年4、5月間被送進哈爾濱萬家勞教所至今還在受折磨。

而隨著對法輪功的迫害升級,不僅進京上訪,只要是堅持修煉向世人講真象者幾乎都被拘留過。大法弟子被強行從家裏、單位、甚至大街上抓送洗腦班,不配合就拘留。後來拘留所也被利用來強迫洗腦、逼迫大法弟子放棄修煉。近四年來有多少大法弟子被拘留真是數不清,關大法弟子的拘留所常常是人滿為患。2000年我在拘留所有兩次趕上惡警迫害大法弟子的高峰,一般每個監號平時裝十人左右、定員不超過16人的地方,此時都超過25人甚至高達30人。白天人挨人坐得滿滿的,夜晚一個挨一個側身立臥,那是名副其實的「碼鋪」,人所佔空間太有限達不到健康的最低要求,密度太大了。可以想像在炎熱的夏天,人擠在一起是怎樣的,尤其每年的7月22日左右。從大法弟子被拘留的情況可見根本不是甚麼依法。

4、中國大陸的勞教所本身就是法律濫用的產物,因此國際社會一直呼籲中國取消勞教制度。近年勞教所成了江××迫害法輪功的基地。已有多少人被勞教的確切數字由於封鎖消息無法統計,但僅哈爾濱市集中關押大法弟子的勞教所就有萬家勞教所、長林子勞教所和戒毒所三處,而且黑龍江省關押大法弟子的勞教所還有好多個,那全國關押大法弟子的勞教所有多少,共有多少大法弟子被勞教?

被勞教的大法弟子中有六、七十歲的老人,有小孩兒哺乳期的母親,有煉法輪功後康復的重病患者。2001年春節前黑龍江省雙城市往哈爾濱長林子勞教所投教的人中還有一個十歲的小男孩兒……對大法弟子的投教不僅不講法律也不講人性,完全是迫害的需要。

我在勞教所的經歷告訴我,對於大法弟子,勞教所上級給他們的主要任務是「轉化」。所謂轉化就是讓你放棄大法修煉,並按照勞教所的要求去做,首先寫三書,即決裂書、保證書、悔過書,具體寫法有現成的模式固定的詞。你只要答應不再煉了,就讓你照抄一份,並對你由嚴管轉為寬管(勞教所有嚴管、普管和寬管)。接下來要求寫揭批、按媒體宣傳口徑去顛倒黑白以滿足上面的要求,還要求「現身說法」,不管你過去煉法輪功受益如何,都要說成如何受害,這是「要求」,否則不能減期,都按要求做者可早日回家,勞教所也可報上成績一份,邀功請賞。

事實上煉法輪功的人都知道法輪功是甚麼,他們有修煉的切身感受與體會,他們會真誠地把大法的真象、把自己如何在大法中受益的情況告訴勞教所管教。一些即使文化很低的大法弟子對涉及的有關問題一般都會給你解答清楚,那是因為大法不僅可以淨化身心還能開啟人的智慧,管教們常常說的一句話就是「講不過你們」,有些時候他們不允許大法弟子講話,甚至用寬膠帶封大法弟子的嘴。為了迫使大法弟子放棄修煉,勞教所煞費苦心,從方方面面下手。

其中最常用的手段是把一個大法弟子用兩人以上包夾起來,不分晝夜地強制洗腦,用利益的得失、是非顛倒的謬論引誘大法弟子放棄修煉,更卑鄙的是利用大法弟子對大法的正信和對師父的崇敬,編造謊言或從大法中斷章取義地拿出某句話來歪曲邪悟,妄圖搞亂你的思想以聽從擺布……

還用超強度的勞動拖垮你,生活條件上住得擁擠潮濕、吃得極差又吃不飽,連生活的必需品使用也受到種種限制,若不寫保證書,每月一次的正常接見日也被剝奪,甚至家屬送來的衣物都不給轉交,造成你生存非常艱難,從而逼迫你放棄修煉。

更令人髮指的就是酷刑折磨。送集訓隊其實就是集中到隔離室,或其它地方殘酷迫害。他們利用犯人和幹警打、電棍電、罰蹲(一天幾小時)、罰站(成天成宿被綁站)、長時間坐鐵椅子、綁吊。其中有一種吊法雙手背後向上吊起,四處不靠,全身重力在兩個手脖子和腳尖上,不答應簽字或他們的要求不放下來。例如2001年6月19、20日萬家勞教所七大隊隔離室前後有二十多名大法弟子被這樣吊著,其中被吊的馬冰娟(來自哈爾濱市)要大便不放,屎拉在褲子裏,楊秀麗(來自大慶)要求上廁所不給放下來,致使尿在地上,遭惡警吳寶雲打罵,並把擦尿的拖布往楊秀麗的嘴裏塞。還有被注射摧殘人的藥物,2001年4月雙城的郭明霞在萬家勞教所七大隊絕食期間被以談話為名單獨叫到辦公室,強行注射不知何種藥物,致使全身癱軟無力,被送隔離室,後又送萬家醫院,幾個月後身體還沒完全恢復。參與迫害者有七大隊的林副隊長等。各地迫害大法弟子所採用的酷刑種類數不勝數,可謂集古今中外之大成,為了讓大法弟子轉化他們真是不擇手段,邪惡至極。

被勞教(勞教期有1年、2年、3年)的大法弟子不放棄修煉,勞教期滿也不釋放,不知道這又是哪家的法律。後來在全世界大法弟子及全世界正義之士的抗議聲援下,以及其它種種因素作用下,被超期關押在勞教所的大法弟子一般在2001年8月開始有些被釋放,據說這是司法局下了文件所致,不知道是權大還是法大。不過還有很多勞教期滿的大法弟子仍被加期關押,而且被釋放的大法弟子也有又被抓勞教的。

5、大法弟子還有一些被判刑投入監獄的,而且2002年以來,以各種藉口抓捕的大法弟子多數都被判刑,而且刑期較長,這也是迫害升級的表現。被判刑的大法弟子所謂案件的審理根本不是依法行事,不顧事實,不允許大法弟子辯護,這種審判毫無公正可言。也正因為如此,從來對大法弟子的審判都是秘密進行的,而且還布滿警力抓捕到場的大法弟子。

大法弟子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無罪,大法弟子把法輪大法真象、把江××殘酷迫害大法弟子的真象以及這場迫害給中國大陸和全世界帶來的災難告訴世人這有何罪。應該受到法律和正義審判的是踐踏法律和人權、迫害大法弟子的江××及其幫兇們。

6、有些地方把堅持修煉的大法弟子強行送到精神病院進行迫害。一個身心健康的人被當作精神病患者對待,強迫注射和服用具有強烈刺激性藥物,不服從就凶殘地施暴,用這種方法摧殘大法弟子,可見江××完全喪失了人性。

7、一些大法弟子為了躲避迫害離家出走,被迫流離失所。幾日幾月還好說,可年復一年他們衣食住行無保障,還要時刻提防著被追捕,可以想像他們處境的艱難。他們沒有犯法,他們是中國大陸的好公民,就因為他們煉了法輪功而被當作犯人通緝。為了抓捕大法弟子,一些火車站的檢票口把法輪功創始人的像片放在地上讓乘客踩著過去,有誰不踩就被當作大法弟子抓起來,有的長途汽車站也這麼做。在火車上乘警在檢查中對所謂可疑的人也讓你罵李老師罵法輪功,不罵者被當作大法弟子抓捕……不知是甚麼法律有這樣的規定,可見黔驢技窮。

8、對於仍居住在家的大法弟子和從勞教所、拘留所走出來的大法弟子,迫害並沒有遠離他們。幾乎所有大法弟子的照片和基本情況都被上網待查,而且還被強迫取指紋手印,平時分別由單位保衛處或街道、派出所看著、掌握著他們的行蹤,實際上是被監視居住。而到所謂的「敏感日」或中國大陸有大的會議或活動時,這些人就更被格外「關照」。2000年在兩會召開前,大法弟子們被要求簽字,保證在此期間不進京,或被集中辦洗腦班、軟禁等,以後大法弟子都抵制不配合,他們也改變了監控的方式。大法弟子家家電話被監聽,身份證被沒收,實際上使你寸步難行。而且當認為你有甚麼可疑或上面有了甚麼迫害指示,隨時都有被抓的可能,例如有一位從勞教所超期釋放出來的大法弟子不久後又被從家中抓走送去勞教,有人詢問原因,被告之上面有指標,不知指標和法律是甚麼關係。對中國大陸的大法弟子來說迫害隨時存在,只是形式不同而已。

在中國大陸,大法弟子生命財產得不到保障,憲法賦予的基本權利被剝奪。因堅持信仰一些人工作被調動、被提前退休、被迫辭職,也有被開除的,在農村有的大法弟子的責任田被沒收。年輕的大法弟子有被開除學籍的,升大學或研究生錄取資格被取消或被終止讀碩士、博士,有的雖然讀完了研究生,學術論文優秀,在一切都合格的情況下因為不與法輪功決裂就不給頒發學位證書,出國被禁止。大法弟子的子女升學、就業、參軍、出國等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也有的夫妻被迫離異。而且那麼多大法弟子被以各種形式非法關押喪失人身自由,造成無數的家庭妻離子散、骨肉分離,老人得不到照顧,孩子無法撫養,甚至家破人亡……

江××及其610辦公室對大法弟子的種種迫害,對法輪功的殘酷鎮壓,嚴重侵犯了人權。為了逃避國際社會正義譴責,江××玩弄了簽名的把戲。利用權力讓其被統治下的中國大陸民眾簽名支持,事實上簽名者中除極少一部份甘願被江××利用外,廣大簽名者根本不是出於自願,簽名的人中有多少人了解法輪功的真象?更有多少人了解江××迫害法輪功的真象?何況這種簽名是被要求單位派代表,還有被命令的中小學生……完全是強姦民意。試想正當的法律行為還需要民眾用這種方式表態嗎?然而不管江××搞甚麼把戲、耍甚麼手腕,最多只能得逞一時,紙包不住火,他迫害法輪大法弟子的真象必大白於天下。

江××在對法輪功近四年的迫害中,從來就沒講過法律,沒有哪一點是真正按照法律執行的,公安司法機關成了他迫害法輪功的工具,法律成了他迫害的招牌。江××對法輪功所幹的一切本身就是對法律和法制的踐踏與破壞,已經觸犯了法律,侵犯了人權。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江××理應受到法律的審判與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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