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黑龍江省湯原縣大法弟子馬春華等被迫害紀實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3年6月29日】黑龍江省湯原縣大法弟子馬春華,於99年7.20進京被押回當地拘留15天,2001年6月23日懸掛大法真象條幅被惡人出賣,當晚10點被逼離家出走。流離在外期間,縣公安局惡警夥同610人員常到家中騷擾,軟硬兼施,其丈夫受不了這不斷的騷擾,加上被抓到公安局威逼,最後說出了馬春華藏身處。

2003年1月4日,大法弟子馬春華、李秀芹、李文義被惡警綁架,大法資料點被破壞。次日,李文義的哥哥李文濤又被惡警綁架,不幾日,李秀芹被非法判勞教1年轉送到佳木斯勞教所迫害,馬春華等3位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在湯原縣公安局看守所,受迫害近半年,始終堅持對大法的信仰,不配合邪惡。惱羞成怒的惡警便夥同610及枉法法庭重判馬春華10年徒刑,李文義、李文濤各判4年和3年徒刑。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