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只因一句真心話 胸骨和肋骨被打斷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3年6月27日】我於97年5月底開始修煉法輪功,身心同時得到淨化,道德昇華。98年為本地區捐款150元。我家住樓房,學功以後經常打掃樓道衛生,家庭和睦,鄰里友好。98年單位搞優惠政策「辦病退」,得開假「病假條」,作為修煉人我沒辦。到2000年退休時,雖然錢少點,但我心安。師父在《佛性無漏》的經文中說:「其實你們以前的本性是建立在為我為私的基礎上的,你們今後做事就是要先想到別人,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佛性無漏》)。我努力照「真善忍」的教導去做。自煉功後,身體健康,沒花過一分錢藥費。

99年7月22日中央電視台說法輪功 「非法」,我就不理解。師父教功分文不收,教學員按「真、善、忍」做人多好,而且還不斷地為我們淨化身體。通過學法修煉,修煉人的心靈也在不斷淨化,人心變好,社會變好,對國家有甚麼不好?於是我給有關部門寫信上訪,沒回音。99年12月22日我去北京信訪局上訪。到信訪局門口,我們看到許多人圍在門口,我們以為他們也是上訪的。有人問我們是哪裏的,我們就說了。結果被駐京辦的公安帶到它們那兒,不由分說把我們銬在暖氣上,問姓名、住址、工作單位後,就不理我們了。我們被欺騙了,上訪沒成功。晚11:00點多單位公安處來車將我們送到市公安局二處。到那裏夜間2:00點多,將我們4人銬在走廊上,至8:00上班前才給我們打開手銬。問完口供,給我們照了相,遞給我們一個條兒「擾亂社會秩序,刑事拘留一個月」。上午11:30點給我們4人送市看守所,在那待了一天,因我丈夫在那兒工作,從我到那兒就沒間斷想讓我放棄修煉,一看我堅定修煉,24日又乘我單位公安車把我送到拘留所。這裏伙食費每月600元。共關了20多個大法弟子,我們每天堅持學法煉功。惡人讓我們表態,我是第3個發言的,我在大家面前一站說:「法輪大法是正法」。話剛一落音,上來兩個警察,把我推到一牆根罰站,發言的那兩個功友也分別拽到另兩個牆根罰站。一個月後放人時,有的人讓交5000元、3000元、2000元不等,2000年1月19日我被無條件釋放。

2000年1月25日我又去了北京,信訪辦根本沒人接待,我又同兩名功友被我單位接回,他們讓我蹲在車座後邊。這次沒拘留我,說我家三口人有兩口在公安局上班,直接讓家人帶我回家。

2000年2月29日,單位接到上級指示,為防止我們再次進京上訪,由單位看管。他們讓我丈夫、女兒夜間看著我,白天單位派4人看著我,中午在我家吃一頓飯。誰接觸我都會明白真象的,17天後我才自由。一個月後單位又送我去洗腦班,裏面已有29人,每人交450元,單位交1150元作為管理費。在這裏,我們沒有人身自由,被強制洗腦,被罰站、跑步。無論惡人採取甚麼辦法,都達不到目的。最後洗腦班徹底失敗。2000年6月,單位又派2人來我家看著我。

2000年11月17日,我再一次去北京證實法,我被帶到天安門派出所拘留一天,由於沒報姓名、住址,後來我們被非法關押在北京通州看守所。我們絕食絕水,在那裏我因煉功被拳打腳踢、瓶子砸、往身上潑涼水,被強迫灌食。最後邪惡沒了招,我們全體釋放。

2000年12月27日,我又一次來到天安門廣場,打開了橫幅,喊出了「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還我師父清白!」「釋放獄中所有大法弟子!」一個便衣跑過來奪下橫幅,舉起拳頭衝我兩眼就打,又踹我一腳,將我推入車中。把我們帶到崇文門派出所,我沒報姓名、住址,它們給我編號155號,我與一位長春女大法弟子還有另一位男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在派出所外面一個小棚子裏24小時,18小時不讓上廁所。第二天我們又被關押到崇文門看守所,我們監室共有7個大法弟子。我們絕食抗議這不合理的關押。12月29日早晨煉功,犯人在惡警的指使下,對我們拳打腳踢,專門踩我們的心、胸、腎的位置,一個姓劉的狠命的踢我的肋部,直到我不能動為止。

中午我們又開始煉功。它們認為我是帶頭的,就3個人打我一個人,3個人輪番踩我胸部的一個位置。看我還煉,它們氣急敗壞,揪著我的頭往牆上、床上磕,頭髮被揪掉一大撮,又用拳頭捶我腹部。當時有4個大法弟子一看要出人命了,大喊「不許打人!」這時管教才進來,當時我的褲子被犯人撕開,頭髮蓬亂,臉色蒼白,全身不能動。惡警說:「今天你要在這兒煉功,這裏關的可都是殺人犯,我們保證不了你的人身安全。」我說:「我們沒有罪不應關在這兒,可你們偏要把我們關在這兒,我們是修煉人,到哪兒也得修煉呀。」我明白,這都是它們唆使的,它們在監控器裏看得清楚著呢,大喇叭天天廣播不許打人的規章制度,都是迷惑人的假象。在這裏警匪一家,管教還經常給牢頭送煙,它們私下扣我們每人300元錢說是給我們買生活用品和被褥。其實大法弟子的用品全都讓犯人霸佔,它們把舊被褥換給我們,可是管教還表揚它們「關心」我們,真是「黑幫亂黨,政匪一家」(師父《洪吟》)

這時的我肋骨已被打斷,疼痛難忍,可惡警仍然天天讓犯人給我們灌食,對待我們十分兇狠,哪裏還管衛生和我們的死活。12月31日我們100多名大法弟子被轉移到河北唐山遵化縣,我們6名大法弟子被關到張家口崇禮縣看守所。惡警威脅我們說:「上邊要求不說出姓名、住址,死也不放人。」我心裏明白,師父說了算,我們一定能回家。2001年1月13日我經過了18天的絕食,被無條件釋放。

2001年1月19日,家人帶我去醫院檢查,結果:胸骨打斷、3條肋骨斷。到第二天,我兩腳腫脹,全身搔癢。檢查身體的醫藥費花掉300元。後來,我堅持煉功,沒有經醫院治療,是大法的超常使我再一次恢復健康。

以上是我4年來所遭受的非人的迫害,只因我說了一句「法輪大法好!」像我這樣的大法弟子無辜受迫害的在中國大陸千千萬萬。而且我丈夫是看守所的第一副所長,女兒也是公安局的,我都沒能倖免於難,他們還因我煉功受牽連;何況那麼多沒有「關係」,也無權無勢的大法弟子,他們所遭受的迫害都是世人難以想像的。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