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順市教養院惡警姜永楓的犯罪記錄


【明慧網2003年6月2日】我們透過多方調查、核實、取證,掌握了撫順市教養院惡警姜永楓貪污、敲詐、侵吞法輪功學員大量財物的事實,現已將有關材料轉寄撫順市司法局。

早在2001年2月26日,明慧網上就發表了揭露惡警姜永楓殘害大法弟子的罪行和2002年8月18日發表的揭露姜永楓貪污法輪功學員錢財的事實。姜的一件件惡行在明慧網上曝光後,教養院為了避開醜聞,掩人耳目,同時也想充份利用姜的陰險殘暴的邪惡本質,將原任男隊大隊的姜調至六大隊任副大隊長,繼續違法犯罪。

眾所周知,教養院新收班的班長及其四防人員都是院長、科長及各大隊大隊長的關係戶,其實就是行賄者,他們在政委劉志剛的指使下,對法輪功學員施行慘無人道的迫害,利用種種卑鄙手段折磨摧殘大法弟子。請知情者提供更詳細的情況。

遼寧省撫順教養院惡警副大隊長姜永楓,追隨江澤民幹盡壞事。據我們所知姜永楓利用職務之便,犯有以下罪行:

1、到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學員孫海波家,向孫妻要煙,要海鮮,還與其妻說不許對別人講。
2、向大法學員王純傑索要一套西服,一雙鞋;以給辦從教養院放假為名向大法學員張××勒索4萬元(對外還說僅是6千元)。
3、貪污大法學員李文松留給趙連凱做為生活費的400元錢。
4、指使犯人對大法弟子進行非人的折磨。

今後,我們將陸續對這些迫害大法的惡人及其所犯罪行在不同範圍內進行曝光,甚至在國外起訴。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514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