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三件事的一點個人體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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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6月2日】勞教所對我的非法關押結束以後,我一直就按照師父所說的三件事做好:看書、講真相、發正念。在講真相方面,確實做到了沒有怕心,都是到某市場、公園、汔車上和人多的地方講,人越多越好。我借用每一點小事發揮我的智慧,給他們講我是怎樣受益的,怎樣做好人,邪惡怎樣製造假象和陷害我們的,用我親身的經歷講給他們聽,我不放過一個機會,心裏總是想著這個事。我每次講完以後,回想當時的情景,我心裏非常舒服,那些眾生都是仰著樂呵呵的臉愛聽我給他們講,不明白就問我,聽不著的還走過來兩步聽。因為我到過好多同修家,聽同修的言語當中,真相講的很少,所以才寫此文。

關於發正念的問題我到過幾個同修家和同修一起發正念都不一樣,有的連十分鐘都不到,有的一會看看表,有的一會睜開眼,有迷糊過去了,手倒下了自己還不知道,有的說她自己不是頂天獨尊的大佛,不能想這句話,有的光為他自己的親人發正念,這不是情沒放嗎?有的把手斜放著。我知道出現這些問題都是學法不深不悟的結果,我們是同一位師父的弟子,雖然不是一個模子裏倒出來的,可基本的要求也得做得差不多吧,我們不要以為自己的就對,要經常和同修切磋是師父留下來的修煉方式,比學比修共同提高,做好。師父說:「大法修煉功能出得最全面是因為大法弟子將會修到更高層次中去,突破層次越高對物質的解脫越多,也就充份體現出本能(功能)來。大法弟子在正法中已經充份發揮著功能的作用。」我覺得離師父要求的還差得很遠,最好把師父的《精進要旨(二)》再看一遍。我覺得發正念時一定要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做到位,當你一坐下來立刻甚麼都不想,只想一想你該說的和師父的口訣,最好能有十五分鐘,因為你深度入靜,發出強大的功能,整個的你,都在發揮著你強大的能量和功能,不一定把時間掌握的那麼準,所以多點時間比少點時間更能達到好的效果。我們是助師正法清除邪惡救度眾生來了,所以我們要盡力的做好做到位,師父說:「修煉可是極其艱苦的,非常嚴肅的」(《轉法輪》218頁)。

有不當之處請同修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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