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大慶市石油管理局官員的公開信:強行洗腦是對人性的摧殘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3年6月18日】大慶市石油管理局領導及有關工作人員:

首先報告你們一個好消息,日前,江××已在海外被起訴,它即將為其迫害法輪大法、迫害大法弟子所犯下的罪行而承受惡果。但是,它對法輪功學員、對被其謊言欺騙的無辜的中國人、對世界人民對犯下的罪行是它永遠也無法還清的。

目前,許多政府官員在了解了法輪功真相後逐漸清醒了,一些人已開始思考退路,有的已開始醒悟,並開始退還過去勒索大法弟子的錢、物,有的還表示今後再不幹迫害大法,迫害大法弟子的事了……然而目前,在我們大慶卻出現了加劇迫害大法弟子的情況,還接二連三地辦起了洗腦班。說辦洗腦班是上級安排的,你們是違心地幹的,其實「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是天理,它可不管你是無意的還是被人指使的,誰幹了壞事將來誰就得自己去承受。江××違背中國《憲法》與法律迫害法輪功的犯罪行為完全是見不得光的,所以它們在幹這些愚蠢的事情時候都是口頭傳達秘令,然後讓下級把筆錄都燒掉,企圖銷毀證據,如果不是心裏有鬼,能這樣做嗎?江××迫害善良無辜的群眾時,連正式文件都不敢發,對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講法律,不擇手段地逼迫煉功人放棄信仰,說「不煉」就可獲得自由;說「煉」就拘留,就失去工作,就失去人身自由,就勞教,就判刑,就殘酷迫害,甚至把人弄死。這正常嗎?這不是明擺著在迫害嗎?

迫害四年來的情況你們也都耳聞目睹了,廣大法輪功學員在這非人的殘酷迫害下,完全是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去做的,真正做到了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就是有的功友被迫害致死了,我們也沒有以牙還牙,沒有一丁點過激行為,還是善意地對待各級官員、警察和行惡者,還是善意地去跟他們講真相,告訴他們再別幹壞事,告訴他們善惡有報的真理。這麼好一群人,這麼善良的心地,而僅僅就是為了祛病健身,為了提高道德水平,為了提高做人的標準,這在今天不是政府與廣大人民群眾希望看到的嗎?他們根本沒有做錯甚麼呀?那麼為甚麼要迫害他們哪?為甚麼要置善良的群眾於死地哪?事情到了今天已經越來越清楚了,怎麼還為江××賣命,為其充當替罪羊呢?這不太可憐了嗎?

今天在大慶辦的洗腦班首先是違犯《憲法》的,是在剝奪人的信仰自由和權利,是對正信者的精神摧殘,是一種犯罪,並且也是對科學的踐踏,也是違背天理良心,是對人類道德的破壞。

法輪大法在這場殘酷的打壓中,不但沒有被壓倒,反倒在大陸的血雨腥風中迅速地傳遍了全世界,在海外有6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政府與人民褒獎與提倡修煉法輪大法,就是在中國目前的迫害下,法輪大法的真相也在為越來越多的世人所接受。連接觸過法輪功學員的許多監獄裏服刑的犯人都被法輪功學員大善大忍的精神所感動,並得法。許多人說,「如果我早學過法輪功,就不會犯罪了。」大法修煉者追求人生命的最終的美好歸宿,是以返本歸真為目的,所以不會對所謂的「政權」構成威脅,迫害者是出於某種不可告人的目的,嫁禍於人,欺騙眾生。」強制改變不了人心」。非法洗腦只能造成對正信者的精神摧殘,只能是可恥的犯罪,是違背人的意願的,其結果只能造成對被害者的身體與精神的摧殘,其餘甚麼問題都解決不了,希望你們不要再追隨江××幹蠢事了。

希望你們在這歷史大審判到來之前,自己能夠不受干擾地認真思考一下,千萬不要輕信別有用心的人對大法的誹謗,栽贓與陷害。要有自己的真正的獨立見解。你要想對大法有個真正的理解,你就要有這方面的實踐,找一部《轉法輪》看一看,你就會真正地了解了甚麼是大法,否則你只能是人云亦云,那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是對自己的未來不負責任,對自己不知道的東西千萬別妄下定論,那樣不但讓人笑話,而且害人又害己,是非常危險的。

有些道理你不相信不等於它就不存在了,比如善惡有報的問題。這是中國幾千年流傳下來的一句古訓,從古至今這類例子是不少的,比如中國的奸相秦檜,因為迫害忠良,其塑像至今還在岳飛墓前跪著。誰走到它跟前都唾它一口,是被人民唾罵的千古的罪人。還有德國的法西斯獨裁者希特勒,意大利的墨索裏尼,南聯盟的米洛捨維奇,以及今天的江××,都已被釘在了歷史的恥辱柱上,成了遺臭萬年的歷史罪人。「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誰做了傷天害理的事都逃脫不了罪責,而且人不報天報,這一點都差不了的。

你們可以去翻一翻史書,在那裏可以查到根據。

從公元二世紀開始,曾興盛一時的古羅馬帝國就接二連三的被瘟疫襲擊,前後發生了四次大瘟疫,使強悍的羅馬帝國遭到了滅頂之災,為甚麼羅馬民族會受到如此毀滅呢?被宗教歷史學家稱之為「上帝的憤怒」(《聖徒傳》),這樣的天災人禍其實是上帝對迫害正教的世人的懲罰。目前在中國流行的「非典」難道是偶然的嗎?而且矛頭又直指北京,這又說明了甚麼呢?天在警告世人。

歷史上的慘痛教訓千萬不可忘記,就今天在中國所發生這場迫害,也絕不會被歷史忘記的,而且不管你相信還是不相信,報應已經開始。希望你們為了自己的未來對思考,別再害人害己了。

願猛醒!


大慶大法弟子
2003年6月6日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