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英美學者聚集香港反23條(圖)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3年6月15日】近十名英、美學者專程來港參加由香港大律師公會、香港大學、香港城市大學舉辦一連兩天的「自由與國家安全──是否已取得平衡」論壇,與會者都對《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持反對態度,有的學者認為應該刪除掉禁制機制條文。

「自由與國家安全──是否已取得平衡」論壇代表紐約市大律師公會和美國大律師公會的Nicholas Howson英國劍橋大學國際法中心主管Christopher Forsyth博士認為禁制機制條文應該全部刪除掉。
梁家傑在整場論壇上心情顯的非常沉重,他發言時一再強調香港不需要23條。李柱銘質詢到場的政府官員,指香港已經回歸六年了,為甚麼《國安條例(草案)》內還有「Her Majesty(女皇陛下)」出現?陳景生在台下指正James曲解大律師公會有關「做到最少」的意思。

立法會今天詳細討論《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簡稱《草案》條文,民主派議員李柱銘、楊森、塗謹申、何俊仁、吳靄儀、劉慧卿等集體缺席以示抗議立法,一大早就到香港大學參加「自由與國家安全──是否已取得平衡」論壇,並且熱烈地參與討論。

香港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梁家傑表示,《草案》的很多條文遠遠超過23條範圍,故不贊成立法。代表保安局出席論壇的湯顯明回應說,因為香港自行立法,所以政府見到有需要便立法。外國學者立即駁斥說,一條法律有其規管範圍,不能夠隨意訂定內容。

除湯顯明以上的歪理之外,代表律政司與會的James O』Neil也出洋相,被學者拆穿後,引起哄堂大笑。台下發問時間,首先提問的是李柱銘大律師,他質問兩名政府官員草案內容有時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時卻繼續用殖民時代的「My Majesty」,前後不一致,有辱國體。

James回答說,大律師公會不是曾說過做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要做到最少,改字眼是大工程,不符合這個原則。現任大律師公會主席陳景生即場指James誤解做到最少的意思;強調一條法例各項條文用詞必須一致,與做到最少沒關係。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