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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開平勞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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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5月5日】我是97年8月底得法,身心受益。法輪功遭迫害後,雖有些放鬆,但仍堅持學法、煉功。

2000年10月11日晚,勝利路派出所四五名警察以有人告我散發資料為由,將我的大法書和煉功帶收走,我也被非法審問。受審期間,警察和所長動手打人。12日晚,我被非法判15天拘留,13日我被劫持到崇禮縣看守所,28日又被劫持到尚義縣看守所,11月2日轉送唐山開平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在看守所期間,我吃了六頓飯。事後,派出所警察向我愛人要了300元錢的食宿費。

在勞教期間,因背法、煉功,經常遭隊長和值班員(普通勞教學員)的打罵。一次因在門口煉功,被隊長嚴宏利一記耳光打得我天昏地暗,差點摔倒,鼻青臉腫。

為抗議勞教所對我們的不公正對待,我班七個人全部絕食,被周隊長罰站9個多小時,(當時正是寒冬臘月)每天走正步,不讓睡覺,就寢晚一個小時。有時因背法、煉功被值班員綁在大教室的窗戶上,扒了褲子用繩子或棒子打臀部。有一次,我班大法弟子孫陽被值班員打小便處,回來還不讓說。後來,我們要求寫申訴,所裏不答應,我們就絕食抗議。揭露邪惡,迫害大法弟子的申訴最終還是沒能發出去,但女隊長們打罵大法弟子的情況表面有所減輕了,但背地指使值班員打人更加的兇狠。

2001年5月13日,我班幾名學員一起煉功,被警察叫到外面罰站時背法,被隊長田某打了。邊打邊喊:「我讓你背!」我絕食時,隊長還強迫我們班掏大糞。

隊長給值班員開會,監視我們的行動,如有違反所規所紀的行為,立刻報告,否則值班員要受到加期或懲罰。大約5月底,我被調到男隊,我班全體絕食。不去灌食,隊長嚴某上坑抓這個,又打那個,將50多歲的王利華痛打一頓,王丹葉前去攔擋,被推到一邊。6月18日那天,我班全體絕食較長時間,劉隊長非讓我們出來走走,可是我們有的站都站不穩,就停下來休息一會兒後,隊長硬拉她們起來,能走動的說,我們先走,讓她們休息一會兒,隊長不答應,我們就一起來煉功。女隊長叫來三四個男隊長又踢又打,還罵師父、罵大法,別的班學員見此情景也開始煉功。男隊隊長一齊上來,把大法弟子們打的,有動不了的,有送醫院的。當晚10點多鐘,它們又給學員灌食,加重了迫害。我因不配合值班員鐘青的要求,被她拖到地上連踢帶打,學員們叫來隊長,隊長說我:「你吃飯就能坐起來了。」次日,便拉我去輸液,每次5瓶,還要灌兩盆食物,第二盆剛灌一點,我就吐上來了,(灌食者是普教人員,沒有行醫執照),她們硬逼我打掃乾淨。

後來,大批洗腦工作開始了,它們對不妥協的學員採取不讓睡覺、打罵、哄騙等手段,甚至強行「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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